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1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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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和科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通过电子邮箱、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294号和科达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董事6名,实际参加出席会议董事6名,其中董事长孟宇亮、董事曾麒麟、董事王蓓蓓、独立董事纪贵宝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孟宇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讨论,并逐项投票表决。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为减少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风险,加快公司应收款项的清欠、回收,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与债务重组人进行债务重组,通过减免部分债务的方式化解应收款项潜在的坏账损失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债务重组相关事项,包括签署相关协议,办理与本次债务重组相关的其他手续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和科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与债务重组人的本次债务重组在债务重组人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第2.3条和第2.4条约定的还款义务的前提条件之下,公司同意减免部分债务本金。

  2、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由于本次债务重组所涉及剩余款项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款项拨付日期尚存在不确定性,债务重组成功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债务重组概述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12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优化资产结构,处置低效资产,公司于2022年12月与深圳市汇和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汇和富”,曾用名为“深圳市汇添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汇添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汇添富”,曾用名为“和科达(东莞)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转让东莞汇添富100%股权及100%债务的《股权转让合同》。同时,深圳汇和富为东莞汇添富及其子公司对公司的7,237.72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承诺分期分笔偿还。2022年12月28日,东莞汇添富股权交割完成,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部分债务已逾期,经双方确认,公司应收东莞汇添富及其子公司款项余额合计3,287.35万元,深圳汇和富对此应收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为提高前述款项的回收效率,公司于2023年12月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华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依法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被告深圳汇和富偿还债务并赔偿逾期违约金。2024年1月12日公司收到龙华法院的通知,公司诉深圳汇和富的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立案编号:M11691239637315)符合立案条件,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鉴于深圳汇和富在公司提起诉讼后主动偿还了部分款项,并提出减免部分债务、剩余债务将通过法院调解程序与公司协商一致后予以归还的方案,为减少上述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风险,公司同意给予一定折让,与深圳汇和富拟进行债务重组并签订《和解协议》,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公司减免深圳汇和富因欠付债务涉及的对应违约金;二、深圳汇和富按《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且足额支付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减免债务本金1,000万元,即经过债务重组后公司实际收取金额为2,287.35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三个工作日内签署《和解协议》,龙华法院将依据公司提交的《和解协议》主持调解并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出具并送达相关方后,公司诉深圳汇和富的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视为调解成功并自动终结。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曹小鹏为深圳汇和富的实际控制人。

  3、经查询,深圳汇和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深圳汇和富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原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被告):深圳市汇和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汇添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

  2022年12月23日,甲方、乙方与东莞市汇添富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和科达(东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汇添富”)共同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甲方将东莞汇添富100%股权转让予乙方、并由乙方对东莞汇添富及其子公司对甲方的72,377,202.70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东莞汇添富应在2022年12月28日前偿还40,377,202.70元,应在2023年4月15日前偿还32,000,000.00元。

  截止目前部分债务已经逾期,根据双方已经签署的与本案相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的约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债务的偿还事项,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和解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欠付债务金额

  双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尚欠甲方的债务本金金额为32,873,530.89元。

  2.债务和解方案

  针对欠付的32,873,530.89元债务,甲方与乙方自愿达成如下和解方案:

  2.1.减免违约金

  甲方同意减免乙方因欠付债务涉及的对应违约金。

  2.2.附条件减免部分债务本金

  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第2.3条和第2.4条约定的还款义务的前提条件之下,甲方同意减免债务本金10,000,000.00元,减免之后的欠付债务金额为22,873,530.89元。

  双方确认,如(1)乙方未能如约及时、足额按照本协议第2.3条和第2.4条的约定偿还任何一笔债务,或(2)本案和解不成功的,则上述减免的债务金额自始无效,乙方仍应按照未减免之前的金额偿还债务。

  2.3.首期还款约定

  在调解书送达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偿还5,000,000.00元作为还款首期款。

  2.4.剩余债务分期还款约定

  在2024年7月31日前,乙方应向甲方偿还3,000,000.00元;

  在2024年10月31日前,乙方应向甲方偿还3,000,000.00元;

  在2024年12月31日前,乙方应向甲方偿还4,000,000.00元;

  在2025年3月31日前,乙方应还清剩余约7,873,530.89元。

  2.5.代为还款

  如乙方委托任何第三方代为向甲方还款的,乙方与第三方因此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其双方另行处理,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应因任何原因被要求返款已收到的款项。

  3.债务和解程序

  3.1.在本协议由双方签署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向龙华法院提交本协议定稿版及签署版,龙华法院将依据公司提交的《和解协议》主持调解并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出具并送达相关方后,公司诉深圳汇和富的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视为调解成功并自动终结。在本协议经龙华法院调解后,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支付义务的,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协议效力及履行

  4.1.双方确认,本协议自双方有效签署(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龙华法院完成相关确认之日起生效并具备强制执行力。

  4.2.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如本案最终和解不成功,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其后的诉讼程序、司法程序和其他任何程序中援引其他方在和解沟通过程中曾发表的意见、提出的观点、作出的陈述、表示认同或否定的建议或主张、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作为其请求、答辩的依据。

  4.3.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承担的全部损失。

  5.其他事项

  5.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四、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自2022年12月深圳汇和富取得东莞汇添富控制权后,其支付需连带偿还的债务出现多次延期,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以减免部分债务的方式化解应收款项潜在的坏账损失风险。

  公司认为,实施本次债务重组对公司目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降低该笔应收款项回款不确定性风险,加快公司应收款项的清欠、回收,减少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风险,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该事项进行会计处理,预计本次交易将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约1000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五、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债务重组所涉及剩余款项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款项拨付日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和解协议》;

  3、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和科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由于情况紧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下午16:00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294号和科达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董事6名,实际参加出席会议董事6名,其中董事长孟宇亮、董事曾麒麟、董事王蓓蓓、独立董事纪贵宝、独立董事刘程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孟宇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讨论,并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15:00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荣路294号和科达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4年4月1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和科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2024年4月25日15:0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4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荣路294号和科达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下午17: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294号和科达工业园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109

  联系传真:0755-29809065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孟宇亮、王萌

  联系电话:0755-27048451;传真:0755-29809065

  电子邮箱:hekedazqb@hkd-jm.com

  (五)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签字。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4月19日17:00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16,投票简称:和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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