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1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张南国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俞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议案2为累积投票议案,监事候选人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跃仙、侯玉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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