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4年2月29日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一、 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8日,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期限从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5月1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4)。
二、 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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