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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8,209,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行业情况分析
1、人造革合成革业务板块
(1)行业概况
天然皮革作为人类最早使用的重要材料有数千年的历史,随着工业时代的到来,人口急剧增加带来的巨量需求与天然皮革供给有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弥补天然皮革的不足,人们研制出人造革合成革作为天然皮革的替代。
人造革合成革产业依次经历了PVC革、PU革、超细纤维超真皮革(以下简称“超纤革”)三代产业升级。超纤革在外观触感、使用寿命、化学和机械强度等众多方面表现优异,且由于其接近真皮的用户体验,价格较天然皮革相对较低,使得超纤革成为天然皮革良好的替代品;而PVC革和PU 革由于实际性能与天然皮革有较大差异,因此只能用于相对低端领域。
我国是人造革合成革生产、消费大国,报告期内,我国人造革合成革市场总体供求关系平稳。但从产品品质上来说,我国人造革合成革行业还处于较低水平,以中低端产品为主,中高端产品如超纤革占比仍较低,未来我国超纤革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2、光学级PMMA业务板块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PMMA),是迄今为止合成透明材料中质地最优异的品种之一,具有良好的透明性、化学稳定性、耐候性、耐药品性、易染色、易加工和外观优美等特性,是被誉为“塑料女王”的高级材料。
凭借优良的光学性能,PMMA下游应用广泛,其中低端 PMMA 主要应用领域为广告灯箱、标牌、灯具、卫生洁具、仪表、生活用品、家具等,高端光学级 PMMA主要应用于液晶显示屏、LED照明、汽车尾灯、仪表盘、光学玻璃、防辐射PMMA、光学纤维、太阳能光伏电池、防弹玻璃、飞机座舱玻璃、医用高分子材料、军用光学设备、高铁车窗、警用盾牌、高端潜水镜、高档容器包装等领域。
我国PMMA市场需求量巨大,特别是近几年液晶显示屏、LED照明、汽车的市场增长十分迅速,光学级 PMMA 材料使用量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我国PMMA产能以低端PMMA产能为主,高端光学级PMMA产品市场份额和产能主要被几家国际化工巨头所掌控,我国仍需每年大量进口。
公司是我国首家实现规模化量产高端光学级PMMA材料的内资企业,现有光学级 PMMA 材料产能 8 万吨/年。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构成及用途情况如下:
(三)公司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超纤革工艺流程
超纤革产品主要生产工艺为:短纤维生产(纺丝工艺)、非织造成网(织造工艺)、浸渍工艺(湿法工艺)、化学减量(抽出工艺)、后整理工艺(上油扩幅、揉皮、片皮、磨毛、染色、印花)、干法移膜造面等。
该工艺流程图如下:
2、光学级PMMA材料工艺流程
公司目前光学级PMMA材料采用连续本体聚合工艺技术。该工艺技术对设备、工艺要求苛刻,存在传质、传热和聚合转化率控制等技术难点,目前,只有德国、美国、日本及中国等少数几家生产企业掌握此技术,技术门槛较高。
该工艺流程如下:
(四)主要产品上下游产业链
1、人造革合成革板块
人造革合成革板块上游行业为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和纺织等行业;下游行业主要为鞋类、服装、箱包、汽车内饰、沙发家具、球类、装饰等消费品行业。
(1)上游
人造革合成革板块上游行业为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行业,主要涉及尼龙(PA6)、低密度聚乙烯(PE)、聚氨酯树脂(PU)、MDI等原材料。
我国上述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可满足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相关生产需要。
(2)下游
人造革合成革板块下游行业主要为鞋类、服装、箱包、汽车内饰、沙发家具、球类、装饰等消费品行业。
我国是世界主要的消费品生产、消费、出口大国。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消费能力的不断上升,对消费品品质的需求不断提高,带动了包括鞋类、服装、箱包、汽车内饰、沙发家具、球类、装饰等消费品行业快速发展。
2、光学级PMMA材料板块
光学级PMMA材料板块上游行业为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行业;下游行业主要为家电、电子设备、汽车等消费品行业。
(1)上游
光学级PMMA材料板块上游行业为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行业,涉及主要原材料为MMA。
MMA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材料。由于技术水平、设备、工艺等要求较高,MMA主要被三菱化学、赢创(Evonik)、陶氏、住友化学、吉林石化等少数国际国内化工巨头垄断。
针对生产光学级PMMA材料所需原材料MMA被少数国际国内化工巨头垄断的客观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双象集团从本公司及整个集团长远发展战略考虑,为有效解决国内MMA原材料供应紧张和打通公司MMA原材料供给瓶颈,形成MMA和PMMA光学材料上下游产业链优势,在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全资设立了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建设MMA项目,并于2019年下半年建成投产,向公司稳定供应MMA原材料。
(2)下游
光学级PMMA材料板块下游行业主要为家电、电子设备、汽车等消费品行业。主要应用于液晶显示屏、LED照明、汽车尾灯、仪表盘、光学玻璃、防辐射PMMA、光学纤维、太阳能光伏电池、防弹玻璃、飞机座舱玻璃、医用高分子材料、军用光学设备、高铁车窗、警用盾牌、高端潜水镜、高档容器包装等领域。受益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上述相关行业快速发展,带动光学级PMMA需求量不断提高。
(五)主要产品生产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生产经营模式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统一批量采购模式,与公司长期合作的主要供应商每年签署长期供货协议,确定当期的采购数量,采购价格则按提货时点市场价格确定。
2、生产模式
(1)人造革合成革业务板块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按客户订单需求组织生产。公司主导产品超纤革的生产流程一般分为两个部分:首先生产标准半成品,然后根据客户在规格、颜色、花纹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对半成品进行后续处理,制造产成品。
(2)光学级PMMA材料业务板块
PMMA粒子的生产流程为连续式聚合反应进行连续生产,不适宜频繁更换所生产的产品品种,因此公司采用特有的半库存半订单式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历史销售经验、库存状况和销售订单情况来统一安排生产计划,确保供货及时、库存合理且降低因频繁更换生产产品的品种而产生的损耗。
3、销售模式
(1)人造革合成革业务板块
公司采用的是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营销模式。产品销售价格主要根据产品用料、产品规格、交易对手等因素综合考虑。
(2)光学级PMMA材料业务板块
公司采用的销售模式以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营销方式。产品销售价格主要根据原材料价格、产品规格、交易对手等因素综合考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0年6月18日,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征收安置科与本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协议规定因二改三项目建设项目需要,由鸿山街道征收安置科征收本公司位于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6号、188号的非住宅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非住宅房屋及附属物、不可搬迁设备及搬迁损失等合计补偿603,752,398.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502,470,096.00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1,0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2.5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93%。
法定代表人:
刘连伟
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3日在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希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的董事6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蔡桂如、李郁祥、靳向煜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对2023年度的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了决算,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 0011011784号)。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216,827.35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68,817,812.61元,截至 2023年 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3,430,161.54元。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一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当前总股本268,209,000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6,820,9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一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公司2023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1)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因采购原材料甲基丙烯酸甲酯(MMA)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6,253.98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67,481.40万元,数量为69,003.33吨。交易定价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上述关联交易总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范围内。
(2)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因采购蒸汽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151.39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6,560.90万元,数量为312,144.36吨。交易定价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上述关联交易总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范围内。
董事顾希红、刘连伟、张伊扬作为关联方,回避了表决。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顾希红、刘连伟、张伊扬作为关联方,回避了表决。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8、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4] 0011000428号);公司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公司给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人民币6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1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定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在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4点30分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至2024年5月7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4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第6项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2024年4月16日批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双象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15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针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6日下午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
4、登记时间:2024年5月5日至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56号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56号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4145
联 系 人:沈 铭、桑 平
联系电话:0510-88587333
联系传真:0510-8899733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5。
2、投票简称:双象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议案编码代表相应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2、法人委托须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和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13日在无锡双象大酒店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雪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因原材料采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因蒸汽采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事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总额未超出批准额度,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作出的合理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推选朱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光学”)、 重庆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光学”)因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拟与关联方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超纤”)因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拟与关联方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苏州光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光学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 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奕翔”)发生采购原材料甲基丙烯酸甲酯(MMA)的关联交易。
2024年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总金额人民币10亿元(含税)或不超过8万吨。2023年度苏州光学与重庆奕翔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6,253.98万元(含税),数量为69,003.33吨。
2、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顾希红、刘连伟、张伊扬回避了表决,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象集团”)将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二)重庆光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光学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 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奕翔”)发生采购原材料甲基丙烯酸甲酯(MMA)的关联交易。
2024年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总金额人民币 7.5亿元(含税)或不超过6万吨。2023年度重庆光学未与重庆奕翔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2、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顾希红、刘连伟、张伊扬回避了表决,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象集团”)将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三)重庆超纤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超纤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双象电子”)发生采购能源蒸汽的关联交易。
2024年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总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含税)或不超过40万吨蒸汽。
2023年度重庆超纤与重庆双象电子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151.39万元(含税),数量为312,144.36吨。
2、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顾希红、刘连伟、张伊扬回避了表决,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双象集团将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四)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1、甲基丙烯酸甲酯(MMA)的价格波动较大,2024年度苏州光学对该材料采购的日常关联交易以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税)或不超过 8万吨(以二者数据孰高者为准)。
2、甲基丙烯酸甲酯(MMA)的价格波动较大,2024年度重庆光学对该材料采购的日常关联交易以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税)或不超过 6万吨(以二者数据孰高者为准)。
3、能源蒸汽的价格有一定的波动,2024年度重庆超纤对上述采购蒸汽的日常关联交易以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税)或不超过40万吨(以二者数据孰高者为准)。
(五)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重庆市长寿区化北二路9号
法定代表人:王海红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产:化学原料和化工产品(不含许可证核定事项外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研发、销售:化学原料和化工产品(不含许可证核定事项外的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甲基丙烯酸甲酯(MMA)。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象集团”)持有重庆奕翔100%的股权;双象集团持有本公司64.52%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重庆奕翔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重庆奕翔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重庆市长寿区双象路3号
法定代表人:张伊扬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回收;热力供应;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硫酸产品,蒸汽为其副产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重庆双象电子100%的股权;双象集团持有本公司64.52%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重庆双象电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重庆双象电子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具备年产60万吨以上蒸汽的能力,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与重庆奕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光学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 2024年与关联方重庆奕翔发生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税)或不超过8万吨(以二者数据孰高者为准)。目前MMA市场通用的货款结算方式为支付货款后发货。苏州光学向关联方重庆奕翔采购该原材料参照市场通用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先支付货款后发货,具体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签订协议,遵循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光学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 2024年与关联方重庆奕翔发生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税)或不超过6万吨(以二者数据孰高者为准)。目前MMA市场通用的货款结算方式为支付货款后发货。重庆光学向关联方重庆奕翔采购该原材料参照市场通用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先支付货款后发货,具体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签订协议,遵循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2、与重庆双象电子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重庆超纤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 2024年与关联方重庆双象电子发生采购蒸汽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税)或不超过40万吨(以二者数据孰高者为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签订协议,遵循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蒸汽价格按照重庆市长寿区物价局及当地热电厂的蒸汽价格协商确定。数量按照安装的蒸汽流量表数据为准。货款支付采用先使用,每月抄表后结算支付货款的方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与重庆奕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MMA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光学、重庆光学的主要原材料,该材料被国内外少数生产企业所垄断,且供应数量有限。重庆奕翔是公司控股股东双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能够保证持续稳定向苏州光学、重庆光学供应原材料,有效解决苏州光学、重庆光学受制于人、原材料无法获得,从而影响企业生产与发展的难题,推动苏州光学、重庆光学业务的做大做强和发展。
(2)与重庆双象电子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蒸汽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超纤的主要能源之一。重庆双象电子生产过程产生蒸汽副产品,该公司厂址位于重庆超纤旁边,距离很近,可以稳定向重庆超纤提供高品质的蒸汽,同时大大减少管道线路的损耗,减少重庆超纤能源成本的支出,保障重庆超纤正常生产能源的持续稳定供应。
2、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1)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光学、重庆光学与重庆奕翔的MMA原材料采购定价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付款方式采取该行业通用的先支付货款再发货等方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超纤与重庆双象电子能源蒸汽的采购定价,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付款方式采用先使用蒸汽,每月抄表后结算支付货款的方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下转B18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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