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79,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79,4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2月5日。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登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3)。
(四)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五)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7日,以16.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3名激励对象授予163.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4月27日,以16.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为2023年1月17日,以11.1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47.88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第二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九)2024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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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也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2名不在公司或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人数共计19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2月5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7.94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次)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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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24日出具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11000044号),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1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预留部分(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1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方式缴纳的179,400股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917,786.00元。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812.91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6,812.91万元。截至2024年1月19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830.85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6,830.85万元。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015,950.01元,公司2023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50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568,308,50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9,4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0.03%,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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