徙木立信为何法之不行

徙木立信为何法之不行
2024年04月12日 08:42 镇江日报

□ 滴石水

“徙木立信”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典故。长期以来,我一直以为这个典故是商鞅成功变法的重要举措,他通过“国都市南门”“立三丈之木”,募民徙置北门,给徙木者“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这个办法,取信于民,在秦国施行新法,取得了成功。

细读《史记·商君列传》和《资治通鉴·周纪二》相关史料后,突然觉得,自己的想法与史事不符,徙木立信并没有使新法顺利实施,“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新法施行一年,老百姓到国都投诉新法的人很多。怎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史记》里这句话的意思是,新法已经准备就绪,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老百姓不相信。商鞅要老百姓相信什么呢?是要民众相信新法会给百姓带来福祉吗?分析整个史料记载,“民不可与虑始”,商鞅根本没有从百姓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他不是担心百姓不相信新法,而是担心百姓不接受新法,于是才立木取信,本质上不是要立信于民,而是要立威于民,是要百姓知道,像徙木一样,不要考虑新法对与错、好与坏,只要按他定的新法去做就行。他不是要百姓相信法,而是要民众敬畏法。

徙木立信,法之不行。商鞅看到给徙木者“五十金”,社会并没有达到“以明不欺”的效果,于是,他采取了一系列更加行峻言厉的措施。首先,他“杀猴给鸡看”。秦国太子嬴驷触犯新法,商鞅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商鞅刑囚了太子的师傅公孙虔,在太子老师公孙贾的脸上刺墨。其次,重刑不行新法之民。新法刚行,由于新法亟疾苛察,百姓难以接受,犯法之人众多。按照新法应该处死的重刑犯就有700多人。一时间社会呼声很高,奴隶主阶层中不少人主张从轻处罚,商鞅断然拒绝,并且在渭水河畔公开处死犯法之人,一日之内将700多人全部斩杀,“渭水为之赤”。消息传出,天下震恐,父子、兄弟、夫妻、邻里都千叮咛万嘱咐“莫犯新法”。再次,将谤誉新法的人“尽迁于边”。新法施行,法之不行,谤议人众。经过商鞅雷厉风行般推行,秦国社会秩序井然,路不拾遗,盗贼消迹。当初那些非议新法的人,这时候都改口说新法好。可是商鞅却说:“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法之不行”的根本是没有民本基础。以法图霸,施法立威,奴役百姓,无论用什么样的“徙木立信”手段,都是难以立信于民的。 司马光在记叙完商鞅变法后发表了一通感言:“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这段感慨可谓肺腑之言。国家赖人民得存,人民以信诺归附;不守信诺,便无法驱使人民,没有人民,便无法保卫国家。懂得治国的人,不能“欺其民”。商鞅铁腕推行的新法,不是以信诺让百姓归附,而是以奴隶主的残酷手段,像驱使羊群一样,让百姓匍匐而行。他不管失不失信于百姓,只管百姓不能失信于新法。

读到这里可能有人会心生疑问:商鞅变法,不是让秦国国强民富、成了一代霸主了吗?商鞅变法的历史功绩是毋庸置疑的。“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也充分肯定了商鞅变法取得的显著成效。我们要思考的是,战国乱世,天下混战,各路诸侯尔虞我诈,斗智斗勇,争覇天下,而奴隶社会视百姓如牲口,民智难开。在这样一个特殊时代,商鞅用刑名法术之学,推行新法能够奏效。而司马迁、司马光在《史记》《资治通鉴》中记述分析商鞅变法的得与失,是为了启迪后人,无论制定任何制度和法令,都必须重视百姓这个重要基础,顺应人民心声,这样的制度和法令才能真正地推动历史的进步。商鞅也正是因为不能真正取得民众的支持和认同,才导致变法成功而自己却惨遭车裂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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