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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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已实施2023年一季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1,735,180,9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3,518,093.20元(含税)。

  公司2023年年度末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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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解铜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的供应商,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锂电池生产制造,少部分应用于消费类电池和储能电池,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

  铜箔是现代电子行业必不可少的基础材料,按生产工艺的不同分为压延铜箔和电解铜箔两类。其中电解铜箔是指以铜料为主要原料,采用电解法生产的金属铜箔。将铜料溶解后制成硫酸铜电解溶液,然后在专用电解设备中将硫酸铜电解液通过直流电电沉积而制成箔,再对其进行表面粗化、防氧化处理等一系列处理,最后经分切检测后制成成品。根据应用领域及产品规格不同,电解铜箔可分为锂电铜箔、电子电路铜箔(又称“PCB 用电解铜箔”,简称“PCB 铜箔”),根据铜箔厚度不同,可以分为极薄铜箔(≤6 微米)、超薄铜箔(6-12 微米)、薄铜箔(12-18 微米)、常规铜箔(18-70 微米)和厚铜箔(〉70 微米);根据表面状况不同可以分为双面光铜箔、双面毛铜箔、双面粗铜箔、单面毛铜箔。

  锂电铜箔处于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的上游,与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铝箔以及其它材料(如导电剂、包装材料等)一起组成锂离子电池的电芯,再将电芯、BMS(电池管理系统)与配件 Pack 封装后组成完整锂离子电池包,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3C 数码产品、储能应用等下游领域,锂电铜箔的主要原材料为纯铜和硫酸等,对应更上游的矿开采与冶炼行业。

  电子电路铜箔位于 PCB 产业链的上游,与电子级玻纤布、专用木浆纸、合成树脂及其他材料(如粘合剂、功能填料等)等原材料经制备形成覆铜板,再经过一系列其他复杂工艺形成印制电路板 PCB,被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汽车电子和工业控制设备产品中。与锂电铜箔一样,电子电路铜箔的主要原材料也是纯铜和硫酸等,对应更上游的矿开采与冶炼行业。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随着锂离子电池的推广应用及下游产业的蓬勃发展,市场对电池性能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作为锂离子电池的重要组成材料,铜箔性能对锂离子电池能量密度有较大影响,并且呈现出广阔的市场前景。锂离子电池产业是新能源、电动汽车、新材料三大产业中的交叉产业,是国家现阶段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已出台多项政策鼓励锂电池及其关键材料产业发展。在政策引导及市场需求带动下,中国锂电池产业快速发展,目前已成为全球锂电池出货量最大的国家。我国目前的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领域从简易、低功率逐步向高技术含量、大功率方向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因其优良的特性以及政策引导而成为目前发展较快亦较受重视的发展方向之一,市场规模将逐步提升。

  随着全球各国政策驱动、行业技术进步、配套设施改善以及市场认可度提高,新能源汽车销量将长期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3C 数码领域持续稳定增长以及万亿级储能市场快速起量,将带动全球锂电池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受益于锂电新能源市场快速增长以及 PCB 下游应用市场稳步增长,全球电解铜箔未来将呈现中增长态势。

  (二)电解铜箔行业特性

  1、周期性

  电解铜箔的行业特征与其产业链当中的下游市场联系紧密。其中锂电铜箔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最终应用在新能源汽车、3C数码电池、储能系统、电动自行车等领域,这些领域整体市场前景良好,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储能市场受国家政策带动较大,目前仍处于成长期,因此短期来看还不存在行业周期性。

  标准铜箔的主要应用领域为印制线路板行业,市场成熟度相对较高,国民经济周期的波动对其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存在一定的周期性。

  2、季节性

  对于锂电铜箔,由于锂离子电池市场一季度一般为销售淡季,主要受春节放假等因素影响,工厂总体开工率较低;二季度处于市场恢复阶段;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一般为锂离子电池销售旺季,主要是因为中国汽车市场一般在下半年放量,带动锂离子电池整体市场在下半年呈现较高的增速。锂电铜箔行业受其终端应用市场影响,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其中一季度为销售淡季,三四季度为销售旺季。

  对于标准铜箔,由于下游对应PCB行业,而PCB下游产品种类众多,总体受季节性影响较小,没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3、区域性

  电解铜箔的主要原材料为铜,因此大部分铜箔厂分布在铜矿资源丰富的地域。中国铜矿资源丰富的地区包括江西、云南、甘肃、东北、安徽、湖北、山西、广东等地,因此中国大部分铜箔厂亦分布在这些地区。

  (三)同行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科技”)、九江德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科技”)、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铜箔”)和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一科技”)。以下信息均来自于可比公司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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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产业政策

  1、行业管理体制及主管部门

  电解铜箔行业目前主要由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管理。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自律组织包括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CEMIA)、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CCFA)、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IAPS)、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等。

  (1)行业主管部门

  工信部主要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2)自律性组织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是从事电子材料的生产、研制、开发、经营、应用、教学的单位及其他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结合组成的全国性的行业社会团体,主要职责为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国外技术和贸易考察以及举办展览会和组织会议等服务活动;协助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和引进新技术,资金以及成果转让等活动;组织人才培训、提高企业素质;协助政府部委有关部门工作等。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由全国铜箔行业的铜箔生产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代理商、科研院所以及设计、信息机构等单位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其主要职责为维护会员和行业共同利益、推动产业进步发展、促进行业的信息技术交流、开展国际同行间的广泛合作等。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其主管部门为工信部,其主要职责为向政府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向会员单位传达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并协助贯彻落实;开展对电池行业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交流工作,组织订立行规行约,并监督执行,协助政府规范市场行为;组织制定、修订电池行业的协会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等。

  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是隶属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业务主管领导、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行业协会,由PCB等原辅材料、专用设备以及部分电子装连和电子制造服务的企业以及相关的科研院校组成,其主要职责为:发动广大企业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参与海关用语和单耗的制订;编辑出版印制电路信息报刊和专业书籍;主办行业相关展览会、信息/技术论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各类讲座;进行行业调查及每年公布“中国电子电路百强企业排行榜”;发布每年度产业发展报告等。

  2、近三年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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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行业发展趋势

  从需求来看,当前行业已明显出现供过于求的趋势,部分企业新建项目建设进度减慢,投产放慢,甚至有些企业取消了规划的扩产项目。因此,短期来看,锂电铜箔产能扩张速度较前两年会逐步放缓。

  此前铜箔产能扩产在设备层面核心限制因素为阴极辊设备供应,因阴极辊制造商多为日资企业,扩产进度慢,无法满足国内大规模的铜箔产能扩产需求。近两年,国产阴极辊设备制造商通过自主研发与创新,不仅可以保证国产设备供应链的安全自主可控,也能通过规模化生产降低设备成本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部分企业在辊直径、晶粒度以及粗糙度等方面已经获得突破,性能指标直达海外进口设备,且国内设备具有价格低、售后维护方便、供货周期短等优势,目前铜箔企业新建项目已基本全部采用国产设备。随着国内设备厂商产能提高和技术水平提升,阴极辊对铜箔产能扩张的限制性将有所减弱。

  此外铜箔厂扩产周期在1.5-2年,投产后设备调试周期平均在2-6个月不等,在需求快速起量时铜箔供给容易出现缺口。现阶段锂电铜箔企业近三年新建的产线通常可以通过工艺调整,进行不同规格的产品切换,但是厚度越薄,受技术难度限制,成品率越低。因此,中长期来看,随着行业对超薄、高性能铜箔需求提升,新技术产品产线将面临一定紧缺,市场将呈现出高端产品供不应求,中低端产品产能过剩、同质化竞争加剧的局面。

  当前行业已明显出现供过于求的趋势,部分企业新建项目建设进度减慢,投产放慢,甚至有些企业取消了规划的扩产项目。因此,短期来看,锂电铜箔产能扩张速度较前两年会逐步放缓。

  (六)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投资规模及运营资金壁垒

  锂电铜箔的技术含量高,对生产工艺与设备的要求严格。国内新进厂商需具备自行设计、加工锂电铜箔生产的关键设备的能力。同时,锂电铜箔设备投入规模要求高,且具有较强的规模经济特点,在投资建厂时的关键设备购置、基础建设投入方面需要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此外,锂电铜箔行业以金属铜产品为最重要的基础原材料,金属铜产品属于大宗商品,对采购方的资金实力也要求较高。因此,锂电铜箔行业的投资规模和运营资金规模要求成为了新进入者所面临的壁垒之一。

  2、技术要求高

  锂电铜箔属于技术层次较高的铜加工材料,其生产技术是一种以经验积累为主的制造技术,需要通过长期的生产实践摸索、总结与创新才能获得,如复合添加剂的制备技术、生箔技术、后处理技术等,均难以通过简单复制被新进生产厂商所掌握。锂电铜箔不但要具有耐热性、抗氧化性,而且要求表面无针孔、皱纹,与层压板要有较高的抗剥强度,没有处理微粒迁移等基板污染现象外,其对设备内部结构精密度要求也高,同时对环境要求也高,如温度、湿度、洁净度要求均较高,湿润的空气容易与酸蒸汽结合成酸雾,而只要一点灰尘或酸雾落到铜箔上就会形成凸点或凹的酸雾点,皆会影响产品品质。以上这些因素都构成了进入锂电铜箔行业较高的技术壁垒。

  3、专业人才的紧缺

  积累上述技术和经验需要专业的人才,但目前国内很少高等院校培养此类专业人才,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是由企业在生产活动中通过长时间的生产实践进行培养。因此,专业技术人才也是进入锂电铜箔行业的另一重要壁垒。

  4、销售渠道和品牌建设

  经过多年的市场竞争,行业中容易开拓或者含金量高的销售渠道已经被先进入企业占领,下游锂电池头部企业筛选供应商要求严格,且一旦确定了合格供应商后不再随意更换,新进入者想要获取优质客户就必须支付更大的开拓成本,特别是很多铜箔厂商与下游优质客户之间建立了稳固的战略伙伴关系。此外,优秀的品牌建设非一日之功,锂电铜箔行业内的知名企业均经历多年发展才赢得了市场的认可与肯定。因此,销售渠道和品牌建设是新进入者面临的壁垒之一。

  (一)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生产制造。同时,公司报告期内还从事光伏储能、电线电缆及附件业务与物资贸易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锂电铜箔主业,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电解铜箔产品包括4-6微米极薄锂电铜箔、8-10微米超薄锂电铜箔、9-70微米高性能电子电路铜箔、105-500微米超厚电解铜箔、锂电子用多孔铜箔和双面光力点高抗拉强度的铜箔等。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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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用高档铜箔生产与销售及锂电池材料开发业务,以“集中化管控、专业化经营、精细化管理”为经营理念,即公司总部建立统购统销制度及集中采购、销售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控和资源配置;所属企业开展产品生产、技术革新和成本控制,专注品质提升、技术创新和降本增效;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加强管理提升,着力推行专业化经营和信息化管理,实现经营目标。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1)采购管理体系

  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百嘉达,并对电解铜箔业务建立了统购统销制度。百嘉达作为公司的集中采购、销售管理平台,对公司电解铜箔业务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等统一采购。百嘉达在铜箔生产基地设驻当地采购部门,负责实施当地生产部门具体的采购。

  公司生产经营用主要原材料有:铜、硫酸等。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对于铜材等主要原材料与合格供应商签订原材料供应框架合同,力求建立较为稳定的采购渠道以保证原材料的及时、充足供应。框架合同签订后,再依据生产部门的具体采购需求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2)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公司每月由生产部门按照生产计划编制物资需求计划,并在当月将下月的采购计划上传到物资采购系统,对于生产部门的临时采购,可编制月份物资临时采购计划。百嘉达的采购管理部负责对生产部门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批并组织采购。

  根据公司制定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对于一定额度以内单次原材料采购,百嘉达采购管理部授权驻生产公司当地的采购部门自行采购;对于超出额度范围的单次采购,由百嘉达采购管理部执行统一采购。

  公司制定了健全的采购价格管理制度,采取协议定价采购、询价采购、公开市场采购等方式,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对于询价采购方式,采购人员对采购订单涉及的物资,应当从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三家及以上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将询价、议价结果与历史采购价格进行比较,并编制《物资采购商务评定表》报生产部门负责人、采购管理部负责人等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采购。

  (3)供应商管理

  公司按照《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中《物资供应商管理权责表》,对原材料的供应商进行管理。

  百嘉达的采购管理部建立了物资供应商资格评审制度,由采购管理部对供应商的技术、质量、信誉等情况进行审查及现场考察,编制《供应商资质评定表》上报公司分管采购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的供应商成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进入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

  公司对供应商实行考核分级制度,考核项目包括质量、交期、服务、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不再向其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的铜箔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根据客户需求下达订单后连续性生产。公司铜箔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包括溶铜工序、生箔工序、表面处理工序、分切包装工序以及相关的检测控制等工序。

  具体的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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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溶铜工序

  硫酸铜电解液制备是电解铜箔生产的第一道工序,主要是将淬火处理后的铜料(铜线、铜米等)投入溶铜罐中,与稀硫酸溶液进行反应成为硫酸铜溶液,再经一系列的过滤净化、温度调整、电解液成份调整等步骤,制备出纯度很高、成份合格的硫酸铜电解液,以满足连续电沉积铜箔的生产需要。

  (2)生箔工序

  生箔制造过程是一个电解过程,一般采用表面涂钛的、由专用钛金属制作的辊筒作为阴极辊,以表面涂铱、钽混合物的钛材料辊筒为阳极,在阴阳极之间加入硫酸铜电解液,利用专有的低电压、大电流电子技术,通过电化学反应,使电解槽内的电解液铜离子生成箔状铜单质,阴极辊上便有金属铜析出。其电子反应式如下:

  Cu2++2e--→Cu

  通过这一电解反应过程,铜离子附着到连续转动的高性能的钛质阴极辊上,生成铜结晶粒子。随着阴极辊的不断转动,铜不断地在辊面上析出,而不断地将析出的金属铜从辊面上剥离,再经过水洗、烘干,缠绕成卷,这就形成了生箔。通过调节电解工艺参数及配方、阴极辊转速、电流等,即可生产出不同厚度的铜箔。

  (3)表面处理工序:通过电解生成的铜箔在空气中很容易氧化,不能满足下游客户的要求,故在生箔机后端设置有防氧化装置,对原箔进行防氧化层等的表面处理,以改善原箔的抗剥离强度、耐化学性、粗糙度等性能,从而达到不同下游客户及市场应用需求。其中,锂电铜箔主要使用抗氧化剂对原箔(也称为毛箔)进行表面氧化处理,而标准铜箔则进行粗化、固化、黑化、灰化、钝化处理、甚至镀铬镀锌等工艺。

  (4)分切、检验、包装工序

  对完成表面处理的铜箔根据客户不同的宽幅要求,由专用分切机对铜箔进行裁剪分切,通过质检合格后包装,最终进入产成品仓库。

  3、销售模式

  (1)销售管理体系

  公司设立了供应链子公司百嘉达,并对电解铜箔业务建立了统购统销制度,由百嘉达作为公司的集中采购、销售管理平台,对于子公司生产的铜箔产品,均由子公司销售给百嘉达,再由百嘉达统一对外销售,部分客户验厂后指定销售方的除外。

  公司铜箔产品主要采取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公司锂电铜箔的主要客户群体为知名动力电池企业,公司与宁德时代(CATL)、比亚迪、中创新航、国轩高科亿纬锂能孚能科技、LG化学、ATL、SKI、松下等国内外主要动力电池企业合作关系持续稳定,不断夯实锂电铜箔领域的市场地位。

  (2)定价模式及信用政策

  公司的铜箔产品定价模式采取行业内通行的定价方法,即“铜价+加工费”的模式,当月销售价格组成中的“铜价”取电解铜的上月的每日市场价格的算术平均数;价格组成中的“加工费”,对于不同规格、不同质量等级的铜箔产品制定不同的加工费标准。一般来说,电解铜箔的产品厚度越薄,技术要求也越高,对应的加工费用也越高。百嘉达每月会根据上月铜价的波动情况和市场供需情况对产品销售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货款资金回笼期限,主要根据与客户的合作年限、客户行业口碑及实际履约情况等,对于不同客户采用不同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主要包括月结30天和月结60天。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差异说明:公司前三季度委托加工业务按“全额法”确认收入,公司年审会计师认为此项业务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公司尊重年审会计师审核意见,将“全额法”确认收入的委托加工业务改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7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1.35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5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周南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23年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临2024-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4-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7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根据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更好地规避和防范相关业务的汇率风险,充分利用衍生品市场功能对冲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定,锁定经营利润,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对相关项目涉及的有色金属铜、外汇在伦敦金属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及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限于铜、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币种包括美元等。

  ●交易金额:(1)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采销及生产业务开展保值总持仓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1.5亿或等值外币金额。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该业务持仓合约价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始终遵循稳健原则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已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持续加强落实风险管理措施,但仍将面临价格波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1、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充分利用衍生品市场功能对冲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锁定经营利润,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对相关项目涉及的有色金属铜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持续上升。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相关业务的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定,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对相关项目涉及的外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1、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

  采销及生产业务开展保值总持仓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1.5亿或等值外币金额。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该业务持仓合约价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

  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1、期货期权套期保值

  公司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适度开展期货和期权衍生品投资,交易范围主要包括铜或铜期权相关的期货和期权交易品种,提升对衍生品市场及相关指数的敏感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主营业务收益。

  2、外汇套期保值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系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锁定、对冲公司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持有外币资金的汇率波动风险,实现套期保值;交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在规模、期限等方面与相关的资金头寸及收付款节点一一对应,确保形成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

  3、套期保值交易的场所

  伦敦金属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及其他有资质的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4、在境外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受境外项目建设地区、定价、结算方式等影响,公司对部分境外项目建设所需大宗材料等需要在境外交易场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所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易涉及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可控。公司是否已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5、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公司将结合业务实际需求开展部分场外衍生品交易。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对手方履约能力较强。

  (五)交易期限

  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设衍生品交易专项账户并交纳保证金,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衍生品领导小组和套期保值管理办公室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规避产品价格、汇率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操作风险:套期期权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期货经纪公司或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期货业务领导小组下设期货交易部、期货管理部。期货交易部设交易员岗位。期货管理部设核算及风险控制岗位、资金及财务专员岗位。各岗位人员有效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职责,确保相互监督制约。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通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减轻原材料价格以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公司适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主营业务收益。

  公司将根据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行的,以规避和防范相关业务的汇率风险、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定经营的需求。公司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增强财务稳定,锁定经营利润,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对于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已累积一定的套期保值业务经验,公司将在遵循谨慎原则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通过《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0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完成后,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许松青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陈立志先生担任,与蔡明星先生(主任委员)、肖晓兰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蔡明星(主任委员)、许松青、肖晓兰

  调整后:蔡明星(主任委员)、陈立志、肖晓兰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2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90.2%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旭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0.2%的股权,交易对价以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作价依据,双方确认交易标的公司90.2%股权的价格为4.5461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概述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旭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90.2%的股权,交易对价以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8704《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5.04亿元为本次交易的作价依据,双方确认交易标的公司90.2%股权的价格为4.5461亿元。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与原因

  公司拟收购期货行业优秀的企业,为公司提供更为全面和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有效地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实现风险分散、投资收益提升和资金管理优化等目标,达到产业链整合,优化供应链等目的。

  (三)本次交易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旭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9295754XR

  3、成立时间:2009年8月12日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29号1903单元

  5、法定代表人:李旭东

  6、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及董监高与交易对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类别为购买股权,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为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90.2%股权。

  1、公司名称: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2100021474Y

  3、成立时间:1993年5月29日

  4、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河坝后街137号瑞达国际大厦七楼

  5、法定代表人:陈勇

  6、注册资本:45,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8、股权结构:上海旭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90.2%股权,深圳市鑫迪未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4.9%股权,杭州公元实业有限公司持3%股权,甘子文持1.9%股权。

  9、标的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交易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0、交易标的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单元:元

  ■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4年2月5日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8704《资产评估报告》,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评估范围: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2、评估基准日:2023年11月30日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评估方法:资产价值法、市场法评估

  5、评估结论: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市场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合并口径)账面价值为34,428.96万元,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50,400万元,增值率46.39%。

  6、本次交易以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标的公司90.2%股权作价为4.5461亿元。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具有合理性。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交易对方在2024年2月6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了 8000 万元作为尽调的定金,鉴于原协议约定:“买方有权根据尽调结果单方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买方应当在完成尽职调查之日起 3 日内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本协议,如买方决定终止本协议的,卖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原路退还买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经过前期的尽调,公司决定继续执行上述协议,并与交易对方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旭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6日签订了编号为20240130002A的《股权转让协议》(下称“原协议”),现由于已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原协议中标的股权定价等相关等条款需要进行明确。

  有鉴于此,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五条(一)款:

  (一)买卖双方商定,一致同意以标的公司2023年11月30日为交易基准日,标的公司100%的股东权益估值暂定为5.2亿元(大写:伍亿贰仟万元整),拟交易“标的股权”的对价为人民币4.6904亿元(大写:肆亿陆仟玖零肆万元整),最终的交易价格以在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并经买卖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

  修改为:

  (一)买卖双方一致同意,以标的公司2023年11月30日为交易基准日,经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 8704 号《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5.04亿元(大写:伍亿零肆佰万元整)为本次交易的作价依据,双方确认交易标的公司90.2%股权的价格为4.5461亿元(大写:肆亿伍仟肆佰陆拾壹万元整)。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六条(三)1款:

  1、买方在完成尽职调查后确定继续执行本协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卖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工商变更登记版本的股权转让协议(如需要),且“标的股权”转让事宜取得监管部门前置审批后、准备完毕提交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材料前,买方根据内部程序决定是否继续本次交易,如决定继续本次交易的,应向卖方第一次支付交易“标的股权”总对款价4.6904亿元的40%计1.87616亿元(暂定),具体价款按资产评估报告及双方确认的价格执行。

  修改为:

  1、买方已完成了本次交易的尽职调查相关工作,同意继续执行原协议。在“标的股权”转让事宜取得监管部门前置审批后、准备完毕提交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材料前,买方根据内部程序决定是否继续本次交易,如决定继续本次交易的,双方签订具有约束力的补充协议,同时应向卖方第一次支付交易“标的股权”总对款价4.5461亿元的40%计1.8185亿元。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六条(四)2款:

  2、在完成“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 “标的股权”交易总对价4.6904亿元的60%合计2.81424亿元(暂定),具体价款按资产评估报告及双方确认的价格执行。

  修改为:

  2、在完成“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 “标的股权”交易总对价4.5461亿元的60%合计2.7276亿元。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总体战略发展规划,将与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积极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主业的创新与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本次交易的对价支付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也不构成同业竞争。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于2024年4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23年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4-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经费预算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对外投资、收购等审批权,具体权限为对外投资及收购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10%。上述审批权限有效期限为本次董事会通过日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临2024-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拟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2024年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临2024-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公司短期融资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4-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临2024-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临2024-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关于拟收购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90.2%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90.2%股权的公告》(临2024-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6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末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末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简要原因说明: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末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13,484.06元(合并)。2023年12月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79,643,986.73元。

  公司基于2023年整体业绩以及后续稳定发展的考虑,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3年度末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末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末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始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公司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8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范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2024年1月1日至授权有效期截止日新设的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00亿元及等额外币。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49.74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要并提高工作效率,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需要相互提供担保额度(实际使用即敞口额度)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额外币。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737,268,615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诺德股份总资产1,523,887.27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11,544.01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731.3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49.86%。

  2、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青海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4,447,541,914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从事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履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产品;铜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总资产1,431,520.4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04,213.2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545,778.6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629.56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7.79%。

  3、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惠州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000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专业生产销售不同规格的各种电解铜箔产品,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的研制(不含电镀/铸造工序)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惠州电子总资产271,125.1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2,860.7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30,750.2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525.50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4.68%。

  4、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百嘉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000元,是公司统购统销的重要贸易平台。经营范围: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新能源产业投资、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金属材料(含稀贵金属)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百嘉达总资产303,932.3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99,614.1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629,027.3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583.2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67.22%。

  5、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青海诺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720,000,000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海诺德总资产351,536.4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71,292.6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55,246.8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                     5,288.93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1.27%。

  6、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湖北诺德锂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诺德锂电总资产256,883.4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03,997.2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927.3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273.41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20.59%。

  7、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湖北诺德铜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诺德铜箔总资产147,727.8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0,479.5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8.63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31.98%。

  8、湖北诺德铜材有限公司(简称“湖北诺德铜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0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五金产品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诺德铜材总资产54,537.5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0,364.4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3,581.5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42.84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7.65%。

  9、湖北诺德复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湖北诺德复合新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元。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诺德复合新材料总资产313.5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95.8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13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63%。

  10、江西诺德铜箔有限公司(简称“江西诺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0,000元。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诺德总资产179,873.6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76,811.8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997.10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1.70%。

  11、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联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18758.30008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电子专用材料(铜面基板),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玻璃布、电子材料制造设备、线路板、铜金属及铝金属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池零配件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联鑫总资产21,625.4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189.8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0,018.1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722.07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48.26%。

  12、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湖州上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元。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母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电缆附件的辐射加工(辐射加工具体内容详见《辐射安全许可证》)。电线电缆、电缆母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电缆附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州上辐总资产22,804.6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167.5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5,684.1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91.6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64.18%。

  13、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长春中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0,000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密封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春中科总资产10,587.8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085.0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5,858.7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64.71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23.64%。

  14、诺德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诺德智慧”)及其下属子公司或孙公司(含拟成立),诺德智慧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17,650,000元。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诺德智慧总资产10,239.3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680.5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98.0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04.24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15.22%。

  15、浙江悦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悦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元。经营范围:主要从事金属材料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电线、电缆经营。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悦邦总资产6,632.6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479.75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278.7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348.83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2.3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尚需银行或债权人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重要条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实际担保情况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进一步的披露义务。

  四、决议有效期限及授权

  本次担保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9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账时间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46,956,518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9,999,978.5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4,298.6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9,455,679.90元。2020年11月26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40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40,000,000.00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88,2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6,571,698.1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1,628,301.88 元。2022年2月24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06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147,351,908.7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0,194,632.50元,具体明细如下:

  ■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856,249,560.64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81,696,962.3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95,358,458.40元,具体明细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11月27日,公司、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22日,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诺德”)、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月27日,公司、青海诺德、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注:1、公司已注销上述余额为0元的专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

  2、经公司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实际提取21,724.6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系预留的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及其利息。

  (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2月,公司、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28日,公司、青海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30日,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5月6日,公司、青海电子、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集团”)、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铜箔”)、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注: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6月实际提取13,541.7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系“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暂时未投入项目的资金及其利息、“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预留的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及其利息。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具体如下: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8,169.7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超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实际提取21,724.6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58)和2023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4,019.46万元,系预留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及其利息。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6月实际提取13,541.7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和2023年8月17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3-059)。

  除上述“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外,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29,535.85万元,为暂时未投入项目使用的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3年10月,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4年3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系:(1)公司基于对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周期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减缓了项目的实施进度;部分供应商的材料及设备部件未能按时供给,影响项目土建建设及设备安装,此外,市政供电工程建设未能按时完工,影响厂区整体供电,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表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表一: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未达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系:(1)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导致项目厂房建设及设备安装等进度延期,原计划于2022年6月达产,实际于2022年10月达产,项目达产时间滞后,募投项目产量较规划产量有所减少;(2)受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附表二: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4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考虑近期外部客观环境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

  注2:“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未达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系:(1)受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2)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项目实际生产的产品结构有所调整,导致产品平均售价较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平均售价有所下降。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的相关事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3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10、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0、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00

  5、联系人:程楚楚

  联系电话:0755-88911333、0431-85161088

  6、电子邮箱:IR@ndgf.net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431-85161088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110                                                  公司简称:诺德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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