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19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综合考虑了未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1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如下: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上述数据与内容并不是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的预测或保证,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至4月2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jhhnyzqb@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23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3日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董永站
公司董事、总经理:薛令光
公司副总经理:杜磊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张明川
公司独立董事:栾华、宋刚
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杜峰
公司相关部室负责人。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23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至4月2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jhhnyzqb@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产权部
电话:010-69839412
邮箱:bjhhnyzqb@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5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张保连先生因有其他事务不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公司独立董事贺佑国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14时,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4月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含授权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张保连先生因有其他事务不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公司独立董事贺佑国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总法律顾问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董永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积极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积极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履职尽责,在解决历史问题、战略发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预算管理、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了优异业绩。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经理层在公司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董事会的正确决策下,众志成城、承压奋进,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履职期间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审慎、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职责和义务。
5.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行权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6.关于国泰化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鄂尔多斯市昊华国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化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116.64万元。该事项将减少国泰化工2023年度利润总额30,116.64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利润总额30,116.64万元。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对应收国泰化工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母公司对国泰化工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38,782.32万元。该事项将减少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38,782.32万元,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对国泰化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母公司对国泰化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1.625亿元;该事项将减少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1.625亿元,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439,997,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503,999,274.10元,完成股利分配后,期末留存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此预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3.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5.关于公司2023年度法治合规建设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法治合规工作计划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法律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16.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柴有国先生、孙力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柴有国先生、孙力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发放的议案
18.01 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发放事项
公司董事董永站先生、薛令光先生、郝红霞女士、张明川先生及柴有国先生回避表决此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18.0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发放事项
公司董事薛令光先生、张明川先生和柴有国先生回避表决此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此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执行董事薪酬发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公司2023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服务范围及费用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5万元/年,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年。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4.50亿元(不含在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授信)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而定。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全年计划投资总额40,969.69万元。
此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5.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三、董事会听取报告情况
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01 公司名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6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16时,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谷中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2.关于国泰化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3.关于公司对应收国泰化工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4.关于公司对国泰化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1.关于《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2.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4.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5.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6.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方董事柴有国先生、孙力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没有超过2023年度预计金额,遵循公允、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或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与京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甲天银大厦A西9层,经营范围: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能源项目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经营范围:投资、煤炭开采、加工、销售(含收售);铁路托运、汽车货运、铁路仓储、仓储服务、装卸;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运输保险、仓储货物的财产保险;销售煤制品、成品油、燃料油、百货、日用杂品、食品、饮料、机械制品、机械设备、铸件、火工品、精细化工制品;汽车维修;旅游服务、住宿、餐饮;种养殖;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发电;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柳芳北街6号,经营范围:制造蒸汽热水;加工、制造供热设备及附件;销售蒸汽热水;供热服务;热力管网、热力站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市政热力工程设计;热力管道和热机设备的施工与安装;供热设备及附件安装调试;供热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经济信息咨询;仓储服务;销售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体育设施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检测;仪器仪表维修。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主营业务为:生产电力、热力产品;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销售热力产品;电力设备运行;发电设备检测、修理;销售脱硫石膏;固体废物治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CBD国际大厦,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黑山大街32号,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城市园林绿化;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销售建筑材料、塑钢门窗、塑料制品;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煤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煤矿开采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普通货运。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街11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制造液压设备(滑移顶梁、液压支架);制造、加工立体停车场设备与仓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工业设备、矿用产品;加工金属结构、钢、塑钢及铝门窗;制造离心泵、渣浆泵、泥浆泵、风筒;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维修、租赁立体停车场设备与仓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工业设备、矿用产品;安装金属结构、钢、塑钢及铝门窗;电弧焊技术培训;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防水材料、钢材、电子产品、机电产品、机器人、充电桩;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销售、维修液压设备(滑移顶梁、液压支架);停车场设备、矿用产品、液压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建筑物防水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机器人研发(含中式、样机制造、设计等)。
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1710。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融资租赁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0号院1层01号,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杂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工业园区南端,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热力生产和供应;供电业务;供暖服务等。
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主营业务为电力建设和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设备检修、电力工程咨询服务和培训;供热销售;粉煤灰和石膏综合利用;保温材料、电力物资的采购和销售;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供冷、供汽、供水、储能公用事业及综合能源服务;能源供应、环保节能领域内的设备、原材料、燃料开发及高新科技开发。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京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制定的主要依据是:有国家政策定价或指导价格的,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没有国家政策定价或指导价格的,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国家政策定价、指导价格及市场价格的,按照协议价执行。
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财务”)签订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规定:公司将闲置的流动资金等存入公司在京能财务开立的账户,京能财务应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型存款利率向公司支付存款利息;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的贷款,应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型贷款(基准)利率向京能财务支付利息;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其他金融服务时,京能财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从关联方采购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采购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向关联方销售是为了减少销售流通环节,拓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关联方企业名录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泰化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鄂尔多斯市昊华国泰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化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116.64万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国泰化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应收国泰化工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对国泰化工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16,250万元、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38,782.32万元。
●此次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13.76万元。
●上述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泰化工可能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116.64万元,减少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13.76万元。对母公司所持国泰化工股权和应收款项分别计提减值准备116,250.00万元和38,782.32万元,合计减少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55,032.32万元,于合并层面抵消,不影响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范围和金额
(一)固定资产减值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泰化工受甲醇市场低迷、原料燃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等因素影响,经营困难,相关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根据第三方中介出具的报告,国泰化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116.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公司持有国泰化工96.67%股权,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16,250.00万元。2023年受原料、燃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甲醇价格低迷等因素影响,国泰化工累计亏损额增大,净资产出现负值。考虑国泰化工经营现状以及扭亏难度极大的情况,公司对所持国泰化工96.67%股权计提减值准备116,250.00万元。
(三)应收款项减值
公司因国泰化工煤制甲醇项目建设、经营周转向其提供借款,截至2023年末,应收款项余额为225,098.25万元。根据国泰化工资产负债情况,预计可收回金额为186,315.93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38,782.32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对母公司影响:本次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共计155,032.32万元,将减少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55,032.32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所有者权益155,032.32万元。
对合并报表影响:本次国泰化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116.64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13.76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9,113.76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泰化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国泰化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应收国泰化工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0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继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圆全成立于1984年6月,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甲19号国际传播大厦5层22、23、24、25号房。
首席合伙人:魏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4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6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1,954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40.34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74.49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审计客户6家,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采矿业,制造业,仓储与电子商务,互联网广告传媒和信息技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天圆全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圆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圆全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自律监管措施;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小磊,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未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小琴,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未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知好,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圆全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同时根据公司审计中配备人员、投入时间情况最终确定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收费为人民币65万元,与上期费用一致。
本期内控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5万元,与上期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就本次续聘事项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对天圆全2023年度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圆全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圆全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决定将《关于公司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圆全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按有关规定支付费用共计人民币80万元,其中: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并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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