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维护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专注公司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经过多年深耕专业领域和持续技术积累,已成为国内领先的LED和半导体固晶机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同时在电容器老化测试设备方面亦具有领先优势。公司始终聚焦国产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丰富和优化产品品类及结构,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并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二、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新荣先生、宋昌宁先生《关于提议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胡新荣先生、宋昌宁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新荣先生、宋昌宁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月31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新荣先生、宋昌宁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和对公司价值高度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议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本次已回购股份,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将未转让完毕的本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213.3600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含)、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及回购价格上限分别进行测算;
8、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以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胡新荣先生、宋昌宁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胡新荣先生、宋昌宁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有相关增减持计划,胡新荣先生、宋昌宁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胡新荣先生、宋昌宁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公司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坚定落实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现金分红,并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到公司利用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和自有资金,能够保证未来经营的进一步稳健增长,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四、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设立投资者邮箱和投资者电话专线,与投资者保持充分沟通。同时,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电话交流以及反路演等各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树立市场信心。
五、积极推进募投项目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募投项目进展,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六、后续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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