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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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1,393,700股后的股本102,470,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是一家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现代服务企业。公司致力于不断整合线下自有的国际化工物流服务团队、危化品仓库、危化品运输车队、园区化综合物流服务基地等内部服务资源和国际海运、关务服务、第三方仓储及车队等外部合作资源,通过“运化工”平台,专业、安全、高效的为客户提供包括物流方案设计、询价订舱、理货服务、境内运输、仓储堆存、报关报检、单证服务、港区服务、国际海运、物流信息监控等全链条跨境化工物流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跨境化工物流主业进行业务布局,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化工物流全链条信息化管控引领者”和“化工品行业最优化的产品流转协同平台”。

  2、经营模式

  公司面向广大化工品生产企业、贸易商提供跨境化工供应链服务。客户下达委托后,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综合考虑港口政策、航线资源、货物特征后量身定制物流服务方案,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可视化的一站式物流服务,可满足不同地区、类型的化工物流客户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公司直接面向广大客户,通过线上、线下一体的方式进行销售和服务。公司现已拥有位于宁波、嘉兴、义乌、太仓、上海、青岛、天津、湖南、香港、美国等地的自有服务团队及服务平台资源,销售网络辐射华东、华北、华中等国内主要化工产业集群和宁波、嘉兴、上海、青岛、天津等国内主要化学品进出港口,可由当地服务团队人员直接开拓和维护客户,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及市场变化,对目标客户进行合理的分类,清晰、准确的识别出业务供需的契合点,从而实现合作关系的建立。“运化工”平台打破了客户和物流服务提供商空间隔离的限制,向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均开放运价查询、进仓预约及订单跟踪功能,同时可作为展示宣传窗口吸引潜在客户,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可视化的物流供应链服务。

  公司收取的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费是在公司基础服务成本的基础上,适当上浮一定的金额作为定价。公司根据客户的具体业务委托,综合考虑运输货品的数量、危险属性、操作复杂程度、运输路线、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进行加成定价。

  同时,公司结合当前化工物流服务业逐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发展趋势,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和不可替代性,利用公司现有仓储及道路运输资源开始逐步向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延伸,在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资源使用率的同时,为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储备大量潜在货源,逐步形成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供应链贸易服务的一体化协同发展,不断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3、市场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跨境化工物流领域,拥有位于宁波、嘉兴、义乌、太仓、上海、青岛、天津、湖南、香港、美国等地的自有服务团队及服务平台资源。截至目前,在全国自有及管理近55万平方米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满足跨境物流要求的稀缺土地资源,并在不同基地配有专业危化品运输车辆200多辆,形成了以长三角地区为核心基地,覆盖华东、华北、华中等国内主要化工产业集群的全国性发展格局,依托先进的信息化、智慧化管控平台,构建了资源协同、上下联动的集团化竞争优势,成长为跨境化工物流领域的头部企业之一。

  4、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复苏放缓,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国内经济企稳向好且总体保持恢复态势,公司围绕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主业,实施稳健高效的经营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管控,持续提升管理效率和内部产业协同,以此来提升公司业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3年3月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手方倪律、赵燕合计持有的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长润”)100%股权。于2023年3月与倪律、赵燕完成了《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关于公司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香港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023年6月,绍兴长润、绍兴市上虞浩彩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彩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已办理完毕,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绍兴长润增资,绍兴长润再对其全资子公司浩彩源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3、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鸿胜物流、鸿胜科技、新鸿胜化工破产重整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11,200.00万元参与湖南鸿胜物流有限公司、湖南鸿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新鸿胜化工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破产重整事项。并及时公告相关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参与鸿胜物流、鸿胜科技、新鸿胜化工破产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关于参与鸿胜物流、鸿胜科技、新鸿胜化工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关于参与鸿胜物流、鸿胜科技、新鸿胜化工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关于参与鸿胜物流、鸿胜科技、新鸿胜化工破产重整项目完成股权过户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4、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864,6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159,382.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次权益分派事项于2023年5月18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5、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6、2023年4月21日,公司申请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28,894,609股解除限售,占公司总股本的27.8195%。该限售股份已于2023年5月4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7、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8,596万元人民币收购交易对手方宁波江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7851%股权。并于6月签署了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收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8、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9、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8月9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后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30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汇盈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汇盈大厦6楼

  会务常设联系人:韩德功

  联系电话:0574-27661599

  传真:0574-87730966

  电子邮箱:IR@yongtaitrans.com

  邮编:315151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必须在2024年5月7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28

  2、投票简称:永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29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基于谨慎性原则,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23年度所有业务收入进行了自查。为了更严谨地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前期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

  2、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是否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是否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是否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公司对开展的贸易业务的数据和交易流程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总结,对相关交易的实质进行更加严格的判断。经公司自查梳理发现,公司部分贸易业务存在瞬时交易的特征,对该类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更能体现业务实质。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结合审计机构相关意见,对该部分业务从“总额法”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并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报、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利润表项目调整情况

  单位:元

  ■

  2、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合并利润表项目调整情况

  单位:元

  ■

  3、对2023年前三季度合并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调整情况

  单位:元

  ■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五、监事会对更正事项的说明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28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泰运”)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2,597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46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104.62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934.4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170.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26日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及原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238.1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4,602.18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12,500.00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的部分项目周期较长且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导致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1、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1)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产品收益分配方式等内容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

  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①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3、投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各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及子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1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各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1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泰运本次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2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中集赛维罐箱服务(嘉兴)有限公司、宁波高永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青岛永港海泰物流有限公司、宁波永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湖南永泰运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宁波永豪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等发生采购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3,450万元。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5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909.30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集赛维罐箱服务(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赛维”)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宁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瓦山路318号4号楼

  经营范围:罐箱、罐车、近海罐、散装容器的清洗、修理、改装、翻新、检验、堆存、加热和配套服务;罐箱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国内陆路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宁波高永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高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计锤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海发路17号2幢1号3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24

  (下转B07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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