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年02月1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朱晓燕女士

  ●  本次增持股份情况:2024年2月8日,朱晓燕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7%

  2024年2月8日,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朱晓燕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朱晓燕女士。

  (二)本次增持前,朱晓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2%,通过张家港泽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624,08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00%。

  (三)朱晓燕女士在本次公告前的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2024年2月8日,朱晓燕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7%。

  (二)本次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增持完成后,朱晓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8%,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24,08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00%。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晓燕女士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三、其他事项

  (一)朱晓燕女士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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