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经营供电供热、从事发电厂(站)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两家燃机发电厂,其中南山热电厂有3套9E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4万千瓦,位于深圳市前海自贸区的电力负荷中心区,是所在区域的主力调峰电源,目前处于正常生产运营状态;中山南朗电厂于2023年11月6日收到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南朗热电厂机组关停有关事项的函》(粤能电力函〔2023〕672号),广东省能源局同意中山南朗电厂2台180MW燃气热电联产机组关停。目前,中山南朗电厂拥有的两套9E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已关停并退出调度运行,发电机组相关资产已进入公开挂牌转让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主营业务面临电力市场竞争激烈、燃料价格持续高企等诸多挑战。为减少外部环境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公司以创新的思维和坚韧的毅力实施了一系列经营布局和管理变革,明确年度经营目标和方针,采取有针对性的重大举措,在狠抓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加大经济运行管理力度,顺应广东省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不断加速的趋势,组织下属电厂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营销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公司扭亏为盈做出了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狠抓存量业务的经营发展与市场拓展,下属深南电工程公司在不断开拓国内外燃机电站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的同时,抢抓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机遇,以探索新能源业务为重点,尝试搭建新能源“建运管维”平台,凭借专业化、精细化的技术能力,先后签署多份合同,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服务;深南电环保公司以综合能源服务为转型发展方向,积极拓展工商业储能、分布式光伏、充电桩等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全力打造新型综合能源服务商业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公司在报告期内业务经营及管理运作的详情,请参阅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下午14:3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已于2024年3月29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由孔国梁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孙慧荣董事、黄西勤独立董事、陈泽桐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孙慧荣董事委托黄庆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黄西勤独立董事、陈泽桐独立董事委托杜伟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主要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上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020)。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资产20.49亿元(人民币,下同),合并总负债6.5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4.59亿元,每股净资产2.42元。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978.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15.88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94万元,转回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132.02万元,转销以前年度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各项资产计提、转回及转销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转回减值准备及转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计提、转回减值准备及转销的依据和理由充分、合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久悬往来款项财务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核销31笔久悬应收类款项,原值63.64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51.55万元,净值12.09万元;同意公司核销139笔久悬应付类款项,金额368.32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8,797.1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163,346,776.2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18,813,953.67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32,908,397.60元,已达到股本的50%以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可以不再提取。鉴于公司依然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且处于存量资产经营和转型发展工作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在公司整体现金流并不充裕情况下,既要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又要考虑为后续公司转型发展做好资金储备支持,经过综合权衡,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计提盈余公积金,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2023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内审机构工作总结及2024年审计计划》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类别为房屋及建筑物、房屋装修、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其他设备的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进行调整。本次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一一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价值,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的议案》及其附件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公司2024年度(自本项议案获得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至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亿元的融资综合授信,并视实际需求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下部分已授权专利提供质押担保;综合授信实际提用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
2.同意公司2024年度(自本项议案获得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至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在各银行等金融机构获批的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2.4亿元的最高额度担保。
3.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为相应额度的使用期限,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上述担保事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存放的议案》
1.同意公司2024年度(自本项议案获得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以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存放,单笔存放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及办理其他全部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巫国文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关联董事孔国梁先生、陈玉辉先生、巫国文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巫国文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关联董事孔国梁先生、陈玉辉先生、巫国文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雅昌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双方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与上述关联人开展各项业务。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该议案关联董事孔国梁先生、黄庆先生、陈玉辉先生、孙慧荣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该议案独立董事黄西勤女士、陈泽桐先生、杜伟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6)。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6.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 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时至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
B股股东应在2024年4月2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截止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下午15:00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2024年4月2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公司A、B股股票,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A股股东账户与B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
(八)会议的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第1项、第3一7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一7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4:00-17:00时。
(二)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邹奕、卢引娣
联系电话:0755-26003611
电子邮箱:investor@nspower.com.cn
传真:0755-26003684
邮政编码:518053
(四)登记方式
1、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登记股东需根据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自身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或者授权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者设立证明的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机构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者设立证明的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证券公司公章或者开户营业部的合法有效印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股东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异地股东或不到现场登记的本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相关原件应在2024年5月8日出席现场会议时进行核验),应确保合格资料(与现场登记股东所需资料一致)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4:00-17:00时之内或之前送达公司登记地点,并由专人接收,建议在发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后通过电话告知公司指定的本次会议联系人。在相关证明材料符合上列要求的情况下,以信函寄出的,以公司的收件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时间为登记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的,以本次会议通知指定的公司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登记时间;以传真方式送出的,以本次会议通知指定的传真机的接收时间为登记时间。
(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当日(即2024年5月8日)下午14:00至14:30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办理入场查验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股东若有疑问可致电公司第三项所列联系人。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出席2024年5月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 B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投票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7
2、投票简称:南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时,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下午16:3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已于2024年3月29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翟保军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李才均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廖俊凯监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上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020)。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原则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资产20.49亿元(人民币,下同),合并总负债6.5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4.59亿元,每股净资产2.42元。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978.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15.88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94万元,转回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132.02万元,转销以前年度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各项资产计提、转回及转销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2023年度各项资产计提、转回减值准备及转销的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久悬往来款项财务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核销31笔久悬应收类款项,原值63.64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51.55万元,净值12.09万元;同意公司核销139笔久悬应付类款项,金额368.32万元。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8,797.1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163,346,776.2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18,813,953.67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32,908,397.60元,已达到股本的50%以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可以不再提取。鉴于公司依然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且处于存量资产经营和转型发展工作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在公司整体现金流并不充裕情况下,既要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又要考虑为后续公司转型发展做好资金储备支持,经过综合权衡,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计提盈余公积金,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2024年4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关联交易内部专项检查报告》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类别为房屋及建筑物、房屋装修、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其他设备的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进行调整。本次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一一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关联监事翟保军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监事翟保军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雅昌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40万元(不含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接受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开展物业租赁管理服务)。其中向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能源管理服务不超过120万元,向雅昌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商品不超过20万元。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该议案关联监事李才均先生、廖俊凯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各项资产计提、
转回及转销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年度计提、转回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项资产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与评估,对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层面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9.94万元(人民币,下同),转回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132.02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4.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转回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转回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11万元
受环保政策等因素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污泥干化业务停滞,部分库存专用备品备件废旧、闲置或超过存储时间,已无法继续使用。根据存货清查盘点梳理情况,遵循谨慎性原则,2023年对发生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11万元。
(二)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0.83万元
鉴于公司部分往来款项的账龄久远,已无法与债务人取得联系并且无第三方追偿人,故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0.83万元。
(三)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23.52万元
本次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往来款计提了坏账准备1.24万元,对深圳市侨城加油站、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的其他应收押金款计提了坏账准备122.28万元。公司与深圳市侨城加油站、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一直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最新预计押金可退回,故对以前年度计提的上述坏账准备予以转回。
(四)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5万元
2023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收回以前年度应收安哥拉管理项目与调试项目的款项,故对应收调试项目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予以转回8.5万元。
(五)转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63万元
2023年,由于部分闲置库存备品备件转让、原材料已领用消耗,故对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4.63万元进行转销。
三、本次计提、转回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9.94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9.94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132.02万元,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02万元。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转回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议案》。与会委员经审议,一致认为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转回减值准备及转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转回减值准备及转销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转回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转回减值准备及转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计提、转回减值准备及转销的依据和理由充分、合理。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转回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2023年度各项资产计提、转回减值准备及转销的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
暨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通过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卡片信息进行梳理,并结合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对类别为房屋及建筑物、房屋装修、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其他设备的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进行了调整。
本次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前后对比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针对本次固定资产残值率的调整变更事宜,假设自2024年1月1日起变更,经初步测算,不考虑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因素,预计2024年度将增加固定资产折旧费约207.16万元,由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前年度有可弥补亏损,对当期所得税不会产生影响,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预计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05.63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205.63万元。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与会委员经审议,认为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固定资产残值率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一一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价值,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一一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2024年4月10日,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自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电力公司”)、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环保公司”)及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工程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下同)的最高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预计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2097号)生产办公楼6栋103、105室
法定代表人:陶琳
注册资本:11,385万人民币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余热利用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余热利用发电;燃机发电。
新电力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二)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4月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2097号综合办公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陶琳
注册资本:7,900万人民币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
深南电环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2097号生产办公楼6栋315、317、319房
法定代表人:彭勃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厂(站)的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厂(站)运行设备维护和检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等。
深南电工程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上述被担保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融资额度,且未签订授信协议,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批准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实施,具体以有关主体与银行等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必要的融资需求提供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获取较低成本的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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