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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215版)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37,250股。
(二)回购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1)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发生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22年6月28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该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7月6日实施完毕。2023年7月4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该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7月11日实施完毕。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78元/股,根据上述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P=8.78-0.33-0.17=8.28元/股。
公司实际回购时,如遇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等情形,则每股回购价格按照《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2)因激励对象辞职或劳动合同期满主动不与公司续约的,回购价格为上述调整后价格;因未达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而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上述调整后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29,000,00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961,637,75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变动情况仅考虑激励计划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实际变动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鉴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 第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 第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在浙江医药总部1号楼4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十一人,实际参加董事十一人,独立董事陈乃蔚先生、吴晓明先生以及董事刘中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春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医药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医药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7.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医药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医药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9.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医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0.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医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鉴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不符合解锁条件,公司将对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医药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关联董事俞育庆女士、储振华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上述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964,975,000股变更为961,637,7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964,975,000元变更为961,637,750元,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医药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鉴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337,25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64,975,000股变更为961,637,7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964,975,000元变更为961,637,750元。
鉴于上述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变更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注册资本减少和公司章程修订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鉴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337,25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总价款约为29,000,000元(如在实施回购之前,出现激励计划中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情形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部分股份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64,975,000元变更为961,637,750元。(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证券时报》披露的《浙江医药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绍兴滨海新城致远中大道168号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6月10日9: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5-85211969
5、传真:0575-85211976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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