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16日 02:23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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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码:601789                                                公司简称:宁波建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86,798,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在拉动经济增长、保障就业、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2011年以来,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始终保持在6.70%以上,2023年为6.80%,建筑业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稳固。

  2023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03,036亿元,比上年增长3.0%,分区域看,东部地区投资增长4.4%,中部地区投资增长0.3%,西部地区投资增长0.1%,东北地区投资下降1.8%。

  202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10,913亿元,比上年下降9.6%。其中住宅投资83,820亿元,下降9.3%;办公楼投资4,531亿元,下降9.4%;商业营业用房投资8,055亿元,下降16.9%。2023年末新建商品房待售面积67,295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待售面积33,119万平方米。全年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59万套,基本建成19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和筹集213万套。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7万个,涉及居民897万户。

  2023年我国建筑业增加值85,691.1亿元,同比增长7.1%,建筑业增加值占第二产业的17.7%,占比同比上升0.02%。全国建筑企业签订合同总额724,731.07亿元,同比增长2.78%,其中新签合同额356,040.19亿元,同比下降0.9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1.34亿平方米,同比减少1.48%;房屋建筑竣工面积38.56亿平方米,同比减少2.72%;实现利润8,326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0.2%。截至2023年底,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157,929个,同比增长10.51%;从业人数5,253.79万人,同比增长2.18%;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为464,899元/人,同比下降3.90%。

  1、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的设计、施工及预拌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构件、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等的生产、销售。

  2、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多年来公司建筑主业形成了以“大市场、大业主、大项目”为主的目标市场经营策略及总承包业务和专业分包业务相互配合的横向营销体系。公司通过成功孵化实施一大批富有影响力的“高、大、精、尖”项目,进行品牌经营,提升品牌优势,强化精品理念,深耕并巩固宁波本地及周边市场,拓展外地市场,逐步实现大区域发展。

  生产经营方面,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工程项目中标签约之后,在公司各级职能管理部门管控、指导和支持下,由各子、分公司成立工程项目部负责具体项目履约过程中各项事务(合约、成本、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等)的策划、实施、管理与综合协调,完成各项工程任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85.16亿元,同比增长15.13%;所有者权益52.65亿元,同比下降4.3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6.73亿元,同比增长3.69%;实现净利润3.46亿元,同比降低5.58%;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29亿元,同比降低5.5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6亿元,同比增长12.81%;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0亿元,同比增长14.1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周孝棠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4-011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

  ● 是否有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出席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孝棠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周孝棠、徐文卫、陈国斌、方欧杰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审议《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审议《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七)关于审议《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八)关于审议《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九)关于审议《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十)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8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董事会听取事项:

  (一)听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梅晓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听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叶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听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先凤);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四)听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惠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五)听取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六)听取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七)听取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八)听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4-015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能够合理地预测公司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交易类型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开、公平、公正且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参与表决监事低于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统计,公司2023年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通商集团”)、直接控股股东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交投”)、关联法人宁波广天日月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天日月”)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为672,177,959.02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2.96%,占公司期末总资产的2.36%,少于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预计数。因为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单个项目金额较大且业务承接具有不确定性,相关交易发生与前次预计存在差异。作为宁波本地均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公司与宁波交投及通商集团常年保持日常经营交易,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通商集团、宁波交投及其关联方、广天日月2023年1月至12月与公司的日常经营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公司与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元

  因本公司属于地方国资控股平台下属公司,通商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关联方数量众多,为提升管控绩效,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相关法规对部分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进行了合并列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包括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或政府定价的相关交易。鉴于公司主业为建筑施工业务,单个项目往往涉及金额较大,公司关联方中不少公司相关业务在本地市场占有率较高,考虑到公司及关联方业务拓展,相关交易预计额较往年发生额有所提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相关交易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4-017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4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4,000.00万元,期限为6年。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54,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5,247,169.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7月14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4-00025号)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公司2022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19,119,783.72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119,119,783.72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268,222,018.46元,偿还银行贷款90,000,000.00元。

  (三)2023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3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50,130,587.86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50,130,587.86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67,807.83元,江油甬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796,606.31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等)。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制度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2020年8月12日分别披露的《宁波建工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5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详参阅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5,638,828.16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4-00224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披露的《宁波建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划转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9,360,000.0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同意意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000万元尚未归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公司募投项目未分期,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总投资金额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4-020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相应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其中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的具体内容

  1.执行解释第16号

  1.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执行解释第17号

  2.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2.2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且该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承租人仍应当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准则解释16号》中关于新旧衔接的相关要求,采用追溯法调整2023年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同时,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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