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藏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包括外用止痛药物和口服藏成药、中药等。公司致力于传统藏药的传承和创新,探索藏药现代化路径,打造现代藏药创新开发及制造产业化平台。公司持续以藏医药基础理论研究为指导,聚焦优势治疗领域,以现代医药技术对传统藏药进行系统评价和研究,探索治疗原理,扩展临床应用领域,提升临床价值;同时从藏药材种植、炮制传承,到采用国内外领先的工艺技术和质量控制指标解决藏药生产技术难题等,提高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包括以消痛贴膏、青鹏软膏、白脉软膏、铁棒锤止痛膏为主的外用系列产品,以及红花如意丸、如意珍宝片、十味龙胆花胶囊、十味龙胆花颗粒、仁青芒觉胶囊等口服藏药、中药产品;公司目前拥有以消痛贴膏、白脉软膏等25个独家品种为核心的141个药品批准文号,其中OTC品种60个,国家秘密技术(秘密级)品种3个,产品涵盖骨骼肌肉系统、神经系统、皮肤科、心脑血管、妇科、儿科、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等领域。
(2)行业格局和趋势
2023年,医改进一步深化,坚持“三医联动”,合理配置医疗资源,调控医药价格,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逐步扩大采购范围。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薪资待遇、职业发展空间、职业环境等方面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和健康发展。
2023年,医药工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在技术创新、国际化、先进制造等方向稳步推进,取得新的突破,但主要经济指标同比出现下滑。各子行业走势出现分化,中药饮片、中成药两个子行业营业收入、利润保持正增长。
2023年医药行业政策频出,在产业政策方面,鼓励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数字化升级;在监管政策方面加强对上市持有人的监管,进一步优化审评流程,缩短部分创新药审评时限,引导企业减少同质化研发;在价格政策方面,集采力度进一步加强;在医保政策方面,药品目录调整常态化运行,国谈药品落地加快,各地积极推动药品进院流程,健全“双通道”机制,加快创新药惠及患者;在用药政策方面,鼓励罕见病、仿制药目录品种、儿童用药的研发上市,同时加大对临床用药大品种的监控,促进合理用药,推动医保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促进医院处方向院外流转。在支持中药发展政策方面,部署了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等工程,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完善了中药注册管理体系,促进中药新药的研制。回顾2023年,各项政策的持续出台必将对医药行业发展带来较大的影响。展望2024年,医药工业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急需克服困难重回稳定增长的轨道,中药民族药产业需要抓住创新机遇,在高质量发展中寻求突破。
在骨骼肌肉系统中成药外用药领域,公司主要产品消痛贴膏在医疗终端销售额排名前五,白脉软膏、青鹏软膏占据软膏品类的第二、第三名(数据来源:米内网2023H1)。公司独家产品如意珍宝片纳入国家谈判医保产品目录为契机,在骨骼肌肉领域口服中成药中稳步提升,并进一步丰富了公司骨骼肌肉系统产品品类。针对市场竞争环境,公司将充分发挥民族药的治疗优势,持续加大学术营销和品牌营销的力度,加强医学研究及循证医学证据构建,围绕产品发展、渠道下沉、客户管理、组织变革不断强化营销能力建设,拓展互联网精准营销,全方位多渠道巩固并强化公司在疼痛领域的市场地位。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为国家首批“创新型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公司创办20余载,拥有GMP药厂、GSP营销公司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1家,借助传统藏医药文化的健康智慧,坚持运用现代创新科技发展新型藏药,引领传统藏药产业升级,成就了公司现代藏药龙头企业的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凭借稳健的发展再次荣登米内网组织的2021中国中药企业TOP100榜单,位列第32位;上榜西普会“2022年健康产业品牌价值榜”,品牌价值29.17亿。
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藏药外用制剂、藏药固体制剂两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先后成为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实施单位、国家“十二五”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单位、国家“十三五”科技部“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牵头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入选“2022中国中药研发实力排行榜TOP50”,排名3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55项专利技术,其中126项发明专利。公司核心产品消痛贴膏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日内瓦国际发明金奖,为国家技术秘密(秘密级)品种,凭借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的显著功效,在市场占有率和单产品销售规模方面稳居同行业前列,在中国城市实体药店中成药骨骼肌肉系统疾病用药外用贴膏剂品牌排名TOP20中排名第一,公司产品铁棒锤止痛膏也名列TOP20(数据来源:米内网2022E)。
公司积极开展循证医学研究,优选适应症、优化说明书,自建营销队伍,开展学术营销和品牌营销,使传统藏药走出藏区,进入主流市场、大众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被国内外的消费者所认可。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经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6月27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3】4949号),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奇正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无
董事长:雷菊芳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
2、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信息等方式发出;
3、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菊芳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果德安、李春瑜、王玉荣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财务报表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审计,并出具了“勤信审字【2024】第13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515.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02%;营业利润64,638.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94%;利润总额64,441.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119.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99%。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刘凯列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票6票,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5)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奇正藏药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奇正藏药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审字【2024】第1352号,公司2023年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50,346,120.79元,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剩余利润495,311,508.71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515,377,959.34元,减去本年已分配利润206,723,700.7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03,965,767.29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以实施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30万元。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宇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18.90万元,主要为产品交易、房屋租赁、提供劳务等。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关联董事雷菊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票6票,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5)、《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3、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远途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102,信函上请注明“202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传真:010-84766081。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平、李阳 电话号码:010-84766012
电子邮箱:qzzy@qzh.cn 传真号码:010-84766081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7;投票简称:奇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投票时请在提案后相关意见下打“√”,该提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提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
2、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信息等方式发出;
3、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为4人,实到4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贾钰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4票,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财务报表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勤信审字【2024】第13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515.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02%;营业利润64,638.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94%;利润总额64,441.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119.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99%。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4票,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票4票,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票4票,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5)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4票,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审字【2024】第1352号,公司2023年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50,346,120.79元,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剩余利润495,311,508.71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515,377,959.34元,减去本年已分配利润206,723,700.7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03,965,767.29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以实施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4票,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经营规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关联监事贾钰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票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09]76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藏药”或“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421.00万元,扣除证券发行费用3,300.9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120.01万元,该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于2009年8月24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拉萨城西支行的账号为54001023636059008888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利安达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2009)验字第1030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6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公开发行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00万元。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为本次发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28日完成发行,债券名称为“奇正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需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801.89万元(承销保荐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850.00万元)后,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0年9月28日将人民币79,198.11万元存于公司的兴业银行兰州七里河支行(账号:612100100100041441)账户内。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与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评估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49.98万元(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006.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050.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20)第0055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08年2月15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009年9月2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八一支行(270337602910000377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54001023636059008888、5400102363605900777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931902205510302)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四个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2013年3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分别与陇西奇正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八一支行(270337602910001190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一个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2017年1月1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甘肃奇正藏药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固支行(48050154500000273、48050154500000281)以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二个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20年4月23日,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开设931902205510302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专户612100100100033816仅用于公司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协议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具体项目实施所在地开设了八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专户(54001023636059007777、5400102363605900888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八一支行专户(2703376029100003772、27033760291000119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固支行专户(48050154500000281、48050154500000273)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已先后于2013年12月、2017年1月、2017年3月、2017年4月对上述六个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公司及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仅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612100100100041441)、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仅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612100100100041290)与兴业银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仅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612100100100041441)、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协议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公司及子公司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612100100100041290)与兴业银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协议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公司及子公司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612100100100033816账户下因开通智能通知存款业务,银行网银系统自动产生智能通知存款账户612100100200026366。该账户与612100100100033816是从属关系,该账户无法向其以外的其他账户直接划款。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612100100100041290账户下因开通智能通知存款业务,银行网银系统自动产生智能通知存款账户612100100200035822。该账户与612100100100041290是从属关系,该账户无法向其以外的其他账户直接划款。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拟尽快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现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详见附件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中使用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0.4亿元,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6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度在公告范围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本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兴业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二)现金管理金额
购买兴业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51,312.4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为0.00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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