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悉控股股东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资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创基金”)向公司发送的《债权转让通知函》,文资控股、文创基金已将其持有公司的应收债权转让,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变更情况
1.根据文资控股、文创基金及北京振弘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振弘”)签署的增资协议,文资控股已使用应收公司99,300万元债权向北京振弘增资,文创基金已使用应收公司2,000万元债权向北京振弘增资。
截至2024年2月28日,文资控股、文创基金已将持有北京振弘全部股权转让至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文科集团”),首文科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述交易完成后,北京振弘持有公司101,300万元应收债权,并成为首文科集团全资子公司。
2.根据文资控股、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出版集团”)签署的协议书,文资控股已将应收公司2,000万元债权转让至北京出版集团。上述交易完成后,北京出版集团持有公司2,000万元应收债权。
3.根据文资控股、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书店”)签署的协议书,文资控股已将应收公司1,000万元债权转让至中国书店。转让完成后,中国书店持有公司1,000万元应收债权。
4.根据文资控股、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演艺集团”)签署的协议书,文资控股已将应收公司2,000万元债权转让至北京演艺集团。上述交易完成后,北京演艺集团持有公司2,000万元应收债权。
公司将自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函》之日起,按照与文资控股、文创基金的原债权债务合同之约定,向北京振弘、北京出版集团、中国书店、北京演艺集团履行相关债务清偿事宜。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权人变更仅涉及公司债权人主体变化,不会额外增加公司债务负担,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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