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的经营业绩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1.1 条中应当进行预告的情形:“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 公司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750万元(未经审计),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36,100万元(未经审计)。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750万元(未经审计),与上年同期-38,689.05万元相比大幅改善,实现扭亏为盈。
2.预计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 -36,100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89.0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613.89 万元。
(二)每股收益:-0.58元。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一是海外客车市场需求增长较快,公司客车出口收入同比大幅提升,同时产品结构改善,使得报告期公司毛利同比得到明显提升;二是报告期,公司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管控、强化存货管理,相应减值损失同比减少。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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