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概要介绍之七
对《实施方案》明确的八大任务之一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进行了详细介绍
一起来看↓
示范推行人才改革政策
《实施方案》围绕向人才松绑和向用人主体授权两个方面,细化了具体举措。
在向人才松绑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以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为重点,加快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核心、以创新绩效评价为基础、以创新成果收益权和所有权分离改革为关键、以解决高质量发展难题为目标、以项目课题为抓手的人才政策体系。
在向用人主体授权方面,《实施方案》提出,针对自贸试验区各类企业等不同用人主体,制定差异化薪酬分配指引,推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综合运用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以及股权、期权、分红等多种激励方式,拉长激励链条,实现精准激励、系统激励,进一步营造尊重人才、崇尚创新的发展环境。在自贸试验区试点推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
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实施方案》提出重点要制定两类激励措施。
一是支持自贸试验区建立促进人才充分流动的工作机制,产业需求、创新需求与人才需求的适配机制,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工作机制。
二是制定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事业单位管理人才按规定在自贸试验区兼职兼薪、按劳取酬的工作措施,制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按规定到自贸试验区创新创业的具体办法。
集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实施方案》提出,要制定一办法、设立一基金、编制一目录,并强化政策支持。
包括制定自贸试验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构建高层次人才选育、认定、评价、激励、服务、退出等闭环机制,细化高层次人才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保障措施。设立新疆人才发展基金自贸试验区专项,编制自贸试验区发展急需的、适用“一事一议”政策的人才目录和操作指引。
同时,《实施方案》提出制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自贸试验区实习实践和见习的保障措施,整合相关政策和财政资金给予补贴支持;制定博士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到自贸试验区创新创业的具体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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