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30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汉兵、吕荣荣、武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汉兵、吕荣荣、武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三)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因公司全体监事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故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谭湖二路中信科移动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或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3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5日16:3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谭湖二路中信科移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谭湖二路中信科移动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7694415
电子邮箱:ir@cictmobile.com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4-006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不符合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350,901,077.52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7,313,291.85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82,161,896.36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由于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4-013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保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保险责任
1、公司的保障
(1)上市公司遭受的监管调查保障、民事索赔保障;
(2)上市公司遭受的行政和解、持股行权保障;
(3)上市公司因赔偿请求而发生的公关费用保障。
2、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主体个人的保障
(1)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主体遭受的监管调查保障、民事索赔保障;
(2)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主体遭受的行政和解、持股行权保障;
(3)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主体因赔偿请求而发生的公关费用保障。
(四)责任保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年(最终赔偿限额以保险公司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五)保险费预算:累计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年(最终保费以保险公司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六)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继续采购、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保险费等)。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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