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鹏运”)、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实业”)、深圳市聚达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达苑”)、深圳市前海弘达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弘达”)、深圳市云益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益晖”)、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光一至”)与杨学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449,036,266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27.09%,其中已冻结股份数量为268,772,093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16.22%。
●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和光一至持有的股份被司法裁定冻结,主要系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次诉讼结果为第一次审理,最终结果尚无法判断。截止本公告日,结合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冻结情况,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和光一至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于2024年2月7日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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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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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2)因鹏博实业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借款纠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目前该诉讼案件尚未审理,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对鹏博实业持有的鹏博士股38,860,000 股进行冻结。
(3)因鹏博实业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的借款纠纷,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已提起诉讼,目前该诉讼尚未审理,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对鹏博实业持有的鹏博士股票972万股和聚达苑持有的鹏博士股票5528万股进行冻结。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和光一至持有的股份被司法裁定冻结,主要系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次诉讼为第一次审理,最终结果尚无法判断。截止本公告日,结合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冻结情况,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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