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维护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 截至2024年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23,809股,占公司总股本112,000,000股的比例为0.914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8.99元/股,最低价为85.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804,989.6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本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一、积极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包括:
1、是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创新能力;
2、是积极推进产品更新迭代,持续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是加快市场拓展力度,促进国内国外双循环营销体系;
4、是抓紧落实回购公司股份计划;
5、是积极推进公司全球营销网络、研发中心等募投项目的建设;
6、是加强与投资者沟通。通过举办股东交流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等形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增进交流互信。
二、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13日和2023年9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4)。
三、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1,023,809股,占公司总股本112,000,000股的比例为0.914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8.99元/股,最低价为85.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804,989.6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四、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的长期稳定。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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