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43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监事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陈颢先生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陈颢先生回避表决。
7.0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徐如科先生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徐如科先生回避表决。
7.0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唐长青先生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唐长青先生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特此公告。
监 事 会
2024年4月18日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7年,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24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2023年审计农、林、牧、渔业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家数为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高寄胜,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伟丽,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最近3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上述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合计人民币138万元,与2022年相比未发生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2024年度公司会根据其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来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符合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报酬。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9︰00 至 16︰00)。
3、现场会议登记及联系方式:登记地址:常德市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联系人:杨波、谢宁;联系电话:0736-7252796 ;传真:0736-7266736;邮政编码:415000。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04-18
授权委托书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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