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02月0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上市公司名称: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金鸿

  股票代码:000669

  ■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1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金鸿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机关全体成员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负责人介绍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系法院司法拍卖。

  二、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十二个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1,477,9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7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78,7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 2024年1月19日,信息义务披露人因司法拍卖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票140,899,144股,减少比例为20.71%。,具体如下:

  ■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前后的持股情况

  ■

  四、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全部处于冻结或质押状态。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金鸿控股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三节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日前六个月内存在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1. 2023年8月4日被司法拍卖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2. 2023年7月19日至2024年1月19日,在二级市场被动减持7,425,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 胡春生

  日期:2024年 1月3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

  联系电话:(010) 82809445

  联系人:焦玉文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 胡春生

  2024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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