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04月16日 02:23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7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鸿图街1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议案6  议案8  议案9  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议案8:张效伟、李广庆、田丰、赵冬杰、Yuwei Wu    (2)议案9:贾辉、王才立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5、异地股东可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inoglory@sinoglorygroup.com 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登记邮件或函件送达时间不晚于登记截止时间为有效,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6、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7、登记地点: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鸿图街19号嘉华股份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手续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代理人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会议联系方式: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635-2909010

  邮箱:sinoglory@sinoglorygroup.com

  联系人:李波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或制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业务经办人员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或制定,具体如下:

  上述拟修订或制定的制度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重大投资与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的情况下,对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进行调整。

  ● 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调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3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14万股,发行价格为10.55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402.7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289.56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8,113.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6日全部到账,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58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三、 本次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情况

  目前公司三个募投项目均按规划建设进度正常施工,“高端大豆蛋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浓缩蛋白车间和“东厂区2万吨分离蛋白扩产项目”预计2024年9月份完工,“年产3万吨大豆拉丝蛋白扩建项目”预计2025年3月份完工。

  2023年度,公司采取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并对“年产3万吨大豆拉丝蛋白扩建项目”施工及设备采选、工艺布局方案进行了重新优化,使该项目整体建设成本大幅缩减。因“高端大豆蛋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较快,且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较项目总投资缺口较大,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下,对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四、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公司基于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总投资金额等均保持不变,不会对项目的建设及投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影响该项目达产后的产能目标和经济效益的实现,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因此,全体监事同意调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事项。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公司代码:603182                                                公司简称:嘉华股份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元(含税)(以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582.00万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指定人士具体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大豆蛋白及相关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门类下“ C13 农副食品加工业”子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13 农副食品加工业”大类下“C1392豆制品制造”子类目。

  (二)行业发展状况与趋势

  1、国家政策及法规支持保障大豆蛋白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大豆蛋白行业作为农副食品加工业,有利于上游的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下游的食品加工产业结构升级,其发展历来得到国家重视及大力支持。为推进食品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大豆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支持粮食产业的深加工转化,鼓励粮食企业探索多途径实现粮油副产物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2023年2月,国务院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强调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深入推进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随着上述政策的逐步实施,将积极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促进食物营养结构的改善,为大豆蛋白加工行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2、消费结构升级,市场潜力巨大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饮食的健康营养日益重视,生活习惯更讲究饮食营养均衡,提倡素食,减少动物食品的摄入,素食文化逐渐风靡全球,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发展起素食产业。我国拥有庞大的人口基数,构成了对食品消费的有力支撑,伴随国民经济水平和消费能力的提升,消费者倾向于“天然、健康、营养”的绿色食品,对食品消费品质提出了更高要求,食品消费升级趋势明显,大豆蛋白的高值营养性与功能性更符合“清洁饮食”的需求。未来,消费者将更加重视食物的“天然有机”等特征,将直接推动大豆蛋白产品消费的增加,预计未来大豆蛋白市场规模会保持持续增长趋势。

  3、技术水平的提高促进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展,形成行业发展的持续驱动力

  在消费者多元化、特色化需求的驱动下,我国大豆蛋白加工产业快速崛起,新型大豆蛋白产品不断问世,大豆蛋白粉、大豆浓缩蛋白、大豆组织蛋白等产品体系逐步完善,同时大豆蛋白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不断提高使大豆蛋白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在肉制品加工、仿肉制品、休闲食品、素食食品、营养制品、乳制品及植物蛋白饮料中都有广泛应用。大豆蛋白兼具经济性和营养性,在食品加工中,大豆蛋白既可单独制成素食休闲食品,又可作为食品配料,提高食品营养价值的同时,利用其显著的保水保油性、乳化性、弹性和粘结性、起泡性等功能特性,改善食品结构和物理形态,提升产品口感。同时还可按消费者口味进行调节、根据不同的消费人群进行营养成分强化,可广泛应用于肉制品及仿肉制品、休闲食品及速食食品、营养保健制品和蛋白饮料等领域,覆盖了居民日常的刚需食品和消费升级所需的休闲及保健食品,下游产业的广阔市场发展空间进而带动大豆蛋白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4、行业竞争加剧,规模和品质成为竞争的主要因素

  纵观国际大豆加工企业发展经验,大型企业的规模化、集团化趋势愈加明显。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及国内外大环境经济形势影响和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大豆蛋白行业各企业的经营状况出现分化,尤其2023年上半年以来,部分规模小、实力弱的企业已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行业中大型企业已经迅速发展起来,优势资源向龙头企业集中,行业整合加速,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与此同时,行业生产工艺水平、产品创新能力、应用方案解决能力、设备自动化程度以及品牌意识不断增强,整体投入成本大幅降低,竞争格局呈现出精细化、专业化发展趋势。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创立以来,始终秉承责任、和谐、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专注于大豆蛋白及相关大豆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全方位锻造竞争力及影响力,在大豆分离蛋白行业内处于第一梯队,拥有品牌、经营渠道、产品研发、质量管控、生产工艺、企业规模及产业链延伸等多方面的优势。公司荣获“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国质量诚信企业 ”、“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在大豆蛋白领域,嘉华(SINOGLORY)品牌已打造成为大豆蛋白行业国内外知名品牌。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大豆蛋白为主要产品的大豆深加工企业,拥有二十余年的大豆深加工研发和生产经验。大豆蛋白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和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全球几十个国家和地区,与国内外众多优秀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企业规模和出口额均居于行业前列。

  公司以大豆蛋白产品为基础,在持续提高产品工艺水平和产能规模的同时,实现了大豆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大豆蛋白的清洁化生产。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从大豆收储、低温食用豆粕加工和大豆油提炼到大豆蛋白、大豆膳食纤维研发、生产、销售的完整产业链。

  公司坚持以科技促发展,持续进行大豆深加工产品的研发,提升产品品质,致力于成为以大豆蛋白系列产品为基础,以持续拓展大豆蛋白应用领域、强化大豆深加工产业链条为未来发展动力的大豆深加工企业。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大豆分离蛋白、大豆拉丝蛋白、大豆油、大豆膳食纤维及低温食用豆粕等。

  (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非转基因大豆,此外还有辅料和包装材料等。公司制订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对原、辅材料的采购程序、供应商选择、品质控制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从源头开始保障产品质量。

  (1)采购计划制定

  公司通过对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季节性变化、产品的季节性销量、原材料的用量需求等关键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在确保满足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安全库存量的前提下,合理预计所需的采购量。采购量确定以后,公司根据当月原材料市场状况以及现货/期货市场价格进行分析,与供应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合格供应商准入评价

  公司对供应商采取分级差异化管理,由负责部门组织三定(定最高最低库存量,定供应商,定品牌)小组,对供方的原辅料以业绩评价、价格评价、现场评价、样品检验和质量保证能力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来筛选和评价合格供应商,并根据不同综合评分确定不同供应商等级,后续公司对供应商采取动态管理。

  (3)原材料验收及入库

  公司原材料采购入库、验收由仓库保管员和品控部负责。采购产品到厂后,由仓库保管员根据发货清单及采购订单核对到货数量、标签信息、原产地证明、清真标示并检查运输车辆卫生状况(防护良好、清洁、不得与有毒有害、非清真、转基因等物品混运),随后通知品控部进行验收后组织卸货。品控部根据检验要求对供应商资质、随车检测报告等进行核对,同时对原料感官、水分、蛋白、非转基因等指标项目严格抽样、检测,验收合格后由仓库保管员完成入库手续。

  2、生产模式

  公司大豆蛋白及大豆膳食纤维生产由蛋白生产技术部负责,低温食用豆粕和大豆油由油脂生产技术部负责,蛋白生产技术部和油脂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实施生产计划,并对生产安全、产品质量控制和设备运行等进行全面管理,各生产车间负责具体生产工作。

  公司采用生产计划及以销定产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生产。对于低温食用豆粕,公司主要采用生产计划方式,制定年度及月度生产计划,同时保持适度柔性,以充分满足大豆蛋白生产需求;对于大豆蛋白及大豆膳食纤维,公司依据客户订单及交货时间安排制定月计划及周计划,由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生产,并保证按时交货。另外,对于一些通用型号产品,公司会少量生产提前备货。

  3、销售模式

  对于国内市场,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对于境外市场,公司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在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在经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将产品销往不同国家和地区,有利于公司快速扩展国际市场。公司按照客户是否为大豆蛋白等产品终端用户将客户划分为直销客户和经销客户。公司经销客户主要为境内外食品、营养品行业的贸易、供应链相关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6.95亿元,同比增长5.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亿元,同比减少3.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0亿元,同比减少5.6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85亿元,同比增长8.5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0.29亿元,同比增长6.56% ;基本每股收益为0.67元/股,同比减少22.0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8,936,005.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4,5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82.00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9.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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