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0
2024年04月19日 03:06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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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4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研发、生产和销售小模数齿轮及相关产品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汽车齿轮、减速机及其配件、电动工具齿轮、智能家居齿轮和安防齿轮等,其中,减速机配件主要指减速机中的核心部件精密齿轮。公司主要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机器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医疗器械、安防等领域。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产品应用十分广泛,按产品应用领域和功能可以划分为汽车齿轮、减速机及其配件、电动工具齿轮、其他齿轮以及设备和刀具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 533.36万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 788.0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注:上述表格数据尾差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度对公司的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533.36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95.78万元,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69万元。2023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788.09万元。

  3、计入的报告期本次针对各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21.45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金额1,321.45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5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3.63元,共计募集资金831,265,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375,9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79,889,1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2,500,000.00元和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7,432,602.0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9,956,497.9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0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或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期末余额不含尚未到期的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160,034,418.22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8,151.95万元,经公司2023年12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8,151.9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0004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16,160.81万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3.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本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本公司重视研发创新,致力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尚处实施初期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 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尚处实施初期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 年产7.2万套工业机器人新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尚处实施初期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740,363.6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5,297,847.2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6,529,784.72元后,2023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58,768,062.50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70,724,838.9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9,492,901.49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9,304,860.18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9,492,901.49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红利39,990,000.0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5.74%。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0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04月1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下转B10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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