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养殖”)。
● 本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至2024年2月29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春雪养殖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73,902.26元。
● 是否提供反担保:不提供。
● 有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因春雪养殖日常采购豆粕业务需要,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向龙口香驰粮油有限公司、山东香驰粮油有限公司(以下合称“香驰粮油公司”)出具担保书,约定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为春雪养殖与香驰粮油公司签订的所有豆粕、膨化大豆买卖合同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逐笔披露确有不便,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按月汇总披露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春雪养殖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73,902.26元。
(二)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春雪养殖与香驰粮油公司自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所有膨化大豆、豆粕等赊销产品买卖合同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的连带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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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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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香驰粮油公司的担保协议: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春雪养殖与香驰粮油公司签订的所有豆粕、膨化大豆买卖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利息、违约金及香驰粮油公司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3、担保总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4、保证责任期间:三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物资采购产生的担保,目的在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对于被担保公司,公司能实时监控其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担保事项,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26,500万元,公司已批准的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26,5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05%、23.05%。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73,902.26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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