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202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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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2日 03:16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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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49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一)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为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人民币或外币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

  (二)发行主体、规模及发行方式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本公司作为发行主体。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分别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如发行公司债券,则可向公司股东配售。

  (四)期限与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最长不超过10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五)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

  (六)授权有效期

  授权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如果董事会及/或其转授权人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二、授权事项

  (一)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

  1. 决定是否发行以及确定、修订、调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发行种类、发行规模、具体期限品种和规模、具体条款、条件和其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币种、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以及在债券存续期限内是否对债券利率进行调整、发行地点、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清偿顺序、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网上网下发行比例、具体申购办法、是否上市、上市地点、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具体配售安排、承销安排、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 就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及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为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办理发行、交易流通有关的其它事项)。

  3. 在董事会已就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4. 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 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上市的相关事宜,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及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 如发行公司债券,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作出关于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等决定作为偿债保障措施。

  (二)自取得股东大会就前款1-6项之批准及授权时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法律法规等具体决定和执行。

  三、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平台作用,同意公司拟分批注册发行一种或若干种类债务融资工具,拓展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各期注册、发行规模、品种及利率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决定及执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安排。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仅是依法授予公司董事会依法办理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宜的权利。目前公司尚未制定具体的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是否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及制定具体的方案。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9 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创新基地B2座3层35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8、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创新基地B2座3层311。

  (三)登记时间:2024年5月18日一5月24日9:00--17:00。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02200

  联 系 人:唐涛

  电 话:010-80163999

  传 真:010-80163118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一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费用。

  2.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4-018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担保实际发生及

  2024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计被担保人:下属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其他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分、子公司,被担保人信息见附表3《预计2024年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表》。

  ● 2024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659.7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2.19%,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9.7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8.67%。

  ● 本次预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根据实际担保发生金额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尚须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正式生效。

  ● 特别风险提示: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实际发生及2024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其他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下属各级分、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及履约担保。

  (一)担保额度安排

  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 659.75亿元人民币(包括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644.50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15.25亿元人民币),其中,新增银行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221.21亿元人民币,新增履约担保额度不超过438.54亿元人民币。

  1. 新增银行授信担保预计额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级分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178.04亿元,相关担保事项明细见附表2《尚在担保期的担保事项情况表》。本次预计新增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级分、子公司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221.21亿元人民币,根据担保合同约定范围承担担保责任。具体明细如下:

  (1)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被担保人及新增授信额度

  金额:亿元

  注: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被担保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合计205.9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8.73%。

  (2)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被担保人及新增授信额度

  金额:亿元

  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被担保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合计15.2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83%。

  2. 新增履约担保预计额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级分子公司的履约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326.44亿元,相关担保事项明细见附表2《尚在担保期的担保事项情况表》。本次预计新增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各级分、子公司项目投标、合同履约等提供的新增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438.54亿元人民币,根据担保合同约定范围承担保证责任,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注:以上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新增履约担保额度合计438.5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67.63%。

  (二)担保额度有效期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三)上述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批后,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如下授权:

  1. 董事长办公会审批:

  (1)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内的下属分、子公司授信、履约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

  (2)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类授信协议和单笔担保金额小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授信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2. 董事会审批:

  (1) 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外的下属分、子公司授信和履约担保项目的调剂事项。

  (2)单笔担保金额大于等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授信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其他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分、子公司,被担保人信息见附表3《预计2024年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实际担保金额等主要内容,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根 据实际担保发生金额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为公司各级分、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及履约担保额度并取得授权, 将有利于优化公司担保管理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市场开发及承揽工程业务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五、2023年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一)授信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情况

  2023年,公司为各级分、子公司累计新增授信业务金额折合人民币101.15亿元,授信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178.04亿元。

  (二)履约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情况

  2023年,公司新增履约担保业务6笔,金额折合人民币194.21亿元,履约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326.44亿元。其中:

  1. 公司为各级分、子公司累计新增提供履约担保业务5笔,金额折合人民币87.41亿元,履约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219.64亿元。

  2. 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7日和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寰球工程公司之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主要求,为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之参股公司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执行的阿尔及利亚PDH/PP项目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责任为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义务,责任上限不超过合同金额约11.99亿美元和414.61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折合人民币106.80亿元),同时依据与Petrofac Limited公司约定的交叉免责机制,确保上市公司最终责任范围限于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在合资公司中30%股权比例份额,即不超过约3.60亿美元和124.38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折合人民币32.04亿元),担保期限自开立日起至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为止。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为寰球工程公司之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6)。

  (三)累计担保余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504.48亿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92.83%,占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46.90%。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1《尚在担保期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表》和附表2《尚在担保期的担保事项情况表》。

  附表1:尚在担保期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表

  附表2:尚在担保期的担保事项情况表

  附表3:预计2024年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实际发生及2024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司及下属各级分、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被担保人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分、子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实际发生及2024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担保行为,公司2023年发生的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风险可控,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预计的2024年担保的目的是保证分、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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