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2024年01月3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1.24万元至1,516.86万元,将实现扭亏为盈。

  ●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70.02万元至1375.6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约198,219.28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19.8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1.24万元至1,516.86万元,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70.02万元至1375.6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约198,219.28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19.88%。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49.4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559.01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57元。

  三、本期业绩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

  公司商品混凝土的主要销售市场为重庆市,2023年业绩实现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是:

  近年来,公司通过并购方式扩大了生产经营规模,2023年商品混凝土产量同比增长31.04%,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88%,保持了稳定增长。同时,公司通过集中采购、租赁车辆、优化人员结构等措施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作,成本控制初见成效。

  2023年,公司通过协商、诉讼等多种措施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款力度,改善了应收账款结构,信用减值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此外,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综上所述,公司在营业收入实现稳步增长的情况下,降本增效初见成效,销售回款和减值情况较去年有所改善,使得公司2023年度业绩实现了扭亏为盈。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基于经营管理情况、资产减值损失预计情况等综合因素作出的谨慎判断,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现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期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所处行业近年来的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7号)《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1CQAA20008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现金管理利息和普通存款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上表中的累积投入金额未包含孳息。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存在违规存放与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合理利用募集资金、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的发展情况,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国家于2019年12月出台房地产行业“三道红线”标准,并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据国家统计局和重庆统计局统计,2020年至2023年11月,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情况如下:

  ■

  商品混凝土行业受房地产行业影响较大,公司商品混凝土的主要销售市场在重庆市,根据重庆市混凝土协会统计,2020年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产量及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

  基于上述行业发展情况,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如下:

  1、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延期原因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的下游主要应用市场为房地产行业,目前,重庆市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处于发展初期,尚无行业相关数据。

  受房地产行业调整影响,2021年以来,多家房地产企业出现资金紧张的情形,部分房地产企业甚至出现了债务危机。2023年1-11月,全国和重庆市房地产固定投资额和新开工施工面积均有不同程度下滑,导致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需求下滑明显。随着下游市场总需求的减少,市场竞争加剧,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发展不及预期。

  综上所述,鉴于重庆市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市场发展情况不及预期,公司采用分期建设的方式投入募集资金,并于2022年末完成了一期工程的主要建设工作,公司具备了一定的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能力。2023年,公司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量为2.08万立方米,目前处于市场拓展阶段。为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使募集资金利用率达到最大化,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投入情况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干拌砂浆项目延期原因

  (1)市场发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调整,根据重庆市商品混凝土协会统计,预拌砂浆行业发展规模未达预期,具体情况如下:

  ■

  2023年2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商品砂浆搅拌站建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商品砂浆搅拌站建站管理要求,规范行业发展。

  受下游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砂浆市场规模自2021年以来有所下滑,并且干拌砂浆市场规模仅200万吨、湿拌砂浆市场规模不足100万方,预计2023年全年市场规模与2022年基本一致。

  (2)购买砂浆生产线情况

  为了低成本且快速的切入砂浆细分行业,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及购买资产的议案》,以自有资金购买重庆砼心建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条砂浆生产线,年设计产能为120万立方米。公司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2023年,公司砂浆生产量为12.59万立方米。

  综上所述,鉴于重庆市砂浆市场发展情况不及预期,并且公司已通过购买砂浆生产线的方式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目前正处于市场拓展阶段。为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使募集资金利用率达到最大化,干拌砂浆项目未投入,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延期原因

  (1)市场地位变化

  随着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车辆租赁公司的企业质量的优化、运营规模的增长,管理水平也逐步提高,车辆租赁公司在车辆维修、计提折旧、人员管理、车辆调度、车型结构、车型数量等方面更具优势。根据公司对租赁车辆和自有车辆运输成本的统计,租赁车辆运输成本低于自有车辆运输成本;并且,随着新能源车辆的不断发展,如果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由燃油车转换为新能源车,租赁方式将为公司节约转换成本,并保证灵活性。

  2022年以来,公司采用租赁新能源车辆的方式逐步替换燃油车辆,截至目前,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的日常运输任务均由租赁的新能源车辆完成,并且能够满足公司日常运输任务。

  (2)“双碳”实施情况

  2020年9月22日,我国政府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碳中和”目标,即:“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年12月31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确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应当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

  2021年3月5日,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提出“碳达峰”。

  2023年2月20日,重庆市政府发布《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核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配额,并书面通知重点排放单位。目前,公司尚未纳入重点排放单位。

  根据测算,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将使公司新增475台各类车辆,预计每年将新增柴油消耗1,521.63万升,新增“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万吨,增加能耗约1.86万吨标煤,单位能耗为0.75吨标煤/万元,预计未来将会给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综上所述,公司采用租赁车辆的方式保障日常运输任务,不仅使得运输成本更低、管理更高效,并且结合国家未来“碳排放”发展趋势,公司在未来经营中能够灵活转换使用新能源车执行运输任务;为合理审慎使用募资资金,使募集资金利用率达到最大化,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未投入,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募投项目延期后的相关措施

  募投项目延期后,为了保障募集资金合理利用和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的市场发展情况,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合理、审慎开展募集资金投入;

  2、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批、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过程中关于募集资金重大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具体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的发展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上述募投项目根据市场发展情况推进相关工作,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所处行业近年来的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具体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的发展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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