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局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局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79,213,96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3年,面对多重困难挑战,本集团聚焦优势领域,贯彻落实“去库存,优化结构,提高竞争力,拥抱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的工作方针,把握机遇,攻坚克难,整体经营保持稳健,产业结构不断完善,产业地位不断提升,竞争能力不断增强;但由于所属企业经营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各企业间经营业绩也参差不齐。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3,070,643.1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4%;营业成本2,431,279.5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09%;销售费用95,204.2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78%;管理费用139,613.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9%;财务费用39,492.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8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645.9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6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759.1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2%。
(一)高新技术产业
本集团高新技术产业受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外部需求收缩及行业竞争白热化等不利因素影响,报告期内整体经营业绩承压但韧性强,重点企业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产业供应链稳定性显著增强,同时运营效率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2,682,947.50万元,同比下降2.52%;实现利润总额228,446.59万元,同比下降12.16%。报告期内,本集团控股的贝特瑞围绕战略目标,对内升级提效率,精益降本,强化存货管控,持续研发投入引领产品技术创新,提升经营质量,对外布局创价值,加快推进海外布局,为后续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报告期内,贝特瑞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投产步伐、市场开拓和组织建设,其中四川瑞鞍、山东瑞阳负极项目已投产,山西瑞君和云南贝特瑞石墨化产线、常州贝特瑞2万吨高镍正极项目和印尼贝特瑞年产8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均稳步推进建设,并计划在摩洛哥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报告期内,贝特瑞持续高强度研发投入,引领产品技术创新,取得丰硕的产品技术成果,贝特瑞发布了钠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探钠350”、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贝钠-O3B”、燃料电池催化层碳材料“探氢BMC”和新型扩散层碳材料“探氢BGD”等新型材料,开发了高比容量的第五代产品硅碳负极材料和多款氧化亚硅等产品,还通过开发出半固态和全固态电解质技术,提供一种高安全兼顾高能量密度电池材料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贝特瑞长期竞争优势;受行业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下行的影响,尽管产品销售量保持增长,但销售收入仍出现小幅下降,贝特瑞盈利短期承压;报告期内,贝特瑞实现销售收入2,511,943.82万元,同比下降2.18%;实现净利润165,390.52万元,同比下降28.42%。本集团控股的国际精密面对传统汽车行业、工程机械行业不景气的市场环境,不断优化产能,持续开展自动化项目、精益项目降本提质增效,布局液压板块进口替代,多方位开拓新业务、新市场、新客户;着力推动转型升级,将汽车业务向新能源汽车领域延伸,加快将汽车电磁阀、电机轴等产品推向市场;报告期内,国际精密实现销售收入83,146.26万元,同比上升0.13%。报告期内,本集团控股的友诚科技继续围绕大客户战略,重点推动新产品的快速研发和原产品迭代升级,成功研发多款新产品并完成客户定制项目,其中液冷充电枪已批量销售,兆瓦级产品性能处于性能提升阶段;此外,友诚科技超级充电及高压连接总成项目一期工程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为其后续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友诚科技实现销售收入60,816.09万元,同比下降1.67%;实现净利润7,675.69万元,同比增长9.61%。
(二)生物医药产业
本集团生物医药产业面对行业政策趋严、成本上扬、产业链波动等多重困难挑战,主动调控业务结构和资产结构,聚焦高竞争优势业务,发展根基不断夯实,实现稳中求进,维持了较好的盈利能力和经营质量。因大佛药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333,387.40万元,同比下降15.23%;实现利润总额50,993.03万元,同比下降14.97%。报告期内,本集团控股的马应龙实施“优化存量、促进增量、防范风险”的经营策略,分类落实各项工作;医药制造调整渠道结构,推行特约经销模式,规范产品市场秩序,渠道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大健康调整经营策略,聚焦重点单品推广,开发上市卫生湿巾系列产品,加快拓展眼部健康产品,重点品类销售规模实现增长;医疗服务加快网络拓展步伐,累计签约肛肠诊疗中心80家,直营医院经营质量提升,盈利能力得到改善,发挥肛肠学术交流平台作用,平台影响力不断提升;医药商业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防范产业风险;报告期内,马应龙实现销售收入313,674.64万元,同比下降11.20%;实现净利润44,325.09万元,同比下降7.38%。本集团控股的绿金高新在农药及肥料业务上加大市场和客户开发力度,持续推动降本增效,推进业务增长;在生物饲料业务上积极加大产品转型升级力度和推进业务转型,全力推动库存变现,回笼资金,为持续经营创造有利条件;报告期内,绿金高新实现销售收入12,580.29万元,同比下降15.45%;实现净利润-2,344.23万元,同比下降560.95%。
(三)房地产及其他产业
本集团房地产业围绕“去库存、促回笼”的工作方针,加大存量资产去化力度,但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市场预期偏弱等不利因素影响,各项目去化难度增加,整体去库存进度不及预期。其他产业方面,本集团持有的古马岭金矿受多重因素制约仍未有效改善经营状况。报告期内,本集团房地产业实现销售收入26,715.35万元,同比上升5.56%;实现利润总额-20,213.53万元,同比减少47.99%。本集团其他产业实现销售收入27,592.95万元,同比下降14.89%;实现利润总额-408.92万元,同比减少102.98%。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本集团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鲲鹏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集团股份总数的18.39%,公司第二大股东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集团股份总数的16.02%,第三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集团股份总数的5.18%。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6月15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公开发行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20宝安集MTN001债项信用等级为AA+,21宝安01债项信用等级为AA+,22宝安01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上述信用评级情况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马应龙、华一发展、中宝控股、国发建富完成将合计持有的大佛药业5,946.90万股股份以4.38元/股转让给杭州云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事项。详情参见马应龙于2023年3月24日披露的《马应龙关于出售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1)。
2、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运通公司、恒安公司、中宝控股与桦盈实业、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晨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龙岗区布吉街道运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计划按照“城市更新+利益统筹”的模式推进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运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城市更新项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3、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贝特瑞(香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与STELLAR INVESTMENT PTE. LTD.签署《年产 8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将项目建设地点由“印度尼西亚 Morowali 县 IMIP 工业园区”调整为“印度尼西亚Morowali 县 IMIP 工业园区和中爪哇省三宝垄市的肯德尔工业园区”,其中 IMIP工业园区建设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的半成品产线,肯德尔园区建设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的成品产线。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4、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大地和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81 号),因大地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大地和股票挂牌。具体内容请详见大地和于2023年7月21日在全国股转公司官网披露的《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
5、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友诚科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备案材料,并进入辅导阶段,辅导备案日期为2023年9月27日,辅导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请详见友诚科技分别于2023年9月22日和2023年9月27日在全国股转公司官网披露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6、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BNUO INTERNATIONAL HOLDING PTE.LTD.与摩洛哥王国签署《投资协议》,计划在摩洛哥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关于下属子公司拟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董事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宝安”)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00万元人民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结合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00万元人民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综合类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罗明国,1999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2023年度为中国宝安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勉,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中国宝安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明璀,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中国宝安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罗明国、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勉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明璀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罗明国、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明璀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
本期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繁简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事前与中审众环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与交流,并对中审众环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一致认为中审众环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审众环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独立董事认为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局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00万元人民币。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纪要;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4-00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种类: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型基金等。
2、委托理财金额: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委托理财额度: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对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型基金等。
4、委托理财期限:自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局就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议之日止。
5、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委托理财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有效防范委托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坚持谨慎委托理财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稳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稳健经营和资金安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4-00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为远期、NDF交易(无本金交割远期)等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
2、投资金额: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日常经营带来的风险,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等下属子公司拟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等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对汇率走势判断不明确时,降低国际业务中的汇率、利率风险,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使用期限,则额度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交易方式
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其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为远期、NDF交易(无本金交割远期)等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衍生品投资。
(四)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及项目贷款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但是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与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公司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各种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已办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须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3、操作风险:在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条款及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带来操作风险。
(二)风控措施
1、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与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其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责任部门及人员、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5、下属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4-00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3年公司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90,782,074.00元(已经审计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期核销或转销的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原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在本期的处置情况,相应地将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转销或核销。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4、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发放贷款结余,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相关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对贷款业务形成的债权实行分级管理,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根据资产的期末余额分别计提1.5%、3%、30%、60%、100%的减值准备。
5、商誉减值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时,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6、持有待售资产计提方法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90,782,074.00元,本期转销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197,572,091.97元,上述因素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290,782,074.00元。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4-00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李瑶女士因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梁发贤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756,459,343.67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68,001,369.1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95,102,959.66元,加会计政策变更84,397.24元,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95,187,356.90元,减报告期分派2022年度现金红利90,272,488.77元,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36,913,499.03元。母公司2023年12月31日盈余公积328,967,594.01元,根据《公司法》规定,母公司留存的盈余公积尚不符合转增股本条件。
本公司拟以总股本2,579,213,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5元(含税)、每10股送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4、7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众环审字(2024)010148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070,643.1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645.9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63%。
一、财务状况
1、资产情况:期末资产总额5,010,002.58万元,比上年末减少229,142.77万元,降幅4.37%。
2、负债情况:期末负债总额2,907,686.96万元,比上年末减少447,220.68万元,降幅13.33%。资产负债率58.04%,比上年末的 64.04%下降了6.00个百分点。
二、本期财务收支情况
1、营业总收入:2023年营业总收入3,070,643.1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4%。
2、费用情况: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变动幅度分别为-14.78%、3.99%、-23.53%、-12.82%。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情况: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645.9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065.81万元,降幅34.63%。
4、本期每股收益0.2933元,与上年同期0.4486元对比下降34.62%。
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93,219.35万元,比上年末增加79,728.81万元,增幅8.73%。
本期每股净资产3.85元,与上期末的3.54元对比增长8.76%。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4-00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局编制和审议《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公司对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因此,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表示认可,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4、6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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