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0 证券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002730 证券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2024年04月19日 03:07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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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62,079,88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核心业务、产品及其应用领域

  公司坚定实施强化制造业的发展战略,重点发展煤矿防爆电气产品的智能化、数字化革新,以及智能矿山的全面建设。目前,公司的制造业务涵盖三大领域:第一,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矿用防爆监测监控设备、矿用应急救援产品以及智能传动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防爆电器产品主要应用于煤矿领域,同时也应用于石油、化工、隧道、水泥、港口、军工等多个行业;第二,电力专用设备制造,主要为国家电网、电力等行业提供智能计量设备、各类电表箱、低压配电柜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第三,驱动设备制造,专注于永磁电机、永磁滚筒、永磁变频一体机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二、经营方式与策略

  公司拥有完整且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市场规则与运作机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我们坚持科技服务、产品研制、销售、品牌与售后服务的一体化营销模式,以上市企业规范治理为基石,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稳中求进,勇于创新。在技术、营销、管理、企业文化等方面,我们积极寻求改革与突破,主动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和优质服务,提升价值创造水平,形成互利互惠、利益共享的新型经营模式,努力实现“立足行业榜首,争创世界品牌”的企业愿景。

  1、采购管理: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制定规范的采购流程。研发部负责制定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物控部通过多方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质管部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符合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在统一采购体系下,按照专业化分工,采购部门负责生产物料、项目配套设备、研发物料等大宗物料采购,工艺部门主导生产设备类采购。对防爆产品受控件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我们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销售情况灵活采用计划式与订单式相结合的生产方式,确保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采用“智能制造”和“精益生产”为导向,对关键产品采取自制,对整体生产制造成本精益求精。

  3、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采用直销和经销两种销售模式。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我们已建立起完善的销售体系。营销中心下设办公室、策划部、市场部、业务部、服务部,各部门在整体市场运作中分工明确,同时在具体项目运作中又相互协作,共同涵盖市场培育、业务发展、销售服务等各个领域,确保销售与可持续发展的协同推进。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

  三、业绩增长的推动力

  2023年,公司继续积极拓展产品市场,加大销售力度,主营的矿用防爆电器板块和智能传动设备板块均保持稳健增长态势。同时,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持续推进降本增效,推动生产“智能制造”和“精益生产”使得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此外,公司智能矿山项目配套新产品的销售工作也取得了进展,部分产品在市场推广中已经陆续开展销售工作,为公司业绩的增长注入了新的动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石晓霞女士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相关章节。

  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独立董事田永顺、吴凤陶、娄亦捷均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37,353.6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68%,实现营业利润13,590.5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3.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61.2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2.7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612,934.55元,以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82,484,646.28元为基数,提取的法定公积金8,248,464.63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517,868,861.49元,减去报告期已经分配股利39,828,786.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52,276,256.34元。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362,079,8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机构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公司全部董事,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全体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对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做了专项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定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的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1377号办公楼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1.00-8.00已经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00-17.00已经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议案9.00-1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3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1)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180号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325600。

  (2)联系人:杨涛

  (3)联系电话:0577-61666333 联系传真:0577-62666111

  联系邮箱:ir@dianguang.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不停牌。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0。

  2、投票简称:电光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17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在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徐芳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37,353.6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68%,实现营业利润13,590.5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3.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61.2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2.76%。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612,934.55元,以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82,484,646.28元为基数,提取的法定公积金8,248,464.63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517,868,861.49元,减去报告期已经分配股利39,828,786.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52,276,256.34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362,079,8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监事会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部监事,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监事全体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6,802,2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新股39,405,880股,募集资金总额37,474.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63.9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11.09元。截至2022年1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第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电光科技结余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光”)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专用账户余额为50,576,541.83元,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金额为75,000,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募集资金余额为125,576,541.83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在有效期内可在此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3-003)。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情况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与产业布局,实现产研结合,有利后续研究院产品的转化及产业推进等考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浙江乐清,并将该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项目尚处实施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 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尚未开始实施,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612,934.55元,以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82,484,646.28元为基数,提取的法定公积金8,248,464.63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517,868,861.49元,减去报告期已经分配股利39,828,786.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52,276,256.34元。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362,079,8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共计派发47,070,384.4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30 证券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在东方财富路演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东方财富路演(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4424667),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石晓霞女士,财务总监陈爱微女士,副总经理、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曹汉君先生,独立董事吴凤陶女士,保荐代表人汪建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陆东方财富路演(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4424667)提问。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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