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2024年03月1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选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近日,公司收到中兴财光华《关于变更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沟通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李俊鹏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其内部工作安排原因,现指派许洪磊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为孙国伟,签字会计师为孙国伟、杨王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许洪磊。

  二、本次变更后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及独立性情况

  许洪磊先生,201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许洪磊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影响相关工作安排,不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沟通函》;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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