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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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公司一直专注于行业应用软件研发、信息系统集成和技术支持与服务,为党政、海关、司法、环保、能源等行业提供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的专业服务。公司是海西软件产业的龙头企业,是国内数字政务和协同管理细分领域的领先服务商,是国内信创政务细分领域的先行者、引领者,为金关工程、天平工程、金环工程、司法行政、智能电网等提供核心技术与服务。作为“数字中国”建设长期服务商,公司伴随“数字福建”启动,参与了“数字福建”“数字浙江”“数字中原”以及中央和国家部委一系列数字化项目建设,成为国家“金关工程”“金环工程”“天平工程”“司法行政”等国家数字政务工程的重要服务商。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进软件“行业化、产品化、服务化”经营战略,依托长期积累的品牌、团队、产品、技术等综合优势,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和拓展信创工程、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务,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数字政务领域

  报告期内,在数字政务领域,公司聚焦自主软件产品和技术迭代升级,积极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政务应用的深度融合,在福建、浙江、上海、河南、湖北等全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积极推广应用信创政务办公、数字档案、智能会议、政务服务、社会信用、司法审判、司法行政等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

  (1)信创政务

  公司将发展信创业务作为企业核心战略,聚焦发展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电子公文、数字档案、社会信用、智慧党建和公共服务以及司法、环保、能源等优势行业领域信创业务。公司是国内信创政务细分领域的先行者,是海西信创产业龙头企业。公司2011年就开始开展自主可控关键技术预研工作,2014年启动榕基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工程项目,构建了完善的信创研发适配测试平台,公司研发的协同办公、数字档案、智慧党建、司法审判、应用基础支撑平台等系列信创软件产品,与信创基础软硬件产品及鲲鹏云、黄河云和阿里云等国产信创云计算平台实现全体系适配和兼容性互认证测试。榕基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工程荣获“2020年福建省科技进步奖(企业创新)二等奖”,承担公司信创战略的榕基工程公司因为在专注于信创领域政务应用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产业化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绩而成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信创政务软件“行业化、平台化、产品化、服务化”,采用云原生、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进一步加强信创政务应用共性关键技术、政务大数据融合治理平台等产品技术研发,为基于信创环境的协同办公、电子公文、数字档案、政务督察、智慧党建等应用软件产品以及政务大数据平台的迭代升级提供共性关键技术及基础平台支撑服务,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数字政务细分领域的竞争优势,为公司拓展教育、医疗、城市建设、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信创市场提供创新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人工智能方面技术研发工作,以通用大模型为基座模型,采用自然语言处理、深度学习、知识图谱等人工智能技术,面向政务应用场景,归集和构建高质量海量政务数据集,基于华为昇腾国产化人工智能计算基础软硬件平台,训练、精调政务大模型、公文大模型,研发政务大模型分布式框架、智能政务应用基础平台,提供政务领域语义理解、生成和关联能力,为公司推动政务应用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智能化、助力党政行业应用智能化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信创技术支撑部门的整合工作,进一步完善重点区域营销和本地化服务支撑能力建设,积极深化信创协同办公平台、信创数字档案平台、信创移动办公平台、信创智能会议系统、信创三化五定闭环管理系统等信创产品和解决方案在福建、浙江、江西和湖北等区域的推广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建设的浙江省发改委“发改大脑”成功获评2022年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最强大脑”,获得国家发改委充分肯定,将被作为浙江经验向全国发改系统推广。公司承建的“发改大脑”协同办公组件化平台定位全局、即插即用、注重实效,全面赋能浙江省省、市、县三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心业务的数字化、任务调度的智能化,实现全省发改系统的数据资源共享、数据汇总贯通。公司持续推进浙江发改协同办公组件化平台迭代升级,推动各市县协同办公功能和“发改大脑”深度融合,提升浙江省发改信息系统管理和服务能力,积极推动把优秀成果复制推广到全国发改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入选了由中国科学院《互联网周刊》、eNet研究院于2023年3月联合发布的“2022中国信创500强”企业榜单,榕基工程公司入选“2023年度福建省数字经济领域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公司自主研发的“榕基智慧党建一体化平台信创解决方案”“榕基智慧组织人事管理平台信创解决方案”“榕基智能门户管理一体化平台信创解决方案”入选“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典型解决方案”,公司承建的“福建省省直机关电子档案一体化集中管理平台”入选“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应用示范案例”。

  2023年,国内信创市场从之前快速发展期进入常态化稳步发展阶段,国内党政机关信创应用以电子公文为基础,逐步拓展至政务服务、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应急指挥等数字政务领域,纵向向县区乡镇党政机关拓展,同时,重要行业、央企国企信创市场正在逐步全面铺开。公司将依托信创领域的产品技术、解决方案、行业经验以及人才团队等综合优势,全面推进公司信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政务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技术创新,采用大数据、云计算、智能交互等新技术,升级改造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12345平台一体化解决方案,在福建、浙江、河南等地成功推广应用。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依托全国营销服务网络,积极拓展政务服务市场。

  (3)数智海关

  公司深耕海关所属检验检疫业务二十多年,拥有丰富的智慧海关信息化服务和建设经验,是“金质工程”的先行者,是“金关工程”的领先服务商之一,涉及智慧风控、智慧监管、智慧办公、智慧口岸、大数据应用、贸易安全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参与金关三期工程海关H2018系统3.0相关系统研发工作,做好基础支撑平台技术支撑,完成海关总署智慧卫生检疫系统业务融合及升级优化项目开发、海关总署稽核查业务管理系统推广,积极参与出口前监管与目的地查验系统以及及各类综合保税区智慧园区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海关总署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的重大改进,实现属地查检系统与单一窗口、H2018系统、查管系统、实验室系统等多个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口岸与属地执法一体联动,强化了国门安全,优化了企业服务,得到一线关员和相关企业的广泛认可。

  公司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结合数智海关发展规划,积极参与核心业务系统架构设计,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技术与海关业务的深度融合,创新业务模式,完善海关信息化协同生态建设,推动海关业务智慧化升级。

  (4)智慧党建

  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党建一体化平台”,采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供服务、教育、管理、监督、宣传和展示六大应用,全面支持信创环境,实现多终端一体化适配模式,为基层党组织的机关党建活动提供全面的应用支撑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智慧党建一体化平台”在福建、浙江、河南等地党政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得到规模化推广应用。

  (5)智慧法院

  法院行业“天平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公司持续扩展智慧法院建设,从PC端和移动端、当事人和法官、专网和互联网等多方位打造完整的法院信息化服务生态,为法院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助力法院深入推进智慧法院信息化4.0版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升级福建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法院侧)2.0版,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业务协同办理、办案流程再造,有效提升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为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提供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升级福建法院刑事案款跨域便民缴纳系统2.0版,在解决刑事案件财产性判项案款缴纳“查询信息难、异地缴款难、来回奔波累”等难题的基础上,继续打通数据联通堵点,优化案款收缴发放办理流程,拓宽便民利民服务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审判业务系统与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的对接开发,为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供业务支撑,实现审判业务系统与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的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平台,满足省域三级法院一体化的无纸化办案业务,该平台着力推进贯穿立案、审理、合议、裁判、结案、归档等环节的全流程、全要素无纸化新型办案模式,实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深度应用,以电子卷宗流转驱动审判业务集成贯通,智能辅助法官办案,提升无纸化办案模式下人民群众和办案法官的获得感。

  (6)数智环保

  公司是“金环工程”的重要合作伙伴,自主研发了环境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污染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生态保护管理信息系统、核安全与辐射管理信息系统、环境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等软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为中国沙尘暴监测全国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核安全管理局等提供运维服务,积极推进自主环保应用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全国各地的推广应用。

  (7)数智司法行政

  近年来,司法部大力推进全国智慧司法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建成涵盖司法行政各项业务“五横三纵”的智慧司法行政综合管理平台,借助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打通公检法司的信息壁垒,使信息化、智能化与司法行政业务深度融合,司法行政信息化需求强劲,市场规模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司法行政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研发投入,构建“数字法治·智慧司法”的“12348”整体建设框架,进一步完善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行政立法、综合保障与政务管理等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公司深入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业务领域,挖掘县(市/区)级司法局精准普法、任务督导、法制化营商环境平台等基层司法行政应用,不断拓展司法行政应用市场。公司司法行政一体化解决方案在福建、河南、湖北等地多个项目推广应用,司法行政业务保持稳健增长。

  公司承建的河南社区矫正综合管理指挥平台,被司法部评价为“省级平台建设最完备、功能最强大”,在2022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活动中荣获“智慧司法创新案例”,并在中共中央党校电子政务研究中心组织的“党政信息化最佳实践案例”活动中获评“最佳实践案例”。报告期内,公司配合河南省持续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工作,形成具有河南特色的“一网统矫、监管三化”的“智慧矫正”建设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承建的河南省司法行政信息化一期项目通过验收。该项目以“综合应用一体化、业务处理智能化、法律服务便民化、数据治理标准化、安全保障体系化”为目标,构建覆盖指挥中心、数据中心、内网协同办公门户、外网公共法律门户、移动工作门户、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刑事执行平台、综合保障与政务管理平台、应急指挥平台的“2+3+4+N”省级司法行政建设框架,纵向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用户,横向以数据中台联通其他相关厅局单位实现业务和数据协同,开创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3.0时代。

  2、大数据平台

  公司积极探索大数据技术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承建了政府、海关、环保、司法等领域多个大数据技术相关项目,已形成数据治理平台、数据分析平台以及政务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公共信用大数据服务平台、法院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环保大数据平台和12345便民平台大数据研判系统等多个大数据应用产品和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迭代升级榕基新一代一体化大数据融合治理平台,该平台被列入“福建省软件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并入选了工信部《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名单》(数字化治理应用方向)。公司研发了多个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和行业大数据应用产品及解决方案,在大规模多源异构数据治理、数据融合、数据资产管理等关键技术方面已积累了多项技术成果,为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资源共享流通、探索数据资产运营实践、助力数据产业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技术支撑。

  报告期内,作为我国公共信用数字化领域的重要服务商和首批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信用服务试点项目承建商,公司继续深入完善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信用平台在新乡市、驻马店市、许昌市、平顶山市、信阳市等市、县(市、区)的推广应用。公司聚焦打造“标准化、智慧化、服务化的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数字化底座”,持续为“信用河南”建设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技术支撑和信用服务。自国家发改委举办信用平台网站观摩活动以来,由公司承建的河南省信用信息平台已连续4年入围全国前三,公司将积极推进“信用河南”经验在全国的复制推广。

  公司参与编制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代码集》(DB41/T2334一2022)、《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技术规范》(DB41/T2335一2022)和《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规范》(DB41/T2336一2022)等地方标准及《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全省所有信源单位的自动化归集、协同化治理机制,实现河南省信用数字化建设规范化、技术标准化。截至2023年末,省信用平台已总计归集信用信息170亿条,覆盖社保、税务、水电气等50多个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入打造河南省“1+3+X”智慧信用服务体系,为全省各级各部门提供信用二维码、关系图谱、信用评价、信用风险监测预警等50多类智慧信用服务;在大数据服务企业融资和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公司持续深化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技术解决方案,搭建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河南节点”,建成上联国家、下联市县、横向联通行业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河南省“1+N”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体系,累计共享信用信息46亿条,信用查询8,000多万次,注册企业320多万家,有力支撑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实现信用应用特色化。

  3、物联网

  亿榕信息系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下属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持股40.7%。亿榕信息紧跟国家新基建、碳中和、碳达峰等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国网公司“一体四翼”发展布局,结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深度应用,支撑各专业领域业务应用智能化升级与新业务的快速构建,目前已建立“7+2”的业务服务体系,即:数字办公、智能档案、数字传媒、智能数据、智能设备、智能财务、信创业务七大业务,实施服务、运维服务两大服务,为国家电网总部、各省市公司及其直属产业公司等3,000余家单位提供专业信息化服务。

  控股子公司容大物联网以电力行业为主要目标客户,持续推进物联网应用技术的研发及在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领域的持续拓展,为电力系统提供设备运营精细化管理和作业标准化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同时,依托在主站软件系统、RFID物联传感、数据远传传输等成熟技术和应用经验,提供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工业和民用领域的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

  参股子公司福水智联是由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等投资方共同出资成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专注于水治理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能化解决方案的服务。福水智联与华为、三大运营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NB-IoT窄带物联网和大数据应用为载体,构建综合性的智慧水务大数据云平台,为水行业以及整个城市提供包括用智慧计量、智慧用水管理、管网监控、管网GIS系统、水资源监测、水质监测、城市内涝监测在内的水务整体运营解决方案,致力成为物联网领军企业。

  子公司星榕基是以物联网领域为方向,运营业务为主业的公司,积极拓展发展物联网、中小企业信息化、党建信息化、行业信息化四大业务。

  (二)产业园区开发与运营业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作为一种集群经济,产业的集中能够对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可以形成加速产业发展的聚集效应。为推进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建设,多部门、多地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产业园区的建设。

  公司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涉足产业园区开发与运营:一方面,公司拟通过自身在资金、技术、人才、品牌等方面的积累或优势,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挥产业协同和集聚效应,努力实现产业聚集、规模化发展、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的局面。另一方面,除产业园区开发与运营相关新增的业绩增长点外,园区软件产业相关生态的建立,亦将有助于推动公司与园区产业链上企业在技术、业务方面的创新与合作,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和扩大业务规模,为公司自身软件业务发展创造新动力。

  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园区开发与运营业务共涉及五处产业园区,分别为上海榕基软件园、信阳榕基软件园、河南榕基软件园、马鞍山智慧园、福建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其中河南榕基软件园尚未建成,已建成的商业用房除部分自用外主要出租、出售给园区入驻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股东王丽华、孔建凯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鲁 峰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3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已于2024年3月25日以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4年4月8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仁锟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内部环境、风险识别与防范、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与评价等方面建立了控制体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内部控制的要求,建立的相关内控制度能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防范与控制作用。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预计的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与市场定价一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于2024年3月25日以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下午14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鲁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孙敏女士、胡继荣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48,140,729.9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647,872.79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因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为负,为保障公司后续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未来,待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进行利润分配。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在本预案披露前,没有发生利润分配预案泄露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已对本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公司监事会已对本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对2023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与会董事审议,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明平先生回避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本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一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在方案适用期限内,有新增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将参照以上相关标准制定其薪酬。

  (三)薪酬标准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

  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  基本年薪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

  ■

  ●  绩效年薪: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担任的管理职务的工作性质及经营指标、绩效考核情况及利润目标达成情况评定后执行。

  2、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7.2万元/年(税后)。

  发放方式:基本年薪按月均额发放,绩效年薪在次年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兼职人员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修订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修订后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8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5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8月11日证监许可[2010]1099号文《关于核准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2,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37.00元。截至2010年9月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6,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33.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566.3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11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0,566.3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99,200.3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116.1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3,366.26万元。

  (2)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一代智慧政务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项目

  2023年度,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3.97万元投资建设新一代智慧政务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超募资金累计投资建设新一代智慧政务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项目5,996.75万元。

  (3)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榕基技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项目

  2023年度,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85.45万元投资建设榕基技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超募资金累计投资建设榕基技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项目4,587.84万元。

  (4)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设立子公司项目

  2023年度,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47.27万元投资设立子公司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超募资金累计投资建设设立子公司项目14,595.24万元。

  综上,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入6,136.6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5,337.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为10.03万元。公司已将募集资金结余转入公司其他货币账户,截至2023年4月25日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08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本)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10年9月29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铜盘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分行、厦门国际银行福州鼓楼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1年5月31日,公司子公司榕基软件(北京)五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2年1月12日,公司子公司河南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保存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铜盘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原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铜盘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保荐机构及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0日与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2年,公司子公司北京中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东花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三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三家开户银行各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5年6月11日,公司以超募资金10,500.00万元投资成立福建榕易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保荐机构及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9月15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存储于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鼓楼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8007100000000265)中的8,000.00万元超募资金转存至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东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1503014210006322)。2018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6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7)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9)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02亿元;2022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570.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庆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震霆,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雯,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84.8万元,系根据公司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确定原则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7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7.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1、拟申请综合授信银行及额度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2、授信期限

  本综合授信申请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业务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8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10日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报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15:00-17:00

  2、交流网址:“全景·路演天下”(http://ir.p5w.net)

  3、参会人员:公司董事长、总裁鲁峰先生,独立董事胡继荣先生,财务总监卓庭江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万孝雄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9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4年4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89号榕基公司A楼7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于2024年4月10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上述议案除议案2、19外,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除议案1、9、10、12、13、14、15、16、17、18外,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1、12、13、1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上述议案8涉及关联事项,出席会议的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此项提案进行投票;上述议案10,因涉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管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股东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此项提案进行投票。

  对以上提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了解投资者诉求,现就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方面等事项向投资者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20日,投资者可将意见通过“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中的“会议联系方式”,以文字方式反馈至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向公司提交意见时,请提供姓名/企业名称、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股东账号、持股数量等信息。为方便投资者意见的存档管理,本次不接受电话方式提交意见。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89号榕基公司A楼7层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略

  电    话:0591-87303569

  传    真:0591-87869595

  电子邮箱:rongji@rongji.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89号榕基公司A楼7层证券部。

  (350108)

  5、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74

  2、投票简称:榕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受托人可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经委托人签章后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对总议案及非累计投票提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4、对累计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注意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

  5、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委托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0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将与关联方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榕信息”)、福建闽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光软件”)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副总裁陈明平先生任亿榕信息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进行了回避。此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莉

  注册资本:10,500万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G区20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安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计量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合计81,538万元,净资产合计23,334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7,065万元,净利润2,70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福建闽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坚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11号轻安大厦7层部分

  经营范围:软件产品的开发与销售;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支持与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与服务;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与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商务技术服务;电脑及配件、电脑耗材、仪器、家用电器、通信设备、办公设备、数码产品、电子产品、闭路监控、安防器材销售、维护;电脑系统工程开发与技术服务、电脑维护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463万元,净资产6,301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540万元,净利润1,6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亿榕信息:亿榕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创华电气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副总裁陈明平先生任亿榕信息董事。

  (2)闽光软件:闽光软件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裁镇千金女士曾任闽光软件董事,2024年3月离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亿榕信息、闽光软件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亿榕信息、闽光软件拟进行的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召开,全体独立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业务活动范围,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相关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1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于鲁峰先生不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特申请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他任职不变。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现任董事刘景燕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鲁峰、胡继荣(独立董事)、黄旭明(独立董事),其中胡继荣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调整后:刘景燕、胡继荣(独立董事)、黄旭明(独立董事),其中胡继荣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调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2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520,146,945.31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8,427,862.7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母公司)842,786.27元,减去2023年内已实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为527,732,021.78元,资本公积金(母公司)为364,193,237.65元。

  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48,140,729.9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647,872.79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因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为负,为保障公司后续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为:公司年度盈利且提取法定公积金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情况下,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因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为负,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目前正处于战略升级阶段,2024年公司将加大产品的研发,实施产业和业务战略布局,资金需求较大。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需保持必要的资金储备,以满足战略布局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3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4)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10、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的发行方案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融资需求制定,并按程序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方案为准。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授权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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