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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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05:40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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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790版)

  2023年度公司与金奥博的日常关联交易中运输服务的预计金额是5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187.83万元,实际发生金额超过预计金额687.83万元,主要因金奥博并购了天津泰克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亦为雅化集团硝酸铵供货商,预计时未考虑到与天津泰克顿的交易金额,而2023年度总的授权额度为7,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6,175.26万元,总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属于预计范围内。董事会认为这是基于金奥博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差异,同意上述超过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高欣、翟雄鹰、梁元强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参考本公司所处区域经济水平,结合行业及本区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研究,提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标准如下:

  (1)董事长:200-400万元/年;副董事长、总裁:150-300万元/年;副总裁、总监、董事会秘书:50-200万元/年。具体执行标准按照公司目标任务考核和个人履职考核结果,在上述标准范围内予以确定并兑现。

  (2)为强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作用,提高公司经营业绩,从2024年起三年内(2024年~2026年),公司每年利润总额与上一年利润总额相比,增长部分可按不超过10%的比例作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奖励。具体执行由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个人履职情况研究确定。

  本议案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标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郑戎、高欣、孟岩、梁元强、翟雄鹰、杨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8、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参考本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辖区上市公司以及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研究,提出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10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因公司事务所产生的费用,据实报销。

  本议案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津贴标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侯水平、郑家驹、罗华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9、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合理、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能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也能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整体运行效果良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雅化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4CDAA6B005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0、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按照《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公司通过公开邀请招标的方式,经资质审查、标书评价等环节,最终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和《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恒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恒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为全资子公司雅化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国际”)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美元。上述担保期限均为三年,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在公司提供担保时,金恒公司及其子公司和雅化国际将出具反担保函,以其全部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公司章程》进行了适应性修订。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批准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5、关于修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行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地保护全体股东及潜在投资人的根本利益,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拟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适当变更,并同步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适应性修订,本次修订新增露天矿表层土剥采成本、递延剥采成本、复垦费和弃置费预计、矿产储量及矿产资源相关会计政策。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批准了修订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2024年4月)》。

  1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对原《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适应性修订。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批准了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

  17、关于设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暨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增强公司发展韧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风险的有效管控,进一步提高公司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al)及管治(Governance)水平(以下简称“ES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新设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督导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可持续发展体系运行,统筹推进ESG管理工作,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并推选郑戎女士、孟岩先生、郑家驹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郑戎女士任委员会召集人,各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8、关于制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为明确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特制订《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批准了《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19、关于审议《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为响应利益相关方期望,展示公司服务于环境、社会、公司治理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理念、管理、行动和成效,公司组织编制了《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ESG管理现状,有效回应了社会各利益相关方对公司ESG情况的关注,同意对外发布《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20、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及集团化管控需要,公司对集团总部组织机构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公司的职能部门分别为董事会办公室、审计监察部、总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信息中心、安全技术中心(锂业技术中心)、物资供应中心、企业文化部、雅锂建设项目部、矿山事业部(矿山技术中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2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14名激励对象全部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21,0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

  董事高欣、孟岩、梁元强、杨庆、翟雄鹰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22、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总裁高欣先生目前主要负责集团在津巴布韦卡玛蒂维矿山的工作,近日已向董事会书面提交了辞去总裁职务的报告,卸任公司总裁后,高欣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Kamativi Mining Company(Private) Limited(卡玛蒂维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理层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提名孟岩先生为公司总裁兼法定代表人,其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孟岩先生为公司总裁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总裁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23、关于申请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持续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安排,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1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有保证金业务的授信额度为敞口部分),授信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融资等有关业务。授信期限及各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负责办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关于申请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24、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前期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效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根据资金状况和资金使用计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5、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6、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套期保值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和《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7、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下午14:30开始;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5日,于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之议案6.00《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7.00《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标准的议案》和8.00《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津贴标准的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之议案12.00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分别于2023年12月1日和2024年4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各议案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邮件或信函须在2024年5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公司,邮件发出后需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邮件或信函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5月17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6、联系方法:

  (1)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张龙艳

  (3)联系电话:028-85325316

  (4)邮箱地址:zly@scyahua.com

  (5)邮政编码:610041

  7、特别注意事项:请出席会议的股东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7

  2、投票简称:“雅化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会议室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 (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委托期限为:从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权限为: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说明:在议案的“表决意见”栏中,“同意”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投票数量,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自然人股东需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3、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19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一、 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了《监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监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4CDAA6B0055),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内容真实、准确。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经测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奥博在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1,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龙腾爆破在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立安科爆在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能投锂业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2023年度公司与金奥博的日常关联交易中运输服务的预计金额是5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187.83万元,实际发生金额超过预计金额687.83万元,主要因金奥博并购了天津泰克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亦为雅化集团硝酸铵供货商,预计时未考虑到与天津泰克顿的交易金额,而2023年度总的授权额度为7,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6,175.26万元,总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属于预计范围内。监事会认为这是基于金奥博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差异,同意上述超过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体系,相关管理制度合理、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能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也能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整体运行效果良好。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出具相关文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班子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60亿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批准额度在一年内可循环使用,可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具体的操作规程,能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金恒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雅化国际因经营需要,需向银行进行贷款融资,本公司对其贷款提供担保。监事会认为,金恒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雅化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继续对金恒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雅化国际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其经营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金恒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雅化国际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为三年。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制度》等规定,对所有募集资金均实行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公司编制的《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储等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修订内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修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4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在对应的限售期内的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等考核结果满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共计6,021,0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将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合理安排,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地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投资收益,能为公司及股东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为防范因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和产成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针对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相关制度并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26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有关规定,现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2018年3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2018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903万元(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22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19CDA20199)。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2020年11月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7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07,066,38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872,650.1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127,347.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0CDAA80020)。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19年4月22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285,628,255.86元,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合计930,000.00元。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5,628,255.8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意以募集资金 930,000.00元置换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不超过2.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

  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不超过7,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雅化可转债募集资金净支出790,936,062.38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雅化非公开发行资金净支出800,599,552.27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3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继续使用不超过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本报告期的使用情况如下:

  1、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2019年4月2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所属子公司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锂业”)分别与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以下简称“工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1月21日,公司与工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雅安锂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按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0.00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账号8111001012600542736)已于2022年3月21日完成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熊猫大道支行(账号2319001429100036752)已于2023年2月23日完成销户。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97,005,259.58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街支行(账号2319614129100054956)已于2021年8月16日完成销户。

  (2)理财产品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95,061,427.56元,其中:投入雅安锂业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项目572,858,730.92元(含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285,628,255.86元),公司补流项目使用222,202,696.6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且已完成账户销户。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64,852,131.60元,其中:投入雅安锂业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578,000,978.44元,投入高等级锂电新能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54,185,496.84元,公司补流项目使用432,665,656.3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97,005,259.58元(含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年产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作适应性调整,调整后的募投项目为“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

  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在完成一条3万吨生产线建设后,将剩余未建部分调整为再新建一条年产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并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资金用于该条生产线建设,该条生产线建设与雅安锂业三期建设同步规划与实施。

  调整后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两次融资的资金情况已在本报告分别说明。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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