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4-012
2024年04月16日 02:27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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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24年4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大昌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公告》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参照历史经营状况以及现有生产能力,结合 2023年度公司的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制定了 2023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 2023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鼓励公司监事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经营与发展做出贡献,现拟订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5.1《关于制定魏大昌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魏大昌先生回避表决。

  5.2《关于制定黄玲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黄玲女士回避表决。

  5.3《关于制定余晖晟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余晖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方案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为持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提高资本营运能力,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制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迪克”或“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充分考虑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0,990,269.78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5,325,002.9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研发投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基础之上,同时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故在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的情况下,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作为流感疫苗的新军,产品自 2019年上市销售以来,经历了市场快速增长及公共卫生事件干扰销量下降的考验,除2023年因临时停产时间影响之外,市场占有率较为稳定。2023年上半年公司抓住了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政策调整带来的契机,流感疫苗接种需求出现一波需求高峰,公司抓住了市场机遇,取得了不错的销售业绩。2023年7月公司所在地泰州突发特大暴雨导致车间进水临时停产,2023 年 12 月公司才恢复流感疫苗销售,致使销售旺季的第三季度未产生销售收入,第四季度销售收入较少,对全年业绩影响较大,导致全年亏损。

  公司对国内流感疫苗市场增长充满信心。中国流感疫苗接种率较欧美发达国家和东亚地区差距很大,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公司将紧紧抓住中国流感疫苗市场稳步增长的市场机遇,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同时积极进行销售变革,关注行业发展情况、科学论证分析接种需求,调整销售计划,坚持销售下沉、服务终端用户、做大增量市场的销售策略,实现销售增长,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流感疫苗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在本年度业绩较大经营压力的背景之下,未来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市场推广、销售布局等需要保持较大资金的持续投入,以确保业务增长,保持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主要(含在研)产品为针对预防流行性感冒、狂犬病、水痘、带状疱疹和肺炎疾病等人用疫苗产品,目前已上市产品1个,主要在研产品的研发持续推进,包括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儿童)已完成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III期临床试验前期准备。随着在研产品的不断推进,公司未来将持续保持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

  综上,鉴于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同时,公司后续研发项目所需投入大,完善销售网络布局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持续投入资金,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订了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7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2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5.18元。截至2021年7月2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13,9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283,87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135,676,130.00元。截止2021年7月2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人民币158,034,299.76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21年8月12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止2023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泰州分行账号为523901198910906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58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投资收益273.67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12,5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明细如下:

  注:上述认购合计金额为循环滚动使用合计金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将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情参见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 江苏金迪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苏金迪克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23年度,金迪克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金迪克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金迪克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金迪克在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金额从160,000.00万元调整至113,567.61万元。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目前现金流量情况,决定调整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车间建设项目、创新疫苗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注2: 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14,938.59万元置换截止2021年8月5日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注3: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且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25,000,000.00元。

  注4: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将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1年8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公司独立董事邵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8月28日至2021年9月6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9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4)。

  4、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9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6)。

  5、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对个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比2020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若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则该部分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值比2020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未达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鉴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三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369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三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为28.728万股。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28万股。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已就本次实施事项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周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周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进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郁金路12号

  邮 编:225300

  联系电话:0523-86205860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简历:

  周进先生:男,1984年9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12年9月至2015年9月,任职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2015年9月至2018年3月,任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3月至2024年2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4年3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郁金路12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8日

  至2024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余军、张良斌、聂申钱、夏建国、泰州同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州同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传真、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郁金路12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邮 编:225300

  联系电话:0523-86205860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余军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参照历史经营状况以及现有生产能力,结合 2023年度公司的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制定了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订了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为持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提高资本营运能力,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公司董事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3.1《关于制定余军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余军回避表决。

  13.2《关于制定张良斌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张良斌回避表决。

  13.3《关于制定聂申钱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聂申钱回避表决。

  13.4《关于制定夏建国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夏建国回避表决。

  13.5《关于制定邵蓉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邵蓉回避表决。

  13.6《关于制定管建强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管建强回避表决。

  13.7《关于制定孙红星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孙红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布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并拟订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余军、夏建国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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