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1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4-005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合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立荣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年产5000吨高性能有机颜料及4500吨配套中间体项目”资金来源的议案》

  考虑到目前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可能导致的项目建设周期延长等因素影响,公司拟调整“年产5000吨高性能有机颜料及4500吨配套中间体项目”资金来源,该项目原计划通过以募集资金与自筹资金结合的方式实施,审议通过后,公司不再对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或其他自筹资金。

  由于目前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在该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项目建设周期进一步延长、项目实施效果低于预期等情况,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立荣、陈卫忠、王迪明、陈鹏飞、陈燕南、高建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来源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未来资金需求与认购对象资金情况,经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本次向实际控制人陈立荣先生拟确定的发行股份数量为5,336,200股,募集资金规模为50,000,1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立荣、陈卫忠、王迪明、陈鹏飞、陈燕南、高建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确定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立荣、陈卫忠、王迪明、陈鹏飞、陈燕南、高建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且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有效、持续、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4年12月27日)。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立荣、陈卫忠、王迪明、陈鹏飞、陈燕南、高建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本次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且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有效、持续、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4年12月27日)。除延长上述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立荣、陈卫忠、王迪明、陈鹏飞、陈燕南、高建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4-007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2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经五路176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7日

  至2024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百合花控股有限公司、陈立荣、王迪明、陈卫忠、陈鹏飞、陈燕南、高建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3月26日下午5点前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须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1。

  2、登记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9:30一11:30和下午2:00一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经五路176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经五路1768号

  邮    编:311228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2965995

  传    真:0571-82965995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4-006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合花”)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3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宣勇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未来资金需求与认购对象资金情况,经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本次向实际控制人陈立荣先生拟确定的发行股份数量为5,336,200股,募集资金规模为50,000,1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确定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未来资金需求,公司拟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陈立荣先生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以对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中的部分表述进行修订,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且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有效、持续、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4年12月27日)。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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