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4-021号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4-021号
2024年04月26日 05:42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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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25版)

  (2)本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5,981,271.08元,扣除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316,960,050.07元(扣除所得税后),合并报表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470,749,110.24元。2022年度未派发现金红利,未送红股,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测算,公司最近三年(含2023年度)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8,844,006.81元,最近三年合并报表累计可分配利润-945,112,231.79元(年均-315,037,410.60元),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做相关承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2.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符。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3年度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测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及信用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充分评估、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81,014,137.53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计提情况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公司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81,014,137.53元,其中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53,476,276.14元、预付账款坏账准备-4,086.51元、其他流动资产坏账准备9,115,414.80元、商誉减值准备312,860,406.64元、存货跌价准备5,566,126.46元。

  1.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2023年,本公司报告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39,606,619.94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3,869,656.20元、预付账款坏账准备-4,086.51元及其他流动资产坏账准备9,115,414.80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报告期末,本公司综合考虑存货状态、库龄、持有目的、市场销售价格、是否已有合同订单等因素,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并与存货成本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对存货进行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2023年度,本公司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5,566,126.46元。

  3.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同时,聘请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商誉相关资产组进行评估。经测算,公司商誉原值4,822,744,913.61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312,860,406.6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商誉净额为4,498,685,306.97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481,014,137.53元,计入公司2023年年度损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有利于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3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及信用计提减值准备共计481,014,137.53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的标准和计提依据合理、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减值准备金额的计提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信用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81,014,137.53元。

  3.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信用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81,014,137.53元。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3年度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4-022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为提升营运效率,支持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业务发展,解决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增强股东回报,2024年度拟根据子公司业务需要及其担保需求为其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未来12个月内对子公司担保的被担保方及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1.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子公司业务需要及其担保需求,经对未来12个月内对子公司担保的被担保方及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额度4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31.9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8.1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资产抵押等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亦可将上述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其他新增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融资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当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被担保子公司可基于自身的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最高担保金额范围内,与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担保条件,并按各银行及金融机构的要求出具相应的担保文件,约定具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210.758万元

  (4)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168号

  (5)法定代表人:谢勇

  (6)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3日

  (7)营业期限:1998年11月13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云数据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15,364.15万元,总负债为222,131.73万元,净资产为293,232.42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303,696.81万元,利润总额127,585.36万元,净利润127,327.96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3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06,074.55 万元,总负债为208,038.68万元,净资产为298,035.87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52,826.80万元,利润总额4,803.45万元,净利润3,842.76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2.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25878902R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 51 号二层

  (5)法定代表人:肖洋

  (6)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7日

  (7)营业期限:2000年12月27日至 2050年12月27日

  (8)经营范围:服务:商品房代购代销,房地产权证代办,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置换,房地产中介服务,代客户办理银行房屋贷款手续。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8,030.11万元,总负债为16,504.81万元,净资产为71,525.30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113,097.81万元,利润总额6,459.68万元,净利润4,307.37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3月31日,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6,659.16万元,总负债为16,190.60万元,净资产为70,468.56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22,731.96万元,利润总额-1,208.97万元,净利润-1,056.73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3.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34296867L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35835.75万人民币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 1 号

  (5)法定代表人:段蟒

  (6)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0日

  (7)营业期限:2011年12月30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停车场服务;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游乐园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8,356.47万元,总负债为45,683.08万元,净资产为42,673.39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32,226.62万元,利润总额386.65万元,净利润289.36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3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4,814.56万元,总负债为51,925.94万元,净资产为42,888.62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8,581.55万元,利润总额287.13万元,净利润215.23万元。

  4.上海相寓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BQC8200Y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5000万元

  (4)公司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华康路118号

  (5)法定代表人:杨春雨

  (6)成立日期:2022年6月16日

  (7)营业期限:2022年6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住房租赁;建筑物清洁服务;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日用家电零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酒店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相寓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0.06万元,总负债为0万元,净资产为-0.06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06万元,净利润-0.06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海相寓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0.09万元,总负债为0万元,净资产为-0.09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03万元,净利润-0.03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5. 相寓生活(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BU0CX58X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公司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218号706-4室

  (5)法定代表人:杨春雨

  (6)成立日期:2022年7月18日

  (7)营业期限:2022年7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机械设备。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相寓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寓生活(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98.73万元,总负债为211.41万元,净资产为-1,310.14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47.17万元,利润总额-1,425.38万元,净利润-1,425.38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3月31日,相寓生活(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92.94万元,总负债为552.54万元,净资产为-2,845.48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535.35万元,净利润-1,535.35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6.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8290476X6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533号

  (5)法定代表人:李敏

  (6)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7日

  (7)营业期限:2008年11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代理,住房租赁经营,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水电维修,室内装修,家政服务,家电维修,环境绿化服务;批发、零售:建材;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寓生活(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8,927.29万元,总负债为321,924.82万元,净资产为37,002.47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81,855.94万元,利润总额2,725.35万元,净利润1,369.59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3月31日,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65,159.86万元,总负债为327,540.66万元,净资产为37,619.20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8,725.74万元,利润总额616.73万元,净利润462.55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7.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1942455X2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 1 号

  (5)法定代表人:段蟒

  (6)成立日期:1999年7月5日

  (7)营业期限:2009年7月5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电器修理;物业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珠宝首饰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392.63万元,总负债为15,406.90万元,净资产为6,985.73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24,617.15万元,利润总额82.89万元,净利润61.64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3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869.61万元,总负债为17,868.33万元,净资产为7,001.28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5,415.04万元,利润总额20.88万元,净利润15.55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8.北京相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74273048R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3000万元

  (4)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安定北街北京安定京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内二层256室

  (5)法定代表人:杨春雨

  (6)成立日期:2008年4月11日

  (7)营业期限:2008年4月11日至2038年4月10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住房租赁;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孙公司相寓生活(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相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68,052.35万元,总负债为1,031,837.08万元,净资产为36,215.26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407,222.84万元,利润总额2,059.24万元,净利润925.56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3月31日,北京相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89,987.29万元,总负债为1,053,423.32万元,净资产为36,563.97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07,994.68万元,利润总额435.89万元,净利润348.71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9.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82252271N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厍路 175 号 303 室

  (5)法定代表人:邢肖峰

  (6)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3 日

  (7)营业期限:2008 年 12 月 3 日至 2038 年 12 月 2 日

  (8)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水电安装维修,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室内保洁服务,家电维修,环境绿化服务;安防工程、建筑工程、从事计算机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住房租赁经营。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相寓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5,025.05万元,总负债为212,185.67万元,净资产为12,839.39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78,697.56万元,利润总额-6,401.71万元,净利润-4,895.60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34,364.03万元,总负债为223,054.69万元,净资产为11,309.33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22,547.95万元,利润总额-1,530.05万元,净利润-1,147.54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0.昆明昆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48299065H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 1 号

  (5)法定代表人:郑小海

  (6)成立日期:2003年5月21日

  (7)营业期限:2013年5月21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家庭服务;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工程设计活动;专业停车场服务;充电桩的经营与维护;房地产租赁经营;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各类国内广告;企业营销策划及形象设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昆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722.89万元,总负债为736.91万元,净资产为985.98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2,825.27万元,利润总额103.71万元,净利润98.23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3月31日,昆明昆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577.42万元,总负债为5,686.52万元,净资产为890.90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612.36万元,利润总额-111.81万元,净利润-95.08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1)其他说明:上述被担保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昆明昆百高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6PTFAU9G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国际派写字楼A座619室

  (5)法定代表人:郑小海

  (6)成立日期:2020年9月22日

  (7)营业期限:2020年9月22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商业运营管理;房屋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停车场服务;市场调查;企业营销策划;图文设计;摄影摄像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昆百高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991.48万元,总负债为3,984.07万元,净资产为-1,992.59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1,729.01万元,净利润-1,296.76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3月31日,昆明昆百高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53.22万元,总负债为3,850.26万元,净资产为-1,997.05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5.94万元,净利润-4.45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2.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738117918N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500万元

  (4)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北厍路 86 号

  (5)法定代表人:叶焕军

  (6)成立日期:2002年4月15日

  (7)营业期限:2002年4月15日至2052年2月14日

  (8)经营范围:房地产经纪;企业形象策划(除广告);家居装饰装潢设计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技术咨询,网络信息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材材料,百货,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076.97万元,总负债为39,923.89万元,净资产为-31,846.92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95,173.88万元,利润总额-6,757.36万元,净利润-5,537.71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73.20万元,总负债为34,152.46万元,净资产为-32,279.26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6,130.35万元,利润总额-432.34万元,净利润-324.25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1)其他说明:上海我爱我家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上海伟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5820504024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500万元

  (4)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南路55号7号楼125 室

  (5)法定代表人:叶焕军

  (6)成立日期:2011年8月25日

  (7)营业期限:2011年8月25日至2031年8月24日

  (8)经营范围:房地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伟业联合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持有

  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伟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834.19万元,总负债为6,324.15万元,净资产为-489.96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2,871.79万元,利润总额-932.19万元,净利润-932.19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海伟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033.74万元,总负债为5,687.60万元,净资产为-653.86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471.36万元,利润总额-163.91万元,净利润-163.91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1)其他说明:上海伟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2024年度拟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担保额度事项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有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构或相关合作方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基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拟通过债务融资补充流动资金。在符合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根据部分子公司债务融资所需的担保需求,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相关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提高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从而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可持续发展,增强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上述担保事项被担保公司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本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均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能提高决策效率,解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效促进子公司业务健康发展,增强股东回报。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良好,且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该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14,342.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63%,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7,339.9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84%。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2.2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4-023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

  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可用于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总额度为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33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到期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为不超过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自有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为提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投资期限、投资方向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330,000万元,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任一时点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33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及具体额度如下:

  (1)200,000万元投资额度进行委托理财(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和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130,000万元投资额度用于购买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上述拟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建设

  公司已经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行为,控制投资风险。

  (2)加强投资管理

  ①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针对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证券及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②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产品和投资金额,并指定专人负责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具体运作,对证券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就相关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宜提请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负责信息披露;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用于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并指定专人对资金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充分评估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③参与和实施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计划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证券投资理论知识及丰富的证券投资管理经验,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和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④为防范风险,投资前应进行充分分析及调研,经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投资。投资操作人员应建立投资盈亏情况台账,定期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并抄报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及其收益情况进行披露。

  三、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中低风险证券投资品种及理财产品,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本次用于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资金,公司将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总额内适当配置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及数量,因此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

  3.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投资制度,明确了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管理规范和流程,在具体操作中,公司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强化投资责任,防范、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4.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针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保障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2023年度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规模可控,资金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未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针对2024年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拟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3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提高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就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投资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3年度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4-024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2024年度日常经营需要,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2024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20,000万元,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家数据”)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与58集团旗下的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八信息”)、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庭网络”)、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八同城”) 及上述公司的分子公司分别签订相关服务合同,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2023年,公司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就上述同类交易实际发生的金额为12,580.85万元,未超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董事须回避表决情形。本项关联交易议案已于2024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47,106.88万元(2023年度经审计数据)的2.11%,属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具体办理与上述各关联方签署单项业务合同等事宜。

  (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爱家数据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因采购网络端口或提供渠道销售服务,预计与五八信息、瑞庭网络、五八同城及其分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0,000万元。鉴于五八信息、瑞庭网络、五八同城涉及的同一控制下分子公司数量较多,且预计交易金额较小,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本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本公司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83991313X;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姚劲波;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甲18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学院园三层301室;

  (6)成立时间:2005年12月12日;

  (7)营业期限:2005年12月12日至2035年12月11日;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自产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办公用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市场调查;会议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家政服务(不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经营邮政通信业务;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代理记账;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拍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职业中介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拍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职业中介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东持股情况:姚劲波持有五八信息86.66%股权,北京网邻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13.34%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99,414万元、总负债为727,921万元、净资产为-428,507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53,979万元、营业利润为-22,898万元、净利润为-22,713万元。

  2.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694050857;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赵彤阳;

  (4)注册资本:29,650万美元;

  (5)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20、21层(名义楼层,实际楼层18、19层);

  (6)成立时间:2007年12月25日;

  (7)营业期限:2007年12月25日至2037年12月24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受母公司及其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投资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市场营销服务、财务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服务、信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服务、承接本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计算机软件及相关网络技术的开发和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的计算机系统的安装、维护、调试及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金融信息服务除外);房地产经纪;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经纪、文艺表演团体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电子产品销售;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从事计算机科技(音像制品除外)、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持股情况:ANJUKE HONGKONG LIMITED 持有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241,756万元、总负债为650,182万元、净资产为591,574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17,729万元、营业利润为81,609万元、净利润为72,605万元。

  3.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864489368;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胡迪;

  (4)注册资本:10,668万美元;

  (5)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C座二层210-02室;

  (6)成立时间:2012年3月15日;

  (7)营业期限:2012年3月15日至2042年3月14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创业空间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程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大数据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销售;二手车经纪;家政服务;装卸搬运;机动车鉴定评估;国内贸易代理;日用品销售;软件销售;销售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许可项目:代理记账;职业中介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9)股东持股情况:中国分类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719,047万元、总负债为1,553,755万元、净资产为165,291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597,823万元、营业利润为10,465万元、净利润为11,079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五八信息的全资子公司五八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于2023年9月5日降至5%以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过去12个月内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为本公司的关联人。同时,五八信息总经理、执行董事姚劲波先生担任五八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担任瑞庭网络总经理;五八信息监事梁铭枢先生同时担任五八有限公司监事、五八同城监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五八信息、瑞庭网络和五八同城构成本公司关联方,因此,我爱我家全资子公司爱家数据及其下属子公司向五八信息、瑞庭网络和五八同城及其分子公司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的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五八信息、瑞庭网络、五八同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责任主体。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

  2024年度,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爱家数据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拟与五八信息、瑞庭网络、五八同城及上述公司的分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0,000万元,交易涉及向上述公司分别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内,爱家数据及其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与上述相关交易对方签署服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

  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定价依据遵循市场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量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未损害公司利益。该类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业务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如下意见:

  经对《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对关联方基本情况、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内容进行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于业务需要向58集团旗下的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的分子公司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20,000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时,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本公司子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订的相关服务合同模板。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4-025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解释第16号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下转B12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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