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陕西日报
4月12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近期,西安交警将在早晚高峰期间持续强化对“三类八种”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并针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三类八种”交通违法行为指的是:占用道路资源类,即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降低通行效率类,即大客车、货运汽车、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开车打电话,轻微交通事故未立即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机动车禁限行类,即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规定,货运汽车闯禁行,摩托车、电动车闯禁行(走高架桥、下穿隧道)。(记者 周恒宇)
编辑: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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