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页中的写作之道

●游宇明

一个人为什么要写作?你问一万个作家,估计有一万种答案。中国的文学源头是《诗》《书》《礼》《易》《乐》《春秋》“六经”,传统社会几千年间不知有多少人参与过创作,而真正流传后世的却不多。

在写作上,我非常欣赏徐志摩在《轮盘集》自序中的一句话:“我敢说我确是有愿心想把文章当文章写的一个人。”徐志摩的写作态度极其严谨,不轻易多用一个字,他说每个字有每个字的分量,该“半斤”的地方用“七两”(旧制半斤为八两)字嫌不够,用“九两字”又嫌过重,因此,他常为一个字眼反复推敲,将一首诗搁上一两个月。

在那个用毛笔、钢笔写作的年代,创作态度严谨的远远不止徐志摩一个人。朱自清在清华大学教书时,写作速度很慢,一天最多写五百字。有一次写《谈抽烟》,全篇只有八百字,他却花了两个下午才完成。钱钟书自称“文改公”,他对自己的著作常常感到不满意。他说《围城》“不很满意”;讲《宋诗选注》“想付之一炬”。他对已完成的著作不厌其烦地补订、删改、修正。其《谈艺录》手稿,有人初见觉得非常精炼,隔天再去看,手稿已被钱钟书涂改得面目全非。《谈艺录》不知被删改了多少次才付梓。

许地山在香港任教时,有报馆约请他写一篇应景之作,稿费每千字两元钱,比时价高出一倍,但许地山断然拒绝了,他说:“无论这家报馆是两元千字的稿费,即使是一元一字,我也不屑替它写稿。”作品是作家的脸面,爱惜自己笔下的文字,尽可能出精品、出经典,是一个聪明的写作者的选择。而精品、经典都是磨出来的,它既需要漫长的生活、思想、学养的积累,也需要生动传神、意味悠长的艺术表达。像徐志摩说的“将文章当文章写”,每创作一篇作品,都有追求精致的意识,愿意将心智发挥到极致,我们的文字才可能真正出彩。

少数人有个错误的认知,觉得文章发在大报大刊,有大量的评论或者在网上点击量超过多少便是好文章,就有可能流传下去。其实,真正优秀的作品与这些没有多大联系。真正优秀的作品要深入人心,让读者觉得写出了自己想言说一时又不知如何言说的内容。李白的《送孟浩然至广陵》、李商隐的《无题》、曹雪芹的《红楼梦》、鲁迅的《阿Q正传》等伟大的作品,将它们置顶、推上“热搜”的,均是人心和漫长的时间。

写作需要作家有意追求思想和艺术的高度,不要急功近利,那样只会亲手粉碎了自己的远方,最终害了自己,表面看很聪明,实际上是愚蠢。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这是唐代著名诗人杜甫的诗句,也是古典文献中很值得我们珍视的写作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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