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次会议和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出具的《关于变更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签字会计师情况
大信原指派许峰先生作为签字项目合伙人,朱红伟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鉴于大信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注册会计师张玮女士接替许峰先生作为签字项目合伙人。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项目合伙人为张玮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朱红伟先生。
二、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玮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20-2023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彩虹显示器股份有限公司、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玮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玮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有关工作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报备文件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四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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