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24-007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24-007
2024年04月26日 05:42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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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煤炭采掘收入1,650.16亿元,上年煤炭采掘收入1,625.82亿元,同比增加24.34亿元.其中:“一票制”结算收入同比增加56.36亿元,煤炭销量变化使收入增加194.28亿元,售价变化使收入减少226.30亿元。分别从产品来源和销售品种分析:

  按产品来源分析:

  (1)报告期自产煤实现销售收入940.36亿元,同比减少99.82亿元。其中:自产煤销量16,367.96万吨,同比增加818.96万吨,影响收入增加54.78亿元;自产煤售价574.52元/吨,同比下降94.45元/吨,影响收入减少154.60亿元。

  (2)贸易煤实现销售收入569.08亿元,同比增加67.80亿元。其中:贸易煤销量8,954.15万吨,同比增加2,015.34万吨,影响收入增加145.60亿元;贸易煤售价635.56元/吨,同比减少86.89元/吨,影响收入减少77.80亿元。

  (3)报告期“一票制”结算收入140.70亿元,同比增加56.36亿元。

  以上总计影响收入增加24.34亿元。

  单位:万吨、元/吨

  按销售品种分析:

  (1)报告期原选煤销售收入1,191.65亿元,同比减少收入9.90亿元。其中:销量20,623.96万吨,同比增加2,407.69万吨,影响收入增加158.81亿元;原选煤售价577.80元/吨,同比下降81.80元/吨,影响收入减少168.71亿元。

  (2)报告期洗煤销售收入317.80亿元,同比减少22.12亿元。其中:洗煤销量4,698.16万吨,同比增加426.63万吨,影响收入增加33.95亿元;洗煤售价676.45元/吨,同比下降119.34元/吨,影响收入减少56.07亿元。

  (3)报告期“一票制”结算收入140.70亿元,同比增加56.36亿元。

  以上总计影响收入增加24.34亿元。

  单位:万吨、元/吨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收购神南矿业100%股权,其中:收购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神南矿业99.2424%的股权,收购陕西陕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神南矿业0.7576%的股权,收购价格以2022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且经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备案的神南矿业评估净资产2,044,743.86万元为依据确定,公司本次收购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神南矿业99.2424%股权的价格为2,029,252.88万元,收购陕西陕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神南矿业0.7576%股权的价格为15,490.98万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已按照收购协议约定,已经支付全部股权价款,且神南矿业已经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收购构成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报告期纳入报表合并范围。同时公司对2023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及以前年度比较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6)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540,147.0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2.4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5,170,406.2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0.26%。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732,135.4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3.4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4,638,499.0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2.57%。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1.3.3费用

  销售费用:报告期销售费用8.41亿元,同比增加0.05亿元,增幅0.62%。主要是公司本期销售规模增加检验费同步上升。

  管理费用:报告期管理费用78.43亿元,同比增加7.22亿元,增幅10.14%。主要是折旧、摊销及税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报告期财务费用-4.17亿元,同比减少0.08亿元,降幅1.88%。

  1.3.4研发投入

  单位:万元

  1.4现金流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5.98亿元,同比减少175.26亿元,降幅31.23%。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04.59亿元,降幅5.43%,主要是煤价下降,应收账款增加,货款回款同比减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28.42亿元,降幅25.09%,主要为上年11月合并范围增加(收购同一控制下彬长集团)所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27.18亿元,增幅2.85%,主要是煤销售规模增长,煤炭销售成本及接受劳务付现成本同步增加;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69.58亿元,降幅18.51%,主要是本期货款回收减少,上交的税费同步减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62.72亿元,增幅190.52%,主要是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付现和单位间往来款项付现同比增加。

  (2)投资活动

  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25亿元,同比增加196.91亿元,增幅57.89%。其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54.33亿元,降幅76.82%,主要是上年同期有出售隆基绿能部分股份使上期投资收回现金增加;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35亿元,增幅42.51%,主要是收到联营企业现金股利同比增加;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1.06亿元,增幅1,365.64%,主要是子公司处置报废机器设备等收到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5.62亿元,降幅100%,主要为上期有子公司运销集团收购子公司股权收到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01.39亿元,降幅60.44%,主要是上期有预付的股权转让款及上期的信托产品投资增加所致;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2.83亿元,降幅100%,原因主要为上期有不纳入合并范围的供应链公司货币资金减少额。

  (3)筹资活动

  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5.33亿元,同比减少210.29亿元,降幅68.94%。其中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08.37亿元,降幅98.86%,主要是上期有子公司小保当收到少数股东增资款,以及公司收购的神南矿业,该公司上期增资收现所致;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99亿元,降幅96.77 %,主要为公司收购的神南矿业,该公司上期借款增加所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8.35亿元,降幅39.14%,主要是本期归还长期借款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50.52亿元,增幅15.77%,主要是本期分配股利付现同比增加;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65.87亿元,增幅111.43%,主要为公司收购的神南矿业股权支付的价款。

  1.5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本期投资收益24.70亿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6.01亿元,两项合计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5.04%,主要原因为:

  1、本期投资收益24.70亿元,同比下降83.04%,主要为上期有隆基绿能会计核算变更使上期投资收益增加;

  2、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6.01亿元,同比下降10.91%,主要是信托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

  1.6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7煤炭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煤炭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煤炭储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8.1行业格局和趋势

  1.宏观经济环境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国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我国经济回升向好,供给需求稳步改善,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就业物价总体稳定,民生保障有力有效,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实现。按不变价格计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较上年增长5.2%。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煤炭市场环境

  2023年回顾

  2023年,我国经济增长拉动能源需求,商品煤消费量保持增长。煤炭保供产能继续释放,社会主要环节存煤处于高位,全国煤炭经济运行基本平稳,煤炭价格中枢整体回落。截至2023年末,国煤下水动力煤价格指数 NCEI(5,500大卡)中长期合同价格为710元/吨,较上年末下降18元/吨;全年执行中长期合同价格均价约714元/吨,较上年均值下降约7元/吨,发挥了煤炭价格的“稳定器”作用。现货交易价格震荡下行,全年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成交均价约980元/吨,同比下降约23.7%。

  从煤炭供给侧看,保供应政策持续发力,煤炭产能利用率整体处于较高水平,煤炭产量保持增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年全国原煤产量47.1亿吨,同比增长3.4%。内蒙古、山西、陕西、新疆全年原煤产量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的81.2%,占比持续上升。全年进口煤炭4.7亿吨,同比增长61.8%,进口煤炭平均成本下降约19.5%。

  从煤炭需求侧看,2023年我国商品煤消费量同比增长约5.6%。其中发电行业商品煤消费量占总消费量比例约59.1%,同比增幅11.5%,呈现较快增长;化工行业商品煤消费量同比增长5.4%;钢铁行业同比增长约3.0%。

  2024年展望

  从煤炭需求看,中央经济工作会对2024年经济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国内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将拉动煤炭需求继续适度增长。同时国家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清洁能源发电并网规模快速增长,对燃煤发电的替代作用增强,但也要看到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极端天气等情况下,对煤电的顶峰保供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预计全面我国煤炭需求将保持适度增长。

  从煤炭供给看,煤炭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扛牢能源安全首要责任,统筹处理好发展与安全、供给与需求等关系,克服产能核增潜力不足、产能接续能力建设相对滞后等困难,有序释放优质产能,科学组织煤炭生产、确保煤炭产量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煤炭生产结构持续优化,大型智能化煤炭生产效率提升、生产弹性增强,全国煤炭安全稳定供应能力大幅提升。加上进口煤的补充调剂,预计全面煤炭供应总量仍将保持增长态势。

  综合判断,2024年全国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提升,应急保供能力增强,煤炭市场供需将保持基本平衡态势、中长期合作制度有效发挥煤炭市场平稳运行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但国际能源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煤炭供需格局深刻变化,考虑到极端天气、突发性事件、新能源出力等不确定因素,还可能存在区域性、时段性、品种性的煤炭供需错配情况。

  1.8.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深入贯彻“创新、安全、高效、绿色、和谐”的发展理念。坚持绿色低碳、清洁利用,坚持创新驱动的发展原则。依托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区域优势、管理优势、人才优势、销售优势。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五个一流(效益一流、质量一流、管理一流、创新一流、文化一流)”为目标,以“四化(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和科技创新为驱动,打造“智能矿井、智慧矿区、安全高效绿色发展的一流企业”。

  1.8.3经营计划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公司 “经营管理提升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勇担能源保供重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坚持“创新、安全、高效、绿色、和谐”发展理念,以“智能矿井、智慧矿区、一流企业”建设为目标,瞄准“提质增效、合规经营、数智转型、和谐发展”的工作方向,奋力创建行业示范、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企业。

  一是加大资源开发力度,培育优质产能。超前统筹谋划,全力推进煤炭资源开发,全力以赴做强存量、做大增量,推动产能核增、加大优质产能资源获取力度。积极推进小壕兔一号和小壕兔西部勘查区项目前期工作,为可持续发展蓄积动力。

  二是坚持强基固本,提升系统安全保障力。坚持“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安全基础管理,发挥智能安全保障系统功能,深化安全风险超前管控,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和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安全保障。

  三是坚持提质增效,提升企业运营质量竞争力。坚持牢固树立用“紧日子”过“好日子”的思想,降本提效,加快落地“四位一体”大成本分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高效的科学降本;提升煤质增效,健全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精细化管理,梳理现有产品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逐步实现煤炭产品定制化管理、标准化生产。

  四是坚持合规管控,提升经营风险防控力。对照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充分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健全完善法律合规、审计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重大经营事项的合规性审查,严格履行合规信息披露,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五是坚持业数融合,提升数智转型示范力。全面加大数智融合力度,全方位拓展智能应用场景,全力推进各矿井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研发和功能应用;加快业务数字化和数字业务化推进,促进数据规范汇聚应用,为公司由传统管理模式向数智化转型奠定基础。

  六是坚持绿色高效,提升高质量发展推动力。全面贯彻“双碳”“双控”目标要求,坚持走绿色低碳、节能高效的发展道路。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力度,全面强化环境治理恢复和生态修复。依托陕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大数据平台,积极实施矿山生态修复,为公司建设绿色清洁能源基地提供坚强支撑。

  以上经营目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受到行业形势、潜在风险及假设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目标有重大差异,因此本报告内披露的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知悉并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

  1.8.4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加深。此外,能源领域的改革创新将对公司的发展战略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的研判,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管理效能,积极应对宏观经济风险给公司经营发展带来的影响。

  2、市场风险。公司作为动力煤生产企业,煤价的波动直接影响着公司的盈利水平。优质产能逐步释放对于供给端的影响,经济景气程度对于需求端的影响以及水力发电、极端天气等因素都将对煤炭价格造成波动。公司将提高煤炭市场预判精准度,严格履行长协合同,优化煤炭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创新营销模式等措施抵御市场风险。

  3、产业政策变动风险。公司经营活动受到国家产业调控政策的影响。国家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化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能客观上会影响公司产业布局及新建扩建项目的核准、运营与管理模式的变革等。公司将加强对国家最新产业政策及行业法规的研究,强化政策协同,抢抓资源接续政策窗口期,推动资源接续、增储增产、煤矿建设、证照办理和产能核增,提高自主可控能力。

  4、环境保护风险。国家环保政策趋严,全社会对环保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使公司面临更为严格的环保约束。我国向世界作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对公司煤炭业务的经营发展带来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政策。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的道路,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扎实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5、安全生产风险。随着开采深度增加,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害、热害等灾害威胁将日益严重。公司作为煤炭开采企业,将牢牢坚守“红线”意识,通过持续深化煤矿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深化“安全互检、双向考核”现场检查,全面排查治理煤矿重大灾害和隐患,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

  6、成本上升风险。受生产要素价格上涨、运输价格调整、安全生产投入和环保投入的持续增加以及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调整等因素影响,煤炭生产、销售成本存在上升风险。公司着力构建“四位一体”成本分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高效的科学降本。通过推进智能矿井、智慧矿区建设与科技创新实现减人提效。

  7、投资风险。生态环保约束趋紧,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倒逼深度节能和清洁低碳化发展,新能源迎来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投资力度和规模持续加大。市场和政策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为应对投资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前期质量管理,严把项目投资决策,突出对重大项目的风险管控,持续抓好投资计划,扩大有效投资,合理把控项目投资节奏,加强投资计划执行的调研与监督,积极、有序、规范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提升投资效率效益。

  8、合规风险。公司资产规模大、风险辨识和防范难度大,可能引发合同法律纠纷及监管处罚等事件。为应对合规风险,公司将不断优化法律合规风险防范制度体系,严管过程、防范风险,加强对重大经营事项的合规性审查,严格履行合规信息披露,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提高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1.8.5资本开支和投融资计划

  2023年资本开支总额为45.24亿元,主要用于:小保当矿井建设工程30.94亿元,柠条塔煤矿矿井购置液压支架4.22亿元,神渭管道输煤炭管道工程3.24亿元,智能物流园区建设工程1.7亿元等。

  2024年资本开支计划23.33亿元,其中:一是小保当风井及选煤厂项目计划投资3.3亿元,四季度主体施工工程完工;二是神渭管运水煤浆添加剂及中水综合利用项目计划投资2.52亿元,四季度管道和加压泵安装完成,机械竣工;三是彬长胡家河二号、李家沟风井项目计划投资4.35亿元,四季度胡家河二号风井提升房、井口房施工完成,提升系统形成。文家坡李家沟风井提升机房安装完成,井口房施工完成,提升系统形成。

  2024年资本开支计划可能会随公司实际状况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赵福堂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公布前述定期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127.49亿元,以公司总股本96.95亿股为基准,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13.15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同意并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及类型等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类型和预计发生额。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陕煤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赵福堂、王世斌和李向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通过《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陕煤集团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赵福堂、王世斌和李向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并公布前述定期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1、中期分红的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通过《关于修订〈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通过《关于修订〈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通过《关于制定〈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制定《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通过《关于制定〈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通过《关于制定〈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同意制定《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通过《关于修订〈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及〈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及《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有关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议题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并以最终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4-011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姜智敏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姜智敏先生因年纪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姜智敏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过半数要求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因此其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姜智敏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姜智敏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公司将尽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举新独立董事。

  姜智敏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姜智敏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24-008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公布前述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127.49亿元,以公司总股本96.95亿股为基准,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13.15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批准并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及类型等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类型和预计发生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通过《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批准《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批准《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公布前述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4-009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315元(含税),不进行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股东净利润的60.03%。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公司总股本96.95亿股为基数,具体分配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12.39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总股本96.95亿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96.95亿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1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7.49亿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0.03%。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127.49亿元,以公司总股本96.95亿股为基准,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13.15元(含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计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24-010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西煤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赵福堂、王世斌和李向东已回避表决。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此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陕煤集团

  陕煤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陕煤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陕煤集团现持有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13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7625687785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1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文琪,住所地为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东长安街636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煤化工产品、化学肥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炭铁路运输(限自营铁路);机械加工;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制造与修理;煤炭、化工、煤机的科研设计;煤田地质勘探;咨询服务;煤及伴生矿物深加工;矿山工程及工业和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矿井(建筑)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材销售;气体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火工、公路运输;物资仓储;高科技产业;农林业;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中煤炭开采、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田地质勘察、气体产品制造、公路运输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陕煤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2,758,531.85万元,净资产为25,480,254.8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52,928,609.55万元,净利润为3,238,795.51万元。公司与陕煤集团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陕煤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 财务公司

  陕煤集团持有财务公司55.60%的股权,为陕煤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财务公司目前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财务公司现持有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21年8月4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598794107W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杨璇,住所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二号陕煤集团大楼四层,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融资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及许可证、资质证经营的凭许可证、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4,780,054.71万元,净资产为456,748.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16,060.80万元,净利润为44,668.48万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续签或继续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于2009年12月1日签订了《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煤炭销售协议》。2013年3月20日,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此外,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13年12月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2016年12月。

  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于2015年10月28日签订了《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煤炭销售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并于2015年11月9日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并对相关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续签后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对《金融服务协议》的内容作出适当修改。

  2018年12月19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同时对《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的内容作出适当修改,《煤炭委托代理销售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

  2021年12月21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1) 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 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 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没有以上价格的情况下,按协议定价执行。协议价格主要按照交易的生产成本价加服务费10-20%制定。

  2、 《煤炭销售协议》

  (1) 凡有市场价的,执行市场价;

  (2) 凡没有市场价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市场价的,执行协议价。

  (3) 协议价格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方式确定,“合理成本”指协商认可的本公司为陕煤集团供应本协议项下的煤炭发生的实际费用。除非另行协商确定,协议中“合理利润”=“合理成本”×5%。

  3、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1) 财务公司向陕西煤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亦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 陕西煤业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且应等于或高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3) 财务公司向陕西煤业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且应等于或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低者为准);

  (4) 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以协议、合同形式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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