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网站(http://www. sse.com.cn)披露了《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3号》的要求,公司需在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后,报送更新后的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材料。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更新至2023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 sse.com.cn)披露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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