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星球转债”自2024年2月4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星球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22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2,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8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92号)文同意,公司6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星球转债”,债券代码“11804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星球转债”自2024年2月4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星球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3-69880509
公司邮箱:yangzhicheng@ntxingqiu.com
特此公告。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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