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年01月3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3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总监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应及时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3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4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质押、保险理财、融资租赁等。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公司管理层可在授信额度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各银行贷款利率等因素调整授信公司、授信银行及相关额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决定和文件。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5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325.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854.40万元。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854.4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472.74万元,现金管理余额为27,000万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计划,近期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购入投资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且存在着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3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8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2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物联一路233号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8日

  至2024年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刊登《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的时间,本次现场出席会议 的人员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9:30-15:00)

  (二)登记方式:

  1.邮件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将登记手续所 需文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twdzdbyx@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天微电子: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

  2.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手续所需文件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提供以下文件办理登 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拟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 委托书(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 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 公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 件 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 证书公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需出示上述 登记材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请自行安排食宿及 交通费用。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芹芹、王涛

  联系电话:028-63072200

  电子邮箱:twdzdbyx@163.com

  邮编:610200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物联一路233号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7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有关条款的修订对照表如下:

  ■

  二、《独立董事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情况

  ■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情况

  ■

  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情况

  ■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情况

  ■

  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情况

  ■

  八、《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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