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4月15日向*ST美尚发出关注函。深交所于4月8日向公司发出《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督促公司对深交所前期发出的《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进行回复,并进一步说明函证回函不符情况,要求公司在4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上述事项对公司2023年扣除后营业收入是否低于1亿元、审计意见类型、财务报表使用者决策判断影响重大。
4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称,因部分问题尚在核实中,公司《关注函》的回函将延期于4月19日前完成并披露。截至目前,公司未回函并拒绝报备函证回函等材料。
公司被要求务必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并披露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函,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如到期仍未回复,公司被要求判断并说明是否触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4.1条、第10.4.2条有关信息披露等方面重大缺陷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如公司未及时回复,深交所将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十章第四节规范类强制退市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处理。同时,公司未及时回复关注函和披露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市场影响恶劣,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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