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77,315,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29%,其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430,439,994股,占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74.56%,无一致行动人。
● 创达集团拟将持有的12,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7%,占创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08%)办理补充质押,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3创01EB”)与(第二期)(以下简称“23创02EB”)本息偿付提供担保,其中:23创01EB补充质押10,500,000股、23创02EB补充质押1,500,000股。
● 本次补充质押登记办理完成后,创达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442,439,99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76.64%。
一、上市公司股份拟质押
近日,公司收到创达集团通知,根据23创01EB与23创02EB债券发行相关约定并结合其目前的担保情况,创达集团拟将其持有的12,000,000股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补充质押给23创01EB与23创02EB的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创达集团与中德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23创01EB与23创02EB质押专户,其中:23创01EB补充质押10,500,000股、23创02EB补充质押1,500,000股。本次补充质押完成后,23创01EB质押专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6,129,994股,占创达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6.65%,占公司总股本的10.21%;23创02EB质押专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200,000股,占创达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77%,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1、本次股份拟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拟办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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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拟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创达集团无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创达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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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创达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存在债权人换股,上表中“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由433,010,000股减少至430,439,994股。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创达集团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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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创达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质押的股份不属于半年内到期、一年内到期的情形,因此不统计在上表内;受四舍五入影响,上表中存在合计数与明细数加和不符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创达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创达集团本次补充质押股份用于为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4、创达集团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截至目前,创达集团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风险。创达集团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创达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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