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4-036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等监管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4-038号)。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4-037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度向香港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美元的担保。公司拟与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香港公司向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3,000万美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6,0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94,045.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7.02%。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香港公司截至202年12月底的资产负债率为69.15%,接近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香港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运营、存量融资到期置换以及资本支出等资金需求,有效利用境外资金市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拟向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3,000万美元的一年期循环贷款,并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分期提款,授信期限1年。
公司拟与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香港公司向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3,000万美元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额度可以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本次担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担保安排具体由公司及香港公司经营管理层处理相关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7日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认缴):453,114.5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贸易、投资、控股、咨询服务等。
2.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公司持有香港公司100%股权。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香港公司2023年亏损的主要原因为:一是香港公司投资的加纳卡蒂诺资源有限公司所属的纳穆蒂尼金矿项目尚处于基建期,无经营利润弥补公司投资成本产生的利息;二是香港公司所属的阿根廷贝拉德罗金矿2023年末有部分黄金产品未销售;三是由于美元持续加息,造成香港公司融资成本升高。
香港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公司提供保证的范围为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与被担保人签署的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税费以及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债权人为行使保证合同内任何权利所付出之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通知费、催告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担保金额:3,000万美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1年
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起,计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香港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香港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且香港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从未发生贷款逾期或担保到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在年度授权额度和期限内为香港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主要为满足香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80,0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77,208.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并购贷款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27,90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泰黄金为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总额为350,000.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的总额合计2,055,108.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资产总额的15.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2.1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6,0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94,045.6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并购贷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6,505.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泰黄金为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796.00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合计1,319,346.6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资产总额的9.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9.88% 。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4-035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等监管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为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香港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运营、存量融资到期置换以及资本支出等资金需求,有效利用境外资金市场,拟与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根据协议约定,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将向香港公司提供3,000万美元一年期循环贷款,本次贷款用途为香港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运营、存量融资到期置换以及资本支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4-037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4-038号)。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4-038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A股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40号)的核准,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向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国投”)、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金金控”)、烟台市金茂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茂矿业”)及山东黄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共五名特定投资者以锁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16年9月29日,本次交易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山东省国投、前海开源、山金金控、金茂矿业及山东黄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均缴纳了股票认购款。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为117,425,346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679,182,447.80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人民币36,360,000.00元后,实际到账资金人民币1,642,822,447.8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存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华龙路支行,账号为53190005931010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账号为37161800001880001785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账号为15310104002780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珍珠泉支行,账号为37050161680109555666四个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2019年8月经核准,变更名称为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6]000040号《验资报告》)。
2、H股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89号)核准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发行356,889,5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l元,发行价格每股14.70港元。截至2018年9月28日,公司向境外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327,730,000股,募集资金4,817,631,000.00港元;截至2018年10月26日,加上公司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29,159,500.00股,募集资金428,644,650.00港元,累计向境外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356,889,500股,募集资金总额5,246,275,650.00港元,扣除交易费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245,726,677.24港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18,818,884.8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存入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账号为60112560837;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账号为60134279189;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账号为861-520-13331-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账号为7410007881360000087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账号为74100078801400000878五个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A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82,888,144.59元。2022年11月7日,公司将2021年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9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2022年12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7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7,833,865.2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32,564,184.00元。
2、H股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日、2018年11月7日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支付4,720,000,000.00、400,000,000.00元港币,折合人民币4,506,088,000.00元至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港元账户,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于当日转汇至兴业银行美元账户共计652,625,600.00美元,全部用于偿还前期并购阿根廷贝拉德罗金矿部分银团借款本金及利息。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支付上市费用共计93,987,131.33元,支付公司基本账户中国建设银行代扣代缴上市费用的税费990,136.21元。五个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及手续费净额92,685.78元,汇兑损益-2,107,448.91元,期末余额人民币17,166,099.5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9,107,725.43港元及97,741.61元人民币,折合人民币共计17,166,099.50元。
(三)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A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110,199,427.32元,其中,2023年投入27,311,282.73元,以前年度投入1,082,888,144.59元。2023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4,813,741.2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0,066,642.4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7,872,654.25元,不包含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批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50,000,000.00元)。
2、H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5,206,730,778.61港元及17,433,621.26元人民币,其中,2023年投入0.00元,以前年度投入5,206,730,778.61港元及17,433,621.26元人民币。2023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974.85港元及71.79元人民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9,115,700.28港元及97,813.40元人民币,折合人民币共计17,420,843.3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珍珠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与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恒丰银行招远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招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与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与山东黄金归来庄矿业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A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账户余额中未包括补充流动资金550,000,000.00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H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A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H股)
金额单位:万元
■
注: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与2023年度实际投入金额的差异为港币汇率的变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A股)
单位:万元
■
注:东风矿区(东风二期建设项目)尚未投资建设完成;新立探矿权(新立矿区深矿建设项目)已投资建设完成,但因矿权整合等原因无法单独区分计算效益。归来庄公司(归来庄金矿深部建设项目)因涉及探矿权与采矿权整合,尚未取得整合后的采矿权证,项目建设暂缓,后续将以自有资金继续完成建设。蓬莱矿业(蓬莱金矿初格庄、虎路线矿建设项目)尚未投资建设,暂未实现效益。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H股)
单位:万元
■
注:长期借款及上市费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进行效益核算。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上述《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A股)》《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H股)》。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偿还长期借款、支付上市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减轻公司债务负担,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不适用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最近5年内,公司不存在发行A股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7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将上述资金仅限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2023年12月04日,公司将2022年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7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将上述资金仅限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A股募集资金余额为30,066,642.4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7,872,654.25元,不包含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批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50,000,00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H股募集资金余额为19,115,700.28港元及97,813.40元人民币,折合人民币共计17,420,843.3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发布《修改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用途》公告,主要内容如下:公司H股于2018年9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扣除交易费等开支后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约为5,245.7百万港元(约人民币4,618.8百万元)。于2023年9月30日,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中尚有约人民币17.7百万元并未使用(包括累计收到的利息)(以下简称“尚未使用所得款项”)。由于公司已支付完毕所有H股上市开支,因此,公司决定修改该等尚未使用所得款项的用途,将其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上述H股上市的结余募集资金占H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0.38%,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该项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东风矿区:受2021年初山东省两起金矿安全事故的影响,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的东风矿区于2021年1月底至3月底停产进行安全检查;且东风矿区的部分区域涉及《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因受山东省新一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政策性影响,东风矿区采矿许可证于2021年11月10日到期后未能延续导致停产。在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批复后,东风矿区于2022年12月取得延续后的采矿许可证,2023年1月复产。在以上停产期间东风矿区项目无法开展施工,因此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风矿区采矿权范围内已经正常进行生产和基建施工,采矿权范围外的部分需待采矿权扩界完成后方可继续进行建设。
2、蓬莱矿区: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的齐家沟矿区采矿权、虎路线金矿区采矿权、齐家沟-虎路线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勘探矿权的部分区域涉及《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因受山东省新一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政策性影响,初格庄及虎路线金矿区扩界扩能项目无法取得采矿许可证,亦无法开展项目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8个区(市)金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21〕133号)及蓬莱区政府批复的《烟台市蓬莱区金矿矿产资源整合优化调整方案》,蓬莱矿业的初格庄及虎路线金矿区扩界扩能项目扩充为“燕山整合区矿区”,由蓬莱矿业收购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2个矿权、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3个矿权,将其与蓬莱矿业的现有全部矿权整合为1个采矿权,待取得新的采矿证及项目建设手续后方可开展矿区项目建设。受上述因素影响,蓬莱矿区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采矿权变更申请已递交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预计2024年取得燕山整合区采矿证,计划于2025年启动项目建设。
九、其他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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