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0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3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5.79元/股,最低价格为12.36元/股,交易总金额为99,985,061.8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 回购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4.4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3-116号)。
二、 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966,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01%,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3.8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2.3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8,407,7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0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3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5.79元/股,最低价格为12.36元/股,交易总金额为99,985,061.8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2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出具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之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之一王一鸣女士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本次发行申请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工作的有序开展,浙商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罗军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王一鸣女士继续担任保荐代表人。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罗军、潘洵。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影响浙商证券对公司的保荐工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罗军先生简历
罗军先生: 2010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保荐代表人资格,曾负责或参与英特科技、五芳斋、嘉益股份、杭华股份、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国银河、华海药业、浙江交科、公元股份、宝信软件可转债,杭氧股份、巨化股份、宝信软件、三川智慧、江特电机非公开发行,巨化股份配股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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