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4,589,19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是国内研发技术水平领先、产品线覆盖广的专业眼科药物研发、生产、销售企业。公司产品包括延缓儿童近视进展药、干眼治疗药、眼用抗感染药、眼用抗炎/抗感染药、散瞳药和睫状肌麻痹药、眼用非类固醇消炎药、缩瞳药和抗青光眼用药等,覆盖十个眼科药物细分类别,公司已建立了“系列全、品种多”的眼科药物产品体系。截至目前,公司共拥有眼科药物批准文号57个,其中35个产品被列入医保目录,6个产品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报告期及去年同期销售额占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产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新进入国家级《医保药品目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纳入集采情况:
(二)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原材料采购、研究开发、生产、质量检测和产品销售体系,专注于眼科药物领域。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年度销售计划、月度销售计划制定相应的年度及月度生产计划,物资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往年同期数据,预测原材料需求计划量,并与现有库存相比较,在考虑安全库存的基础上确定年度及月度物料采购计划。公司经严格审查后,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生产所需原材料均直接向合格供应商采购,双方签订合同,明确责任。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以自主生产为主,部分产品因产能受限采用委托生产模式。
(1)自主生产
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与生产指令组织生产。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流程管理,监督安全生产,组织部门的GMP管理工作,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生产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以及生产质量评价、回顾分析。
(2)委托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采取了委托加工的模式进行生产。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委托他人生产制剂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除符合上述法规第六条所规定的部分条件外,还需要与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签订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将相关协议和实际生产场地申请资料合并提交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以客户为中心,学术为主导的专业化营销推广管理模式。公司建立了多层次的营销网络及营销管理机制,通过自建营销队伍和经销商合作等方式,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公司以学术推广会议或学术研讨会为主要平台传播产品和企业信息,通过专业化学术队伍进行产品推广。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受各地区中标价格、公司推广力度影响,导致按照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进行经营:
(1)经销模式
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年度购销协议,指定购方作为公司在购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销商,对公司产品进行销售。根据上述购销协议,公司一般在当地中标价的基础上给予经销商一定的折扣,折扣主要依据销售地域内医疗机构对经销商的回款时间、同行业销售定价状况等因素确定。
(2)直销模式
公司对医院和零售药店采用直销模式时,根据当地市场价格、供求情况以及对方需求的具体品种、数量等,公司与医院和零售药店进行具体协商确定各品种销售价格。
(三)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与业绩驱动因素
一、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23年,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围绕总体发展战略及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有序推进并落实各项重要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巩固核心竞争优势,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优化客户结构,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保持稳定增长,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7,569,910.6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42%,实现利润总额264,993,268.3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0,036,047.1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39%。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生产及质量管理方面
2023年,生产中心始终坚持战略导向、以人为本、合作共赢的理念,持续梳理生产流程,鼓励改进创新,顺利完成公司生产目标。通过全面提高各生产系统的运行管理水平,持续引进眼用制剂的生产和包装设备,更新生产基础设施,生产中心实现了智能化管理程度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夯实了公司建设智能工厂的基础。公司原单剂量滴眼剂包装线实现全面自动化智能化提升,极大的提高了包装效率;新增单剂量滴眼剂生产线投产使用,扩大了单剂量滴眼剂的生产产能。通过多项改进创新项目,生产中心实现了工作流程、工作效率及生产合规性的提高。2023年9月4日,公司顺利取得了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可在公司内部开展温度类计量器具的检定及校准工作,提高了设备校准的效率和准确性。在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管理方面,公司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ISO50001认证,搭建能源管理体系,形成能源数据库,为实现公司降本增效夯实基础。
2023年,质量中心依托卓越绩效模式,积极推进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持续完善“横”、“纵”融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同时通过建机制、重培训、树意识、促提升、广宣传五个方面推动质量文化建设。2023年3月,公司滴眼剂(101车间生产一区1线,101车间生产二区2线)生产范围再次通过了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GMP符合性检查,2023年6月,再次通过了GB/T19001-2016 IDT 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相关认证工作的顺利完成表明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处于稳定有效的运行状态。同时,公司大力推进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夯实质量管理基础。2023年5月开始,全公司推进生产现场6S管理,推行导入班组班会、OPL点滴教育、改善提案三类管理机制,开展6S验收、羚羊旗评选、红牌作战三类促进活动。在第44次全国医药行业质量管理(QC)小组成果发表交流会中,公司选送的3个课题全部荣获QC小组成果发布一等奖,其中一个课题另被评为最佳发表奖。在各部门的努力下,公司获得了第二十届“全国质量奖”。
2、市场营销拓展方面
公司一方面立足医院领域业务开展,打造了专业的学术推广团队,通过组织、筹备各类学术会议、品牌项目活动和线上宣传等多种形式活动进一步提升学术、品牌影响力;同时拓展新零售领域,积极探索新模式,实现更大程度的市场覆盖。
2023年,公司积极组织和参与眼科相关学术会议数十场,在展示产品的同时,树立品牌形象。公司在中华医学会第二十二届国际眼科学学术会议(COOC)、第二十二届全国角膜及眼表疾病学术大会、第二十七届全国眼科年会、第九届全国干眼学术会议等全国各大型眼科会议中设立展台,会议期间将公司的卫星会、专题会同步进行线上直播,全国共设立一百五十场次的分会场,线上线下总计覆盖三十六万余人次,为广大眼科医师提供了学习机会和交流平台,共同分享干眼治疗、眼部感染、角膜损伤、屈光、白内障、视光等多种眼部疾病领域的最新学术进展,持续传播学术知识与品牌声音,提升兴齐眼药品牌知名度。
2023年,公司继续承办《中华眼科杂志》组织的慕“明”而来病例征集学术活动。全年共征集350份病例,开展病例评选及分享会议20余场,为广大青年眼科医师提供了临床体会与诊疗思考的分享平台。公司继续开展医路书香·基层关EYE万里行活动,通过专家授课、义诊和赠书等方式,旨在提升基层眼科医生的综合诊疗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学术引领、品牌制胜”的理念,持续为眼科医生的能力提升提供创新形式的助力,公司搭建的医学信息分享平台“兴齐100”公众号,新增了眼科头条、医学资讯、会议速递、文献获取、产品助手等多个栏目,旨在通过提供更加丰富的内容来帮助用户获取更加多元化的信息。目前兴齐100公众号忠实用户人数已达4万余人,频道内共计推送各类原创医学资讯、产品信息78篇,学术会议相关报道内容33篇,全年累计点击量超14万。
同时公司商务部、新零售事业部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渠道,通过零售渠道专业销售队伍,与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和连锁药店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同时,公司加强与京东、阿里等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实现多渠道销售的融合增长。2023年新零售事业部与重点连锁联合开展重大节假日主题学术推广活动,开展“最美眼神”大型眼健康科普活动。获得年度“品牌企业榜单”、“零售药店最受欢迎的品牌企业榜单”、公司产品爱尔明^[®]玻璃酸钠滴眼液荣获“眼健康类店员推荐率最高品牌”等荣誉。
3、产品研发方面
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重视新产品的研发,将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作为公司持续进步和创新的目标。
公司加快推进研发管线的全面化、差异化布局,贯彻“创新引领、跃迁致远”的改进创新理念,建立了合理、完善的药品研发质量管理体系,以“质量可控、进度可控、成本可控”为原则规范研发流程。为保证创新技术的先进性,公司基于“一中心、多平台、广合作”布局创建了兴齐特色创新平台,为公司研发创新提供多载体。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研发取得的进展情况如下:公司申报的两种规格的玻璃酸钠滴眼液、曲伏前列素滴眼液、地夸磷索钠滴眼液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伏立康唑滴眼液目前正在开展Ⅰ期临床试验、环孢素滴眼液(Ⅱ)目前正在开展Ⅳ期(上市后)临床试验。公司申报的SQ-773、SQ-807、SQ-798、SQ-723、SQ-722项目已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注册申请并获得受理。
2024年3月,公司硫酸阿托品滴眼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目前国内尚无近视相关适应症的同类产品上市。公司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其它两个临床试验分别为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延缓儿童近视进展的临床试验(登记号 CTR20200085)和0.02%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及0.04%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延缓儿童近视进展的临床试验(登记号 CTR20212468),公司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登记相关临床试验信息。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进入注册程序的药品情况如下:
注1:尾号S代表单剂量产品,M代表多剂量产品;
注2:SQ-755S项目玻璃酸钠滴眼液已于2023年3月获得药品注册证书、SQ-739项目曲伏前列素滴眼液已于2023年5月获得药品注册证书、SQ-718项目玻璃酸钠滴眼液已于2023年10月获得药品注册证书、SQ-795项目地夸磷索钠滴眼液已于2023年8月获得药品注册证书、SQ-729项目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已于2024年3月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注3:序号2、9、10(SQ-729)的产品为同一产品的不同规格;
注4:序号6、13、14(SQ-727)的产品为同一产品的不同规格。
4、主要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兴齐眼科医院运营情况良好,在原有科室基础上,新成立屈光手术中心、白内障中心,为患者提供更全面的诊疗服务。2023年,兴齐眼科医院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分别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颁发的“室间质评证书”,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评定,获批成为沈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辽宁省省直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荣获“和平区五一劳动奖状”。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每股收益调整的原因系本公司2023年9月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该指标进行重新计算。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鉴于“夏勇”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 200名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换届选举事宜
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等议案,选举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及监事会成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及《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公司药品研发情况
3、报告期内,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分别设立了北京、南京、杭州、广州、上海5个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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