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16日 02:24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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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5日以书面文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楼冠良先生主持召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胡春荣)》、《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姜银珠)》、《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潘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报告》《2023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吕越斌已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吕越斌、钱锋、张亮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担保计划中所有被担保主体其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担保履约能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为满足公司部分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使其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事项,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负责处理上述担保事宜,适用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及新增的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800号热威总部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议案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1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邮件以2024年5月6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4年5月6日13:00-15: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800号热威总部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亮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800号

  电话:0571-86697018

  Email:IR@heatwellkawai.com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23.1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60.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2023年9月20日分别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5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均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存款利率按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390.0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399号)。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3,196.62万元完成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193.44万元完成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7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公司上述持有的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10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3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350.00万元。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5,681,775.00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4,000万件电热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891,694.42元向全资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研发项目所涉及的研发人员及研发材料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票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云信或者供应链票据转让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子公司热威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Heatwell Auto Parts (Thailand) Co., Ltd.)(以下简称“泰国汽零”)作为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共同实施“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相应增加18/14 MOO.8, KHAO KHAN SONG SUB-DISTRICT, SRIRACHA DISTRICT, CHONBURI PROVINCE 20110, THAILAND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以募集资金向泰国汽零提供总额不超过该项目最高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的有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热威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热威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热威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热威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热威”)、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汽零”)、江山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热威”)、杭州热威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8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安吉热威、热威汽零、江山热威及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41,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人民币87,5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759.75万元。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计划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被担保人热威工业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计划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担保计划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及时顺利开展业务及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2.8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安吉热威、热威汽零、江山热威及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41,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人民币87,500万元。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本次担保额度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二)2024年度担保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2024年度担保计划具体情况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注: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

  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不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开展票据池业务

  为加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的统筹和信息化管理,盘活沉淀票据,实现资源共享,提升票据管理职能,同时,充分发挥票据作用,降低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涉及到票据、存单、理财等质押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8.75亿元。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一)安吉热威

  1、公司名称: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09280219XQ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5、成立时间:2014年3月6日

  6、注册资本:20,5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安吉经济开发城北工业区

  8、经营范围:热能与动力设备、电热器具、燃气器具、燃油器具、太阳能器具、暖通设备、空调、蓄热与蓄冷设备、电热管用绝缘材料、特种合金、管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制造、销售;电热元件、辐射盘、家用电器、电子电器元件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2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79,071.63万元,总负债为28,645.44万元,净资产为50,426.1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2,310.05万元,净利润17,804.81万元。

  (二)热威汽零

  1、公司名称: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KHLQ8XU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5、成立时间:2021年7月1日

  6、注册资本:15,5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康路800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2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36,471.52万元,总负债为9,592.29 万元,净资产为26,879.2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776.62万元,净利润1,079.38万元。

  (三)江山热威

  1、公司名称:江山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63947884N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5、成立时间:2004年8月12日

  6、注册资本:5,171.01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浙江省江山市四都镇傅筑园村儒竹路9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热元件、金属产品的铸造、锻压、冲压制造、销售及其技术研发(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2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16,900.75万元,总负债为3,675.56万元,净资产为13,225.1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4,858.75万元,净利润4,934.31万元。

  (四)热威工业

  1、公司名称:杭州热威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D18H9Q1T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5、成立时间:2023年11月1日

  6、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1幢一层(自主申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2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2,085.27万元,总负债为1,999.70万元,净资产为85.5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76.13万元,净利润35.58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及支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以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担保计划中所有被担保主体其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担保履约能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为满足公司部分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使其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事项,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负责处理上述担保事宜,适用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及支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累计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759.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9%,均为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等科目。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理融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保理融资的期限、融资费率、合作机构等内容以单项保理合同的约定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一)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部分公司向其他企业提供产品、服务等一系列活动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保理融资业务合同的约定向公司支付保理融资款。

  (二)拟合作机构: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根据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三)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四)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业务期限内循环使用)。

  (五)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六)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保理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4,763,875.17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0,092,684.34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0.5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8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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