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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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8日 02:41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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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97.46%,主要原因为:一是剥离包装印刷业务,公司大幅减亏;二是负极材料业务稳定发展,一季度实现盈利。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95.95%,主要原因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41.48%,主要原因为孙公司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收到1.25亿元产业扶持奖励资金。

  4.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7.46%,主要原因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5.本报告期总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32.42%,主要原因为:负极材料业务营运资金投入及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了项目建设用地。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关联交易

  1.2024年1月1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印刷设备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公司将5台印刷设备转让给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交易对价6,133.47万元,以冲抵公司尚欠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6,133.47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为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加快5GW太阳能光伏电池片项目建设进度,公司与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拟共同为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旭阳新能源”)增资28,04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14,300万元,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增资13,740万元。包头旭阳新能源现注册资本金1,960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本公司持股51%,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9%。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子公司重大事项

  1.2024年3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拉晶、太阳能光伏电池片项目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旭阳新能源”)拟投资建设5GW太阳能光伏电池片项目,孙公司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旭阳硅料”)拟投资建设10GW拉晶项目(两个项目合称“项目”),项目建设地分别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环评等前期手续,并将陆续完成用地准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增资的议案》,为加快10GW拉晶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旭阳新能源”)拟为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旭阳硅料科技”)增资2.9亿元,该公司现有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英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昕岚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英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昕岚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会

  2024年04月18日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科技大厦)东1号楼8层东侧第二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英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63,030,7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37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1,552,9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70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477,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6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1,476,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664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第1-10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第11-12项议案,具体议案和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8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1,28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1,28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1,28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1,123,1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3832%;反对1,46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6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821%;反对1,4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5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11,28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1,28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1,28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1,28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9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1,28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10本次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1,28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8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8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00关于公司与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8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00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8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7.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8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0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8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9.00关于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8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00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8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1.00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为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8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2.00关于为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735,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451%;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5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0%;反对1,2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盛、杨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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